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起点系统强化每周必练-商经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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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起点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每周必练六(商经)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B考点:董事会决议后的责任承担。解析: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中董事会决议内容和程序均合法。投资损失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风

2、险,董事不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423562. 答案:D解析:考查董事责任与股东派生诉讼公司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山公司股东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故D项错误。3. 答案:A解析:考查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企业法第20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3、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多样,不同的出资所反映的性质亦不一样。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而为全体合伙人共有。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因出资行为而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这些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对于合伙人王五是以所有权出资还是使用权出资约定不明,而各合伙人之间达不成合意的,可以结合合伙存续期间的实际情况推定以所有权出资或者以使用权出资。故A项正确。4. 答案:D 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42356解析:考查公司归入

4、权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买卖行为有效,但收益归公司所有,A项错误。收益应当由董事会收回,B项错误。该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故C项错误。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

5、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万在处罚范围内,故D项错误。5. 答案:C 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42356解析:考查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C项属于该条第1项禁止的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因经

6、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故D项不当选。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B选项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根据第二十条的规定,A项属于经营者集中。6. 答案:C考点:税务机关的撤销权。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故C项

7、正确。7. 答案:D考点:特殊劳动保护制度。解析:根据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选项B内容合法。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选项C合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因而,选项D当选。8. 答案:D 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

8、42356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B、C均符合这一规定。9. 答案:B考点: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

9、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由该条可知,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负有占用补偿义务,有条件进行开垦的,应当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开垦计划进行开垦,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开垦费。所以,A、C、D选项均正确。法律并没有免除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占用耕地的补偿义务,所以B选项于法无据,错误。10. 答案:B 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42356考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指定。解析:根

10、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此可见,本题中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应选。二、多项选择题11. 答案:ABCD解析:考查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公司法(解

11、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B项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第三人代垫资

12、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项正确。12. 答案:BD 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42356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因此,A项错误。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

13、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因此,B项正确。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因此,C项错误。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因此,D项正确。13. 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追索权票据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票据责任,无须持票人出具其他证明。A项错误.票据法第六十六条

14、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即使未在规定期间通知前手,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故B项正确。 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故C项正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持票

15、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故D项正确。14. 答案:ABCD 本资料由新华考资网提供 QQ:281342356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因此,A项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十三)项规定,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可以由合同来约定。即本案中合资合同中约定采用英文文本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故B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限是通过合资合同来约定的。因此,C项中关于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在企业成立时全部缴清的约定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因此,D项中合资企业合同约定由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仲裁解决纠纷是合法的。15. 答案:CD解析:考查人寿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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