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26566549 上传时间:2020-03-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2.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轮仰幼儿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轮仰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轮仰村第二条 幼儿园性质:举办者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办园宗旨: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幼儿园一切为了孩子,爱心献幼儿,放心给家长,恒心钻教研,全心创事业为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维护幼儿园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招收60名幼儿,实施的是全日制学前

2、教育。第五条 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举办者周素娣投入壹拾万元资金。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幼儿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是对3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幼儿园设立董事会,首届董事长由举办者周素娣担任,以后应当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的人员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任期一般为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的人员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2)聘任、解聘园长;(3)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订幼儿园的规章制度;(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

3、、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以上应当经过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八条 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做最后决定。第九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4、并将会议时间、地址、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第十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做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一条 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2)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保证教育教学质量;(4)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5)负责幼

5、儿园日常管理工作;(6)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第十二条 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的教师代其行使工作。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周素娣担任。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第五章 资产管理是,使用原则第十四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第十五条 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抽逃出资款,也不侵占和私分。第十六条 幼儿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6、、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七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第十八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九条 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条 幼儿园章程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1)举办者不办;

7、(2)举办者资金收支失衡,资不抵债;(3)突发事件无法办学。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二十二条 在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1)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

8、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应退回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2)应发教职工的工资以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3)偿还其他债务。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八条 附责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4年11月20日董事长表决通过。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