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制度汇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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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制度汇编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学生就业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人事厅等就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就业制度及管理办法汇编。 第二条开展学生就业工作要按照我院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做到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第三条加强学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和结构合理的学生就业工作队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第四条进一步规范学院就业市场的组织管理,协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的关系,明确双

2、方的责任,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部门岗位职责制度,落实责任目标,并做好就业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能第六条为提高我院就业指导工作实效性,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特建立我院就业工作机构并制定就业指导工作各岗位目标职责。 第七条为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下设就业工作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各项就业工作的开展,并在各系设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毕业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1.全面掌握国家、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

3、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宏观计划,并下发就业指导中心;定期组织学习就业政策,制订学院就业工作有关制度。 3.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就业工作有关资料,及时向学院教学部门提供教学等工作改进建议。 4.主任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就业工作例会,结合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国家及省教育厅、人事厅相关文件和工作安排,研究安排委员会的工作,将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就业工作例会讨论决定。 (2)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就业工作例会以及上级就业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3)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委员会工作顺利开

4、展。 (4)抓好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5.副主任职责。 协助主任处理各项日常工作,做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要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主任不在时,要代替主任抓全面工作,保证委员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成员职责。 (1)积极参加就业工作例会,认真学习就业工作例会以及上级就业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创造性的加以落实。 (2)认真研究和分析就业形势和学院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3)在工作需要时,积极投身于日常就业工作开展,如举(承)办就业市场,走访用人单位等。 (4)当就

5、业工作与其他部门相关联时,负责协调其他部门工作。 (5)做好日常工作记录以及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第九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职责1.要在国家及省就业工作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各项就业工作的开展。 2.主任职责。 (1)接受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直接领导。 (2)主持就业工作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3)负责就业工作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的选拔、考核等工作。 (4)检查、指导各系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5)考核各系就业工作效绩,提出奖惩方案。 (6)负责学院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计划提报、使用、划拨及审查。 (7)负责向就业工作指导委员汇报工作。 3.办公人员职责。 (1)负责、汇

6、总、审核、上报学院毕业生生源。 (2)紧密结合专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诚信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大力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工作。 (3)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4)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其家长来访,宣传、介绍我院综合实力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5)努力实现就业工作信息化,不断完善学生就业工作网站建设。 (6)依托网站、报纸、电视等有效媒体,做好就业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向全院毕业生发布。 (7)负责组织举办校内人才招聘会。 (8)依托各系,认真做好学生就业指导与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 (9)负责毕业生推荐材料和就业协议书的最终审核

7、。 (10)按照省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11)协助有关处室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 (12)定期开展各系就业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奖优罚劣。 (13)积极开展毕业生思想和就业工作调研活动,定期对从事就业管理、指导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14)组织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 (15)负责就业工作资料的、存档。 (16)做好工作记录以及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系级学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职责1.根据学院毕业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成立系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日常工作,制定本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2

8、.组长职责。 (1)组织、领导、检查本系学生就业工作。 (2)负责向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就业工作指导中心汇报工作。 3.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电子文档的上报工作。 (2)动员各种力量,做好本系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工作。 (3)了解和掌握本系毕业生的思想情况,适时进行毕业教育,确保毕业生思想稳定。 (4)负责接待本系毕业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来访,并及时将用人信息反馈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5)组织、指导本系毕业生正确填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6)加强学生就业指导,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开设就业指导课

9、。 (7)负责实施“个案”式就业指导工作。 (8)组织或指导本系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 (9)做好工作记录以及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10)完成所在系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保管制度1.就业指导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 档案排列科学、美观。 3.档案人员要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以利于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每学期放假前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档案的接收和退出都有必须的记录,手续清楚完备,室藏档案必须帐物相符。 5.档案库房内要保持整洁,要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湿、防光、防电等措施。 第十二条

10、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人员要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做到守口如瓶,严守档案法规。 2.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地,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档案的保管、借阅制度,认真履行签字登记手续。 4.任何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更不得私自复印、摘抄和传播档案内容。 5.每学期末对保管的全部档案资料实行一次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学习研究制度第十三条定期学习研究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及省就业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就业的研究,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就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国家及省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

11、质,确保每月有组织地进行一次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活动。 3.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总结,每人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不少于一篇。 4.要保证理论学习时的出勤率均达到100%。 5.加强校际和校内就业工作的交流、学习活动,每学期组织召开就业工作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保证研讨质量和效果。 6.参加全国或全省就业工作会议或研讨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 7.加强学习考察,每年学习考察不少于2次。 第十四条就业工作例会制度1.为加强对学院就业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培养一支专业化和结构合理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就业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就业指导中心人员、各系负责同志或就业

12、工作人员参加。 3.就业工作例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主持。 4.就业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5.就业工作例会的议题,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拟定,报会议主持人审议批准。 会议主题、时间、人员一经确定,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通知到人,并做好相关的会务准备。 6.与会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因故不能与会,要向主持人请假,并要派其它同志参加会议。 7.就业工作例会议定的问题,如事关重大,应由就业指导中心按学院会议程序提交学院党委或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8.就业工作例会议定的事项各单位应坚决贯彻执行,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

13、。 9.就业工作例会由就业指导中心安排记录人员并做好记录,根据主持人的要求,编发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年度就业工作文件发放制度1.为贯彻落实学生就业工作各项议题,严格按照上级就业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指导各系做好学生就业指导、管理及安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学院就业工作文件的起草、制定、颁布由就业工作指导中心组织专人进行,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3.学院就业指导工作会议文件要按照机密等级严格建立档案,并予以编号分类,由就业指导中心专人负责保管。 4.对上级就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转发到各系及相关部门,并建立工作档案。 5.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计划、总结需提交学院就业工作例会讨论,审核

14、一致同意后,方可予以下发执行。 第四章就业工作人员培训、考评制度第十六条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从事就业工作的人员对国家及省就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就业工作的研究,提高就业指导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理论培训不少于三次,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筹备、编写教材,制定培训计划;参加培训的老师由各系统一安排;培训地点由就业指导中心安排。 3.培训内容新生入学就业培训和应届毕业生就业培训,内容包括成才指导、素质指导、择业指导、就业政策、就业信息、求职技巧指导以及创业意识的培养。 4.培训要求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和结构合理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授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对培训结果的考核和评定对参加培训的就业工作人员,培训结束后必须参加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的统一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允许从事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系级就业工作考评制度1.为进一步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目标,改进和加强各系的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一次充分就业率和就业层次,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2.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专门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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