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知识)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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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的概念答: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是一种法律制度。2单方解除的概念:答;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须将解除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3协议解除的概念 答;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4法定解除的概念答: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称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有的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称为特别法定解

2、除。5约定解除的概念答: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6合同解除的特征答;第一、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第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第三、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第四、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7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区别答:第一、解除与终止第二、解除与撤消,解除和撤消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其一、撤消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状况。其二、从发生的原因来看,撤消的原因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三

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消都有溯极力,而解除往往无溯极力,只有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时,才有溯极力。第三、解除与附解除条件;其一、解除条件原则上可以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而合同解除只适用于合同领域。其二、在民事法律中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为此当事人以意思表示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一附款;合同解除不是附款,并且往往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主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其三、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自动的消灭,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仅仅具有解除的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其四、解除条件成就,附

4、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溯及到合同成立当初的。8法定解除的条件答: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 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为履行。第四、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第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约定解除的条件答:约定解除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在其后另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产生的条件。只要不违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

5、可以约定任何会产生解除权的条件。10应用各种合同解除的条件构成。答:第一、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如: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性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要采取适当的形式。第二、约定解除只要不违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任何会产生解除权的条件。第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将合同解除,有了解除程序,当事人双方能够互通情况,互相配合积极采取救济措施,因此具有优越性。 第四、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原则上是债务人违反合同主给付义务,违反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一般不得解除合同,但致使合同目的

6、的落空时可以解除合同。如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11.协议解除的程序答: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答: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它是一种形成权,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须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将合同解除。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

7、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力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13.法院裁决的程序答:经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是指在使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时,由法院裁决解除合同的程序。由于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当事人无解除行为,只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加以裁决,因此,这种类型的合同解除只能适用法院裁决的程序。14三种解除程序的异同协议解除合同,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行使解除权解除合

8、同,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须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解除合同法院裁决的程序;当事人无解除行为,只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加以裁决15合同解除的溯极力答:合同解除有无溯极力,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对待。 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应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无约定时由法院和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客观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原则上可无溯极力,对于违约解除有无溯极力,则应区别对待: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极力;继续性合同解除原则上无溯极力。(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

9、合同、借用合同、消费借贷合同等。委托合同的解除不应用溯极力。)16恢复原状义务答:恢复原状是有溯极力的解除所具有的直接效力,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的、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17确定合同解除有无溯极力的根据和理由18判定合同的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的依据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 协议解除可以和赔偿损失并存。第二、 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而解除,一般情况下不产生赔偿责任,但有时可以于赔偿损失共存,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的。二是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当事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责任方应当对扩大的损失负责。第三、 违约解除可以和赔偿损失并存。19合同解除后应取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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