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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规章制度之门卫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状及考核办法(试行) 门卫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状及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整顿校园内部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更宁静更安全的学习氛围,强化门卫人员岗位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 考勤(30分)1、门卫每月由学校安排休息4天,每周1天,请假一次扣3分,脱岗1次扣10分。(早上6点开始必须值班,晚上11点下班)2、每周一早上及每周五下午,门卫必须全部在岗,其余时间必须保证1人在岗,每缺岗1次扣5分。二、 常规工作(60分)1、严格验证,做好记录。(30分)走读学生出入校园必须持证出入,发现走读学生未持证出入每人次扣2分。发现非走读生且没有请假从大门出去,
2、每人次扣3分。非本校人员、车辆、物品,经许可后方可进入校园,未登记每次扣2分。2、事故处理(30分)对迟到学生务必记录清楚,凡发现迟到学生未记录,每人次扣1分。严守大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根据情节每人次扣5mdash;mdash;10分。对擅自进入校园而未阻拦,没有及时上报,没有作记录,发现每人次扣5分。3、室内卫生,每天及时打扫。发现没有打扫每次扣2分。三、 临时性工作(10分)对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每次扣2分。学校组织的必须参加的会议,要按时参加,每缺1次扣2分。说明:1、学校每月对门卫予以考核,考核由政教处负责。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分2元。2、周五晚上(18点至22点)、周六(上午8点至晚上20点)一天、周日(上午8点至下午2点)必须保证有一人在岗。并发放节假日补助。3、每月考核为满分,另外奖30元。责任人:政教处(盖章)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