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诊断)职业病诊断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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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协会食卫处承明华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监督201333号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9月9日颁布,并于今年10月10日起实施。现就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了解,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

2、权益。办法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简化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程序,扩大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完善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更加有利于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积极组织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办事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本地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科学、公正、及时和便民。同时,要向公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办法,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是兼具

3、政策性和技术性的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是接诊职业病患者的第一道关口,各地要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认识此项工作的特殊性,有效掌握职业病诊断工作的政策规定,一方面要帮助劳动者及时发现职业病隐患并作有效处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和报告,指导存在职业病隐患的就诊者按办法第五条要求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指导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按办法第二十七条提起职业病鉴定的申请。二、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质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人

4、事争议仲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自身责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部门协作机制,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要按规定要求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根据各地推荐,我厅成立的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见附件1),将加强对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技术指导作用。近期,省卫生厅将组织对办法进行宣传贯彻,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成员的培训和考核,委托省卫生监督协会组织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宣贯培训。各地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梳理和完善工作程序,公开办

5、事程序和要求,强化规范管理,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及时接诊要求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依照法规标准要求提供职业病诊断服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按规定受理职业病鉴定申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明确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协调当事各方,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鉴定工作。各地要从进一步提高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质量的角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从事职业卫生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要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法规政策知识作为医务人员“三基”培训基本内容,并纳入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和继续教

6、育。 三、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能力建设近年来,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2号)、卫生部关于切实履行职责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20号)等,先后就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和强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批管理等工作作出部署。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但是,各地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仍存在地区不平衡、能力不均衡、项目不匹配等问题,各地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以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在机构设置、设施配

7、备、人才培养和技术贮备等方面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能力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职业卫生服务的社会需求。根据国家和我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规划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建设,到2015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必须具备所有类别的职业病诊断资质和能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县(市、区)也应设置与有关职业病危害种类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并取得相应资质。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能力建设情况将纳入省对各地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考核的范围。 四、强化监督,严查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职业病诊断鉴定涉及到政府公信力和卫生行业形象,受到劳动者和用

8、人单位的广泛关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年度检查计划,加大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执行、规章制度建立、职责落实和职业病报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超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未按规定程序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等情形的,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办法的要求,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职业病

9、诊断与鉴定相关配套表格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省卫生厅网站主页的资料下载栏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2、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文书 江苏省卫生厅 2013年9月23日 附件1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主 任: 朱宝立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恒东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金敖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秘 书: 丁帮梅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 莹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 员: 朱宝立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恒东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金敖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余宁乐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丁帮梅

10、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白 莹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劲松 江苏省人民医院 谢国祥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宋海燕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秦 宏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缪荣明 无锡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田质光 徐州市职业病医院 许继民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俊敏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毛 洁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 杰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张佩武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 谢玖如 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 骆功成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 锋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程金霞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姜方平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胡金妹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周新亚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

11、件2:江苏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文书附表1 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附表2 关于提供职业病诊断有关材料的函附表3 关于提请协助开展职业病诊断有关工作的函附表4 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补正通知书附表5 关于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确认通知单附表6 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书附表7 职业病诊断/鉴定中止通知书附表8 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表附表9 职业病诊断延期通知书附表10职业病诊断记录附表11诊断医师或专家回避申请书附表1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附表13签收通知书附件14签收单附表15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附表16职业病鉴定书附表17关于提供职业病鉴定有关材料的通知书附表18关于提供职业病鉴定有关材料的函附表19关于提请协

12、助开展职业病鉴定有关工作的函附表20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附表21职业病鉴定抽取专家通知书附表22职业病鉴定专家抽取记录附表23鉴定专家审阅资料意见反馈书附表24职业病鉴定医学检查通知书附表25职业病鉴定会通知书附表26职业病鉴定会专家通知书附表27职业病鉴定陈述及询问记录附表28职业病鉴定专家讨论记录附表29签收通知书附表30签收单附表1: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编号:劳动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用人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劳动者既往病史提起诊断的职业病种类尘肺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中毒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肿瘤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其他职业病 劳动者职业史(不够填写可附页)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工种/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名称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劳动者提供的资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资料 。本人申明没有同时在其他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代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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