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

上传人:游客 文档编号:123678715 上传时间:2020-03-1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5.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详细资料】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T、B超、内窥镜、手术、

2、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三)报告内容按照“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详见附件3),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1.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2.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3.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 4.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用ICD-O进行编码。 编码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统一填

3、写。 (四)报告流程1.医院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相关科室(病理、检验、内窥镜、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相关各科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和质量检查,登记后交院内分管肿瘤报告工作的科室。 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接到肿瘤报告卡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el表格等),经质量审核、院内查重并剔除重卡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集中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新农合报销或日

4、常诊疗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经核实患者的基本情况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el表格等),并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进行质量审核并查重后,于每月10日前逐级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报送至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县、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每月报送的肿瘤报告资料,首先剔除非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除外)和非本辖区常住户口病例,然后进行逐例、逐项地审核、查重、编码与录入计算机。 对上述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报告资料中的缺项、漏项、逻辑错误等,要及时与填报单位进行核对、补填或更正。 二、登记报告资料的管理(一)审核医疗机构恶性肿瘤

5、登记报告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收到的肿瘤发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二)订正医疗机构发现报告病例诊断需变更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恶性肿瘤发病报告卡,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查重、补漏各医疗机构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对报告病例资料进行查重。 各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院内自查,对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恶性肿瘤病例,应及时登记并补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从死因监测系统获得的恶性肿瘤死亡病例资料与肿瘤发病报告资料进行核对,并确认肿瘤病例的生存状况。 如发现死亡原因为恶性肿瘤但无肿瘤发病报告卡的,应及时反馈就诊医院或社区/乡镇卫生

6、服务机构,通过查阅病例或访问死者家属获取相关资料,补报肿瘤卡。 (四)资料保存1.肿瘤报告卡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存,录入的电子文档应分别保存在不同的介质或者电脑中。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恶性肿瘤病例报告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三、组织实施(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的考核内容,并加强管理。 (二)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及管理人,明确各诊疗科室职责,加强责任报告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要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报告工作的质量检查与考核。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