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工程建设类项目-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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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类项目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四年十二月44 / 46目 录一、入场登记- 1 -二、发布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1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及资审场地预约- 1 -四、资格预审- 2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场地预约- 3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4 -七、文件澄清修改- 5 -八、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发布- 5 -九、专家抽取- 6 -十、开标- 6 -十一、评标- 7 -十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7 -十三、重新招标、终止招标- 7 -十四、中标通知书发放- 8 -十五、缴纳交易服务费- 8 -十六、投标保证金退还- 8 -十七、相关附件- 9

2、 -一、入场登记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到中心交易科办理入场登记。1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工作项目组成员登记表;2项目进场登记表;3项目招标备案表;4工程建设类项目进入交易中心交易须提供资料清单要求的其他要件(附件1)。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后1个工作日。注意事项:1项目入场登记要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招标人公章;2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工作项目组成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并已在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办理诚信信息登记;3.项目招标工作全过程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二、发布资格预审(招标)公告(一)招标人(代理机构)持公告发布申请表、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公告(附电子版)到中心交易科验证

3、。(二)中心综合科复核后在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公告,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在国家及省依法指定媒介同步发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不同媒介发布的公告内容应一致。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及资审场地预约(一)文件发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文件开始发售时间1日前,持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资格预审文件送中心交易科验证,在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向所有潜在申请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二)场地预约1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办理资格预审文件验证时,持开标、评标场地预约登记表到中心交易科验证项目招标情况;2招标人(代理机构)持经交易科验证的开标、评标场地预

4、约登记表到综合科安排场地。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招标人(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因故不能在公告原定时间发售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文件发售时间前,持文件获取时间修改通知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即时送交易中心登记存档备查,并向所有潜在申请人发出修改通知。四、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1招标人(代理机构)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认真做好记录,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应当拒收;2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规定对所收到的文件进行审查;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资格预审报告(含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未

5、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等内容)等评审资料,并送交易中心存档备查。4资格预审完成后,招标人应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布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未通过通知书。(二)资格预审转资格后审当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或等于设定数量的,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招标人(代理机构)自可确定资格预审转资格后审后2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资格预审转后审报告(含资格预审转后审依据,拟邀请潜在投标人名单等内容)并送交易中心登记存档备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转后审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及时编制、备案、发售招标文件。五、

6、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场地预约(一)文件发售:1未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告规定的文件开始发售时间1日前,持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送中心交易科验证,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潜在投标人发售;2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确定后,持项目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送中心交易科验证后发售;3、资格预审转资格后审的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确定后,持项目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转后审通知书)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送中心交易科验证后发售。(二)场地预约1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办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验证时,持开标、评标场地预约登记表到

7、中心交易科验证项目招标情况;2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办理施工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通知验证时,持开标、评标场地预约登记表到中心交易科验证项目招标情况;3招标人(代理机构)持经交易科验证的开标、评标场地预约登记表到中心综合科安排场地。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招标人(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因故不能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原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发售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前,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的修改通知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送交易中心验证,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修改通知。六、投标保证金缴纳(一)资格后审项目: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

8、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持以下资料到中心综合科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1)银行进账单;(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已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邀请书后,持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到综合科财务室办理资审保证金转投标保证金。 (三)资格预审转后审的项目: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邀请书后,按资格后审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程序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 1. 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 投标人已提交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不需重复提交;4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

9、盖单位公章。七、文件澄清修改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持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书面修改通知、澄清通知送交易中心登记存档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办理时间:即时办理。注意事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审(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资审申请(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八、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发布(一)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持新区财政局前置审计评审意见、经新区行政监督部门备

10、案的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通知送中心交易科登记存档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二)其他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的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文件及经新区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通知到交易科登记存档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向各潜在投标人公布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不能按期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九、专家抽取招标人(代理机构)持以下资料到贵安新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

11、小时内,到中心综合科核验后抽取专家: 1招标人(代理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3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4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5业主专家委托书;6业主专家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复印件;7业主专家专家证复印件(如有)。办理时限:资料备齐后即时办理。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27须加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2招标人(代理机构)应按预约的时间到场抽取专家。十、开标(一)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开标会场,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认真做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应当拒收。(二)招标人(代理机构)

12、应提前准备开标所需表格和资料,做好参会人员签到工作。(三)开标会开始,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纪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开标。注意事项:招标人(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开标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及时将书面修改通知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送交易中心登记存档备查,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十一、评标(一)进入评标区的人员须通过身份验证方可进入,手机等通信工具设备一律封存。(二)评标前由中心工作人员清点专家人数、核对专家身份、宣读评标纪律后,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依法开展评标工作,在评标结束后评标人员方可离开评标区。(三)评标结束后,

13、招标人(代理机构)参照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标劳务费发放指引发放专家评标劳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开评标资料移交中心交易科存档备查,不得将开评标资料带出交易中心。十二、中标候选人公示(一)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持公告发布申请表、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附电子版)到中心交易科验证。(二)中心综合科复核后在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公告,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在国家及省依法指定的媒介同步发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流标公示参照上述流程办理。十三、重新招标、终止招标(一)重新招标:招标人(代理机构)持经行政监督部门重

14、新备案的贵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及拟发布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到交易科办理。(二)终止招标:招标人(代理机构)持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终止招标报告及终止招标公告和公告发布申请表送中心交易科办理。办理时限:资料备齐后1个工作日。注意事项:重新招标项目须在办理入场登记时提供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十四、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期无异议,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持中标通知书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送交易中心存档备查。十五、缴纳交易服务费(一)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到我中心一楼窗口领取交易服务费缴费

15、通知,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二)中标人持银行进帐单、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室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办理时限:即时办理。注意事项:缴费方式不限,缴款人名称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汇款用途须注明标段名称及中标人。十六、投标保证金退还(一) 投标人持以下资料到中心一楼窗口申请退还保证金:(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每个标段1份);(3)招标人发放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结果通知书原件);(4)中标人需提交中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交易服务费发票复印件;(5)投标人开具的收到我中心退还保证金本金的收据(盖投标人单位财务章);(6)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开具收据,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除提交(1)(2)(5)外,还需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盖章的书面撤回通知。(二)误入款项的,除提交(1)(5)外,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误入款说明。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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