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超市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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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超市规章制度 XXX超市规章制度1.所有考勤时间均以超市指定考勤钟为准。 上班时间为2.早上、下午以前必须穿好工作装、戴好工作牌签到,迟到罚款元/次。 3.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违者罚款元/次,早退30分钟视为旷工。 4.特殊岗位和班次的员工考勤参照相关考勤时间,按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5.员工用餐时间为分钟,收银台中餐,晚餐。 营业员中餐,晚餐。 未经管理人员允许在规定时间外用餐者,视为擅自脱岗,每轮只允许名收银员、名营业员、名促销员就餐,违者罚款元/次,超过分钟视为旷工。 未经许可不在规定时间内用餐者视为自动放弃。 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6.用餐超时者罚款元/次,超时分钟者视为旷工。 用餐

2、前后必须在签到本上签到,凡是签到必须本人自己签,代签者2人同罚,凡代签、乱签、错签、漏签、不签者,罚款元/次。 7.凡离开卖场必须在签到本上签到,罚款元/次。 8.凡全月无故早退或旷工3次者,立即辞退。 9.请病假必须在第一时间口头或电话向班组长请假(),销假时附带请假条。 事假必须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班经理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凡请病假元/天、事假元/天、旷工元/天。 10.勤换洗工作装,保持清洁、熨烫平整,按规定整齐着装及佩带工作牌,违者罚元/次。 11.不得涂抹与指甲同色以外的指甲油、蓄长指甲、佩带首饰上岗。 女员工必须涂口红、化淡妆、带头花并将头发束入发网内,严禁披头散发和染发。

3、男员工不留胡须、不蓄长发,违者罚款元/次。 12.上岗前不得喝酒、吃有异味的食物,违者罚款元/次。 13.工作时应精神饱满,不可背手颤腿、抱膀叉腰、前趴后靠(未接待顾客站立时,必须离货柜、货架10cm以上,否则视为靠柜)、不得把手插入衣裤兜内、按要求规范站立,违者罚款5元/次。 14.接待顾客时应面带微笑、亲切自然、语气亲切、主动使用问候、道别语,使用规范手势和礼貌用语为顾客服务。 15.不得在卖场内掏耳、挖鼻、打哈欠不掩饰、扎头发照镜子、面向顾客喝水、哼唱歌曲、穿脱工作服等不雅行为,违者罚款5元/次。 16.所有员工必须使用礼貌问候、道别语及其他规范用语(多说“请”和“对不起”)。 17.超

4、市收银员、营业员、促销员上班时间不得佩带及使用手机违者罚款元/次。 因工作需要组长以上允许佩带及使用手机,但在卖场和开会期间手机必须设置为无声模式且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款元/次。 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接听手、机听MP3(或单放机等)。 18.所有单据应认真、详实填写及录入,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9.商品陈列未经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陈列。 20.不按要求组织盘点或盘点情况不真实、隐瞒情况不报者,罚款元/次。 21.上班期间至离开营业厅前必须整齐着装,并佩带工作牌及使用普通话,进营业厅前竟整齐着装,并佩带好工作牌,出门后方可脱工作装、取工作牌,违者罚款元/次。

5、交接班时必须着装交接,并使用普通话,违者罚款5元/次22.用餐时间、送货、下班后等着装外出时,不得说脏话、骂人等,应时刻注意企业及自身形象,违者罚款元/次。 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23.不得在营业时间大声喧哗、抛掷物品、嬉戏打闹,违者罚款元/次。 工作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其他员工发生争吵、抓扯等,违者罚款50100元/次。 并处下岗学习直至辞退,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24.各片区员工相互协作,及时接待好顾客,不可两三个员工同时接待一个顾客而忽略接待其他顾客,不得因上货、点货、理货、交接工作等忽略接待顾客,顾客多是应做到“接 一、顾 二、招呼三”,违者罚款元/次。 25.员工应如实介

6、绍推荐商品,不得虚假承诺,不得诋毁其他商品,不得争抢、推委顾客,并如实主动介绍公司相关承诺及目前正在进行的优惠活动,违者罚款20元/次,并处下岗学习或辞退。 26.凡遭顾客投诉,如情况属实且为超市员工的过失,罚款50元/次,并处下岗学习或辞退。 27.开展买赠活动时,应主动向顾客提供赠品,严禁隐瞒、拒赠或私留赠品,违者罚款10元/次。 赠品视同商品管理,凡私拿、冒领、偷盗赠品者,按偷盗商品处理。 28.凡员工偷盗商品或赠品者,罚款2001000元并立即辞退,金额较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不得将私人提包等进入卖场,否则视为有偷盗嫌疑,违者罚款10元/次。 29.员工必须爱惜商品,严禁野蛮搬运等,

7、违者罚款5元/次并承担相关商品损失。 30.上班时间不得会客、窜岗窜柜、闲聊(三人以上在一起,不论理由视为聚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元/次。 31.不得在卖场打瞌睡,违者罚款10元/次。 不得长时间无故在库房逗留,在库房闲坐、睡觉者罚款10元/次。 32.商品搬运途中掉落造成遗失者,按商品价值全额赔付。 33.不得在营业厅吃(喝)东西、吸烟(质检品尝除外),违者罚款100元/次。 顾客吃东西、吸烟应及时善意制止,提示付款后再吃。 34.卖场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将水杯、工作装、抹布等物品放在货柜、货架明显处。 35.上货时空纸箱、提篮、推车应及时清理、靠一边放置,避免造成通道堵

8、塞,影响顾客购物。 36.所有员工必须保持责任区域清洁(地面、商品、柜台、货架、堆头、冰柜等),责任区域地面垃圾、水渍未及时清理,卖场内堆码商品必须整齐、封盖(封口胶带必须撕掉)。 37.凡换班、换休、存休、提休、代班须经管理人员长批准。 38.两班员工应该做好工作交接,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如因工作交接影响顾客购物或影响其他工作者,罚款5元/次。 39.所有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顶撞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下岗学习或辞退。 对处罚不服从,不采取正常程序申述,而消极怠工或擅自撕毁罚单者,罚款20元/次。 40.在工作中夸大事实、虚报、隐瞒情况或知情不报者,罚款10元/次。 4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

9、、拉帮结派、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次,并处下岗学习直至辞退。 组织煽动员工罢工、聚众闹事者,立即辞退。 42.未经批准无故缺席会议、学习或培训等,按迟到、旷工分别论处。 43.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抓扯等(记住顾客永远是对的,做到得理也让人),罚款100500元/次,并处下岗学习直至辞退。 44.下班后或中途离开营业厅,应主动接受站门或管理人员的检查。 45.站门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顾客或其他员工夹带、偷拿商品或赠品离场者,按商品或赠品金额全额赔付并处罚款20元/次。 46.晚上下班后应按要求关闭微机、收银机、冰柜、照明、电子称等电源,罚款5元/次。 47.制度面前人

10、人平等,不得包庇、纵容、公报私仇、随意更改制度,罚款20元/次,并处下岗学习直至辞退。 48.每月违规违纪三次以上者,利用下班时间学习三天,每多一次追加学习两天。 49.收银员上岗时不得带现金、代金卷、低扣卡、购物卡等上台,罚款10元/次。 50.收银员、顶台员工必须使用本人密码,不得借用他人密码收银,罚款10元/次。 51.收银结算时,必须唱收唱付,双手拿递,必须使用规范的问候、道别语,违者罚款5元/次。 52.收银员结算时,应提示顾客促销优惠活动,如金额相差不大时,必须提示顾客“满XX元可以参加XX活动,现在还差XX元”,如未提示者罚款5元/次。 53.顾客付款后必须入机并打印收银条,违者视为贪污。 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起相关责任。 54.凡规定进行微机收款的,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交易微机外循环,违者罚款100元/次,并处下岗学习直至辞退。 55.收银员工作时间未经同意离开收银台,或虽经同意,但未按规定退出收银系统、锁好抽屉、收捡好收银章,违者罚款5元/次。 56.未按要求将顾客所购商品分类装袋,引起顾客不满的,罚款5元/次。 57.在扫描商品时错漏,造成多收少收者均按差错金额赔付。 58.结算时未发现顾客夹带商品或赠品离场,按商品金额赔付。 59.所有有效单据必须妥善保存,如单据遗失承担相关损失。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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