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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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云南省阳光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等的规定,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 3月14日2018年4月12日(共3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877-2664416、2664418,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2、信件请寄往“玉溪市规划局214室城乡规划科”, 红龙路与玉河路交叉口,邮编:6531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3、电子文档可发至邮箱,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2、。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一、规划范围及期限1、规划范围: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区域东至城市规划边界,西至白龙路、珊瑚路,南至红塔大道,北至玉江大道。规划面积约20.9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二、现状分析1、土地利用现状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区域位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中心,四组团”的中心组团和生态文化核心区内。试点建设区域既包括新城区,也包括老城区。其中新区位于玉溪大河北侧,玉江大道以南区域,面积为6.2平方公里;老城区位于玉溪大河南侧,南至红塔大道,东至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界,西至白龙路、

3、珊瑚路,面积约14.7平方公里。2、下垫面情况试点区域总面积为20.9平方公里,可划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根据试点区整个区域用地下垫面类型解析结果,用地现状以建筑、绿地和道路广场为主,各类型占比统计见下表:类型老城区(km2)比例新城区(km2)比例合计比例建筑6.9048%1.5023%8.440%绿地1.5811%1.9430%3.5217%水系0.574%0.163%0.733%裸土1.188%1.9029%3.0815%道路广场4.1729%1.0015%5.1725%合计14.70100%6.20100%20.9100%试点区现状下垫面情况表3 、土壤情况根据现状土壤分布图可知,试点区

4、域内主要土壤类型为红壤土,土壤粘重,渗透性一般,渗透率为6.3510-71.2010-6 m/s。土壤渗透情况见下表:土壤层土壤渗透系数(m/s)土壤孔隙率田间持水量粘壤土6.3510-71.2010-60.460.32粉质粘壤土4.2310-76.3510-70.470.510.30.37砂质粘土3.5310-74.2310-70.434、现状问题(1)水生态方面1)水生态功能削弱试点区高强度的城市开发建设和城市空间蔓延导致耕地、园地、林地、湿地、草地等农业和生态用地不断减少,从而引发景观格局破碎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等生态环境问题,生态与资源环境维护压力日益增大。现状河道多为硬质驳岸,滨岸无绿

5、化带,大型的公园与绿地存在使用功能偏重、生态功能偏弱的状况,水生态需进一步改造完善。2)河湖生态岸线薄弱除部分原始自然河道外,试点区内的大部分河湖岸线在多年的开发建设下,均已改造成硬质化驳岸,生态岸线极其薄弱。多条河道的多处河段为直立式浆砌石驳岸,只着重于防洪、排水方面的考虑,没有考虑驳岸的景观、文化、生态等其他功能,不仅丧失了河道的自然属性,而且破坏了河岸植被赖以生存的基础。3)下垫面硬化铺装破坏水文循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建筑密度增加,地表不透水覆盖面积逐年增加,原来的水文循环路径被阻断,减少了地下水补充途径。(2)水安全方面1)城市防洪城市现状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玉溪大河上段(昆玉

6、高速以上)经过改造后已经能满足玉溪市近中期的城市防洪要求,但是下段(昆玉高速以下)只能满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无法满足防洪要求,需要进行改造。生态文化区的红旗河及白龙潭河达不到城市防洪标准,需进行改造;沙沟河、玉带河等因城市的发展由明沟改成暗河,并且是雨污合流,河道堵塞严重、沟壁老化。2)排水防涝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系统待完善。随着城市区域的扩大,排水汇水区的扩大,原建设的部分管道无法满足排水要求,急待进行管网改造。试点区排水管沟不畅,暗沟防滞标准低,能力不足。老城区排水管网大多为雨污合流,易造成内涝,新城区已经建设的管网按照老排水规范建设,虽然雨污水分流,但是存在管径小,管网系统不

7、是很合理的问题。随着城市区域的扩大,排水汇水区的扩大,原建设的部分管道无法满足排水要求,亟待进行管网改造。(3)水环境方面1)水环境容量不足,城市河道水质较差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进行,雨水径流污染、生活污水排放、工业废水排放等导致玉溪市城市河道水环境污染负荷已远超水环境容量,河道水质较差。2)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存在隐患东风水库是玉溪市中心城区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地,水质安全对城市发展的作用举足轻重。目前,水质总体能够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但仍面临巨大的保护压力。主要隐患是径流保护区内农业和生活面源污染严重,入库河流水质超标,急需进行综合治理并加强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3)污水

8、处理及再生利用率相对偏低现状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设计能力10万立方米/d,污水处理厂净化后的污水,部分用于农灌和绿地灌溉,剩余经沟渠最终排入玉溪大河下游,污水再生利用率相对较低。部分城市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玉带河、中心沟、红旗河和玉溪大河等天然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4)水资源方面1)水资源总量不足,对外部引水依赖性大试点区属极度缺水区域。2009 2014年持续5年干旱,导致水库蓄水量严重不足,为保证生活供水,先后停止了红塔区7万多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大部分水稻良田改种需水量较少的玉米等旱作,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2)地下水超采,水位连续下降试点区地表水资源短缺,以及城区南部温泉

9、开发,造成局部地下水位下降。5、需求分析(1)提高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生态岸线率,提升水生态水平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现状较低,为缓解水资源、水安全等矛盾,需要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实施低影响开发摸下的规划、建设,解决传统城市开发造成的地表硬化加剧、雨水集蓄利用率低、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优化雨水径流系数,提高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通过河道岸坡生态自然化改造、构建雨水湿地、生态浮岛等海绵工程,对生态岸线进行修复,提高岸线景观功能与亲水性。(2)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强城市水安全保障试点区排水防涝水平较低,易涝点和内涝高风险区较多,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能力不足。同时,现状河流防洪标准不高,部分达

10、不到规范要求,迫切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提升整个城市的水安全能力。试点区当前的排水管网排涝能力不足,不满足一年一遇的排水管网比例较高。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加快推动和改造排水防涝设施,满足新国标以及各类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次数、影响与防御能力,增加城市水安全保障。(3)提高雨水资源收集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玉溪市属于缺水地区,近年来由于降雨量减少,水资源量大幅度减少,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雨水资源作为宝贵的资源,加大雨水收集利用力度,加强雨水下渗补给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可以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与地下水位下降问题。在试点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进行雨

11、水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地表水、地下水等传统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及外来引水的依赖,缓解供水不平衡的矛盾激化,提高供水安全保障。(4)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城市初期雨水污染针对玉溪市典型的黑臭河道及其他污染河道,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生态岸线修复、河道疏浚、底泥清淤、生态浮岛构建、生物多样性恢复等多项生态工程,进行综合整治,能够增加水体自身的净化能力,提高水体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进而改善水体水质环境,优化水体的景观功能、休闲游憩功能与亲水性。三、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玉溪市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玉溪城市新形象,实现“水生态

12、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生态宜居、高原特色的海绵玉溪。2、分类目标(1)水生态1)径流控制指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划分,玉溪市属II区,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取值范围为80%85%。综合考虑试点区的自然环境和城市定位、规划理念、经济发展等多方面条件,及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现状和综合径流系数现状与目标可达性,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2%,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1.3 mm。2)生态岸线恢复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进行生态恢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使生态岸线比例达到9

13、0%。(2)水安全1)城市防洪标准:玉溪大河、东风大沟(金水河)、玉带河、中心沟防洪标准取50年一遇;白龙河、红旗河防洪标准取20年一遇;其他乡、街道主要河道按20年一遇;其他河道10年一遇标准进行防洪建设。2)城市防涝标准:试点区按照30年一遇设计暴雨不成灾。(3)水环境1)水质环境标准综合考虑试点区水功能区划、城市污水处理和非点源污染治理情况,确定试点区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质标准要求。2)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试点区城市污染控制按SS计,SS去除率达到65%以上。(4)水资源综合考虑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水资源供需、城市防洪和低影响开发改造的

14、空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目标为12%。四、指标体系1、强制性指标强制性指标是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为实现相关控制目标或建设要求而制定的具备约束性或强制力的指标。在规划实施与建设管理中应设定相应的管控环节,以保障控制性指标的落实。本次规划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综合径流系数、单位面积控制容积、SS去除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为强制性指标。类别指标单位目标(2030年)水生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2综合径流系数0.58单位面积控制容积m/hm220水安全内涝标准A30防洪标准A100防洪堤达标率达标率%100排涝达标率%100水环境地表水体水质标准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以SS计)%65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100水资源雨水资源利用率%12污水再生利用率%25管网漏损控制%102、引导性指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本次规划引导性指标包括下凹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透水铺装率三项指标。下凹绿地率(%)22绿色屋顶率(%)10透水铺装率(%)183、技术路线本规划采用的技术路线分为七个部分,按照项目进展深入,依次包括现状调查、要素分析、目标确定、生态安全格局、海绵城市系统、建设指引和保障机制七个部分。首先,通过对试点区现状进行调研,收集和整理相关水文气象、地形地势、社会经济、片区控规和其它相关规划内容。在现状调研和资料梳理整合的基础上,对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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