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区及电梯轿厢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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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港CCPARK项目4#地块住宅公共区域及电梯轿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二一八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4第二章 项目情况、招标范围及内容3第三章 图纸及技术要求3第四章 投标报价及要求3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3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港CCPARK项目地4#地块住宅公共区域及电梯轿厢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地点:中港CCPARK项目4#地块21.3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内容:中港CCPARK项目4#地块住宅公共区域及电梯轿厢装饰装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

2、家现行质量要求。工期:详见第二章。乙方需承诺,因甲方工程进度需要,乙方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满足甲方工期要求。31.5投标资格条件独立法人,且满足下列要求:1.企业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类似业绩:近2年内完成过3个以上类似项目。3.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的负责人。41.7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踏勘时间:2016年8月20-21日。踏勘联系对接人:徐科,联系电话:13880096147,若需踏勘现场,请提前联系,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52.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

3、16 年8月19日下午 13: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领取地点:成都市琉璃路90号二楼招标采购中心。63.3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转账形式。 交纳方式:银行电汇(缴纳至投标须知正文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退还流程或方式:凭收据、招标人招标采购中心开具的书面说明到财务部直接办理,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退还。73.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90 天。83.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由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和资信部分以及上述内容的电子版组成,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采用U盘提供。9

4、3.6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6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二环路东五段琉璃路90号。104.4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电汇)金额:中标价的5%(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114.6补充本项目一旦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因任何原因推诿、拖沓,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本投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做出准确的响应。如对合同条款有异议,需在投标阶段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一旦中标,将不得

5、提出合同条款(招标人提出的除外)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页脚 .(二)投标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名称: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琉璃路90号邮编:610000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东 联系电话:028-82007575转8517 开户名称: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锦江支行 账号:20210142100013361.2项目概况1.2.1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 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3 项目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及要求1.3.1招标内容1.3.1.1招标内容:见投

6、标须知前附表。1.3.1.2招标人可对本项目招标内容进行调整。1.3.2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 图纸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由招标人组织内部相关业务部门自行开标、评标、定标。1.5投标资格条件: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相应资格,并满足本招标文件其它方面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1.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上述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1.7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1.7.1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由此所发生

7、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并掌握全部文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1.7.3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召开标前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商业机密:本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涉及的内容均属招标人商业机密,投标人须妥善保管,不得将知悉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领取2.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

8、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等前来领取招标文件。2.1.2招标图纸押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缴纳。2.2招标文件的组成2.2.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发出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投标须知(2)项目情况、招标范围及内容(3)图纸及技术要求(4)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格式(6)附件2.2.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负责。2.3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及修改2.3.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提出疑问进行澄清,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

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将此类澄清或补充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该澄清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补充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是否收到,投标人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收到。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经济、技术和资信三部分组成(含对应的电子版),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费用的体现,报价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2.2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根据合理化建议提出的选择性报价除外)。3.3投标保证金3.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

10、知前附表约定的时间、金额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3.3.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招标人账户见本章第1条的说明)时必须在转账单上详细注明有关信息(名称、用途等),否则,因名称未标注或标注不准确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满后15天。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3.3.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 不接受按本招标文件的约

11、定对其投标价格的修正;(3) 未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条件及双方开标后商谈的条件;(4) 投标人提交虚假资质资料或资历证明的;(5) 中标后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进行。3.4.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计90个日历天。3.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12、成部分。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各项表格)的内容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5.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约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13、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3.5.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5.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3.6.1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密封:正本、副本应分别包封,其中的资信和技术

14、部分统一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中(封套上应清楚标注“资信和技术部分”、“正本”或“副本”),经济部分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封套中(封套上应清楚标注“经济部分”、“正本”或“副本”),然后将这两个内层封套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外层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应与正本包封在同一个外层封套中。3.6.2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内层封套上还应写明:资信部分及技术部分,或经济部分;)(2)招标人名称: (3)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3.6.3未按上述要求密

15、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6.4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3.7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3.7.1 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否则视为未修改或未撤回。3.7.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开标、评标及中标4.1开标、评标4.1.1招标人自行开标及评标,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1.2澄清、说明及修正4.1.2.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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