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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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生育保险知识,今天准备了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参保人员需进行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持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2.治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流产、引产报销标准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2、。 二、妊娠及分娩报销标准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剖宫产术报销标准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沈阳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门诊患者*); 5.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或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此证的参保人员*)。 流产、引产的另需*: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帐号表、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

4、险报销申请材料 1.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配偶*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4.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单位帐号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延伸阅读:6月底前沈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将合并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国共有12个城市为试

5、点地区,沈阳位列其中。按照规定,6月底前沈阳将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试点工作。目前,沈阳市还需要根据本地情况来制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细则。试点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39.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94.6万人。沈阳市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规定为,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

6、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方案”中提到合并后两项基金将统一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可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沈阳市合并实施方案出台后,缴费比例和调整机制如何制定才能最终确定。 同时,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反映生育待遇享受人员、基金运行、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对于参保人最为关心的生育保险待遇问题,“方案”也提到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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