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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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遏制并及时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用地行为,规范用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 7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意义 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节约集约国土资源,坚持依法行政和可持续

2、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变一家管、多家用 为多家管、多家用 ,切实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国土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宏观调控能力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一些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为严格规范管理,有力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落到实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法院、

3、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共同责任本着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和便于操作实施的要求,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一)国土

4、资源部门是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预防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受理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二)区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对各类拟建项目进行审查,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拟建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三)区建设局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竣工规划核实等手续,并依法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规定的违法

5、建筑予以撤除。(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并对本辖区内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和制止违法占地情况负总责。区政府与乡镇、村建立三级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将国土资源共同监管工作列入党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五)公安部门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六)环保、农业、林业、文体、卫生、城管、安监、税务、工商、住建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时,对涉及用地、探矿、采矿等手续的,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登记手续。(七)供电、

6、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负责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工作,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在接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后,在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的情况下,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依法停止供电、供水、供气。 (八)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金融部门不得办理放贷手续。 (九)监察部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察,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 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快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

7、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由领导主抓,明确专人负责,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顺利进行并落到实处。(二)主动协调,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并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有关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整合行政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人社、规划、工商、税务、安监、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分工明确、程序规范、运作协调、配合密切的联合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机制。(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开展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经验,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各项制度

8、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工作取得成效。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遏制并及时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用地行为,规范用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 7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意义 构建国土资源管

9、理共同责任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节约集约国土资源,坚持依法行政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变一家管、多家用 为多家管、多家用 ,切实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国土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宏观调控能力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一些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为严格规范管理,有力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领导,确

10、保工作顺利开展并落到实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共同责任本着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和便于操作实施的要求,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相

11、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一)国土资源部门是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预防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受理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二)区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对各类拟建项目进行审查,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拟建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三)区建设局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

12、工程规划许可和竣工规划核实等手续,并依法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规定的违法建筑予以撤除。(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并对本辖区内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和制止违法占地情况负总责。区政府与乡镇、村建立三级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将国土资源共同监管工作列入党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五)公安部门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六)环保、农业、林业、文体、卫生、城管、安监、税务、工商、住建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时,对涉及用地、探矿、采矿等手续的,应当严格依

13、法审查;对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登记手续。(七)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负责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工作,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在接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后,在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的情况下,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依法停止供电、供水、供气。 (八)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金融部门不得办理放贷手续。 (九)监察部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察,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 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快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

14、共同责任机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由领导主抓,明确专人负责,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顺利进行并落到实处。(二)主动协调,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并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有关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整合行政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财政、人社、规划、工商、税务、安监、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分工明确、程序规范、运作协调、配合密切的联合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机制。(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开展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经验,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各项制度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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