中国古代的大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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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的大赦制度 ?中国古代的大赦制度?吴下的阿蒙发帖于中国历史发布时间xx-6-2716:03:41查看原帖收藏复制链接【共1条评论】【浏览117IP】大赦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它是从上古的“赦”发展来的。 据查阅史料介绍,最早记载大赦制度的是尚书中赦免过失犯罪。 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大赦已经开始广泛运用于各种特殊的场合。 汉朝建立后,面对楚汉战争对社会生产力造成的巨大破坏,汉高祖为发展生产,繁衍人口,大赦天下。 大赦遂成定制,历代帝王相沿不改,大赦越来越频繁,运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 经常是三年一赦,或者遇到皇帝登基、更改年号、立皇后、立储君、平叛乱或遇喜庆大典,都要大赦一番

2、,用以标榜皇恩浩荡,笼络人心。 据史料记载,古代的大赦方式分为四种,一是通常所说的大赦。 二是曲赦,即在部分行政区域内赦免罪犯。 三是德音,即降等所受刑罚的方式。 四是特赦,即对个别人的赦罪。 大赦制度并非出自统治者的仁慈之心,而是统治阶级用以调节封建统治秩序,缓解矛盾的工具之一。 例如在战争之后,面对人口萧条,生产力破坏的严重现实,实行大赦制度可以把即将被实施刑罚的罪犯,释放出来用以发展生产,增强国力。 在中国古代,大赦是以皇帝的名义发布赦书,颁行天下。 据史料记载,大赦还要在京城举行大赦仪式树立金鸡。 因为古人迷信天象与地上人事,天鸡星动的时候,就要有大赦,所以有这种仪式。 经过查阅天文学

3、,天鸡星属斗宿,共两星,在人马座位于银河系最亮部分。 它和地球上的政治事务毫不相干。 但是封建统治者却很巧妙地把它与大赦联系起来,体现了天授皇权主宰生杀大权的威力。 据说所谓的天鸡,古人称之为瑞鸟即凤凰,是古人心目中的仁鸟。 大赦仪式的场面隆重、壮观。 据史料记载,凡在大赦日,先树立金鸡,陈设大鼓。 设立一粗杆,顶端挺立木制雄鸡,披挂五色彩衣。 下面承以彩盘,用绛绳系着,盘内放着敕书。 装扮好场地,大理寺及京畿各府县的囚徒,经过一一点视,验明正身,靳集在宫阙前,身着赭色囚衣,披枷带锁,低头跪伏于地,听候敕令。 这时,钟声大作,香烟缭绕。 皇帝驾临,面南而坐,持戟武士侧立身旁,群臣分班次在殿下朝

4、拜。 有专人指示鼓手擂鼓,雷鸣般的鼓声震天动地,造成庄重肃穆的气氛。 鼓声停,金鸡仰首,彩盘下降,大理寺卿趋前叩拜,双手捧出赦书,高举头顶,再拱手展示,大声宣读。 读完,喝令开释。 所有囚徒一齐卸掉枷锁,山呼万岁。 皇帝稳坐宝座,承受臣民的欢呼叩拜,呼毕,起驾回宫。 那些囚犯从此恢复了自由。 中国古代大赦制度的利与弊日期xx年12月5日版次TM05版名南方评论历史评论稿源南方都市报网友评论条浮世阅史王学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看电视新闻,突然听到记者问起台湾行政负责人吴敦义明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马英九是否考虑了大赦、特赦问题。 吴敦义回答,尚未议及这个问题。 他又说,“如果要减刑,实施

5、对象也不会包括死刑,以及强奸、贪污等人神共愤的犯罪者”。 这是近些年来第一次听到关于这个问题的议论。 大陆最近的一次赦免犯罪人员也有35年了。 那是在1975年3月17日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犯罪人共293名。 这是接近两代人的时间,四五十岁以下的人们基本上没有听过“大赦”“特赦”“赦免”这类词汇了。 可是古代不是这样“大赦天下”是个经常会出现的事情,中国自秦以来的2000多年的历史中竟大赦1200多次,如果再加上曲赦(对特定地区放赦)、别赦(个别赦免)、减等、赎罪、德音(与减等相似,死刑改流刑,流刑改徒刑,徒、杖、笞则全部赦免)等减宽措施,绝不下于2000次,平均每年一次,极其频繁。 因此通俗

6、文艺作品中频频出现这类词汇,一般民众也是耳熟能详。 鲁迅小说风波,背景是宣统在辫子兵大帅张勋支持下所演出的一场复辟闹剧。 小说中写道,当“皇帝坐了龙庭了”的消息传到绍兴临近小村时,七斤嫂的第一个反映就是“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皇恩大赦”这个本属皇帝和朝廷的政治行为,可是连一个不识字的普通农妇也都理解,而且非常熟练地脱口而出。 犯了罪、被发现而判刑,照道理说这是公义彰显、大快人心之事,为什么还要赦免那些罪有应得之人呢?这与惩罚是不是构成悖论了呢?不是,因为法律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在文明社会里对于犯罪惩治的目的已经不是原始社会中简单的报复,它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实现社会有效控制的一种惩戒机

7、制。 统治者逐渐懂得惩治罪犯不是为惩治而惩治,因此就有了与惩治相反的赦免。 恩赦虽然是最高统治者发出的,但它体现了社会的慈悲意识。 儒家的慈悲意识和仁爱意识都是站在宗法立场从推己及人出发的。 著名的“盗弄潢池”的典故就是一例。 汉宣帝派龚遂为“盗贼并起”勃海的太守,皇帝问龚如何打击这些罪犯,“息其盗贼”?龚遂回答说,渤海边远,得不到朝廷好处与教化,老百姓处于饥寒,官吏又只知道打压,所以皇帝的赤子才盗用了皇帝的兵器舞弄起来。 他又要求宰相暂时不要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文处理渤海郡事情,许可龚遂暂时可以便宜行事。 实际上这就是赦免过去渤海郡民众一切犯法行为,重新开始。 龚遂到了渤海郡也是对过去一概不问,

8、“悉罢逐捕盗贼吏。 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 在一郡内,实行大赦政策,开仓放粮,资助贫困,果然,老百姓积极响应,放下武器,卖剑买牛。 从此渤海郡安定下来,老百姓过上安定生活,龚遂也成为历史上循吏的典型。 这是儒家思想的体现。 历代皇恩大赦多达千次以上,每朝根据当时形势特点会有许多差别,这里以宋朝最宽大的恩赦为例宋太祖赵匡胤登基诏书中关于大赦实行的时限和范围说“应正月五日昧爽以前,天下罪人所犯罪已结正、未结正、已发觉、未发觉、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时限是正月初五,天刚刚亮的时候。 赦免对象是“已结正”指已经审结完毕、定案判刑的;“未结正”指已经被抓起来,正在狱中关着,

9、尚未审理完毕者。 “已发觉、未发觉”指已经犯了罪,被发现了,但犯人在逃,未能归案。 赦免程度是“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这一条最重要,这也就是无论罪大小,包括那些平常赦免所不能原谅的罪行,这次一律赦免。 换句话说,此时牢门大开把所有在押犯统统释放,使得囹圄一空。 当时监狱关的主要是“未结正”的犯人。 此诏书一下,他们就可回家了。 上面都是对老百姓的。 对于官员,大赦更要考虑,要降职左迁的也一律停止,遭贬而远离京城的也逐渐向中原量移。 对于犯罪官员虽然也会像一般罪犯得到赦免,但被“除名”(褫夺官员的身份)这一处分是不能免的。 也就是犯罪官员遇赦也不会官复原职。 大赦天下的诏书中当然

10、还少不了施恩泽的许愿。 特别是对官员与军队。 主要还是三项,提升官级、多发补贴和封赠(封赠官员已死和活着的亲属),这最后一条是精神性的,不过也很管用。 对于老百姓最实惠的也就是蠲免租税,有的甚至连私债也一并放停(宋以前很多,宋代以后渐少,也偶见)。 这种免私债的做法是世界上赦免历史上很独特的。 从一有赦免制度,人们就不断提出质疑。 其理由都是我们现在一听有大赦就能想到的。 比如,宽待犯罪分子就是对受害者再度伤害,对守法者的不公正;使得一些坏人有机可乘,鼓励他们犯罪;使得犯罪分子扬眉吐气,受害者窝囊受气。 特别是像宋朝那样三年一大赦,几乎成为定期,使得边远的州县死刑很难执行(宋代死刑最后决定权在朝廷,往返太费时间,其间一有大赦,就有可能被释放或减等)。 王安石甚至批评说这是“为政不节”(没有章法)。 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没有只有正面价值没有负面影响事情,关键在于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如何兴利除弊。 像吴敦义说的即有大赦,也不会赦及“死刑,以及强奸、贪污等人神共愤的犯罪者”。 这样的主张接近一般老百姓的理念。 赦免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如何发挥其利避免其弊,也是法治建设与政治操作中应该考虑的。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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