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化学实验基本操作中的15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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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三化学实验基本操作中的15个“不”1、实验室药品:不能用手接触,不要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去闻气体的气味,更不能尝药品的味道。2、做完实验,用剩药品:不得抛弃,也不得放回原瓶。3、取用液体药品时把瓶塞打开不要正放在桌面上,瓶上的标签应向着手心,不应向下,放回原处时的标签不应向里。4、如果皮肤上不慎洒上浓硫酸,不得先用水冲洗,应先根据情况迅速用布擦去,再用水冲洗;假设万一眼睛里溅进了酸或碱,切不可用手揉眼,应及时想办法处理。5、称量药品时,不能把称量物直接放在托盘上,也不能把称量物放在右盘上,加砝码时不要用手去拿。6、用滴管添加液体时,不要把滴管伸入量筒或试管,或接触筒壁或试管壁。7、向酒精灯里添加

2、酒精时,不得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得少于容积的1/3。8、不得用燃着的酒精灯去对点另一只酒精灯,熄来时不得用嘴去吹。9、给物质加热时不得用酒精灯的内焰和焰心。10、给试管加热时,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切不可使试管口对着自己或旁人,液体的体积一般不要超过试管容积的1/3。11、给烧瓶加热时不要忘了垫上石棉网12、用坩埚或蒸发皿加热完后,不要直接用手去拿,应用坩埚钳夹取。13、过滤液体时,漏斗里的液体绵液面不要高于滤纸的边缘,经免杂质进入滤液。14、使用玻璃容器加热时, 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灯芯接触,以免容器破裂,烧得很热的玻璃容器不要用冷水冲洗或放在桌面上,以免破裂。15、在烧瓶口塞橡皮塞时,切不可把烧瓶放在桌上再使劲塞进塞子,以免压破烧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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