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制度范文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23319173 上传时间:2020-03-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81.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保修制度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工程保修制度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工程保修制度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工程保修制度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工程保修制度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保修制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保修制度范文(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保修制度范文 3工程保修管理制度(暂定)为提高集团公司信誉,健全公司工程保修体制,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把售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职责第一条、工程管理部工程保修的职责 1、负责对全公司的工程回访保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收集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回访保修记录资料。 3、接待业主投诉。 第二条、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保修的职责 1、负责组织与实施本单位竣工工程的保修工作,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2、定期(每季度)将本单位执

2、行工程回访保修记录的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 3、各子(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其下属项目部组织实施的保修工作。 4、对业主公开工程管理部投诉监管电话及督查办公室电话(专用电话应列入工程使用说明书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业主,工程管理部投诉电话61593427,监查办电话68848366)。 第二章工程保修范围第三条、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一般包括 1、屋面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平空鼓、开裂,起沙、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3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

3、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反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管道漏水,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电器坠落。 10、室内上下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按保修合同,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其他保修范围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条、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第五条、一般保修期

4、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36、城市道路工程为1年。 7、城市道路排水工程为2年。 8、绿化工程为1年。 9、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三章工程保修流程第六条、工程竣工前,由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将工程保修负责人(一般为该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工程管理部投诉监管电话、监查办公室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当接到建设单位质量维修通知时,工

5、程保修负责人应与建设单位约定现场核查时间,按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保修负责人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如保修负责人不遵守上述规定,经建设单位投诉到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直接派出人员维修,相关费用由该工程负责人承担,且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100%向该工程负责人收取代办费。 如该工程负责人拒不承担上述费用,则此部分费用及代办费从工程负责人预留于集团公司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见第九条、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计取)中抵扣。 第八条、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

6、方视为处理妥当。 第四章工程履约保证金第九条、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计取实行承包经营制的子(分)公司按1%预留工程履约保证金,合作工程按2%预留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第十条、工程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若工程负责人未按第七条履行时,在工程保修时限内的需要保修时,由工程管理部根据保修的项目范围、工程量3和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市场行情价编制保修费用预算,报经营管理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实施费用及代办费从该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第五章考核第十一条、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工程保修必须按保修流程进行实施,并保证业主无任何形式的投诉,否则,每出现一次投诉,对项目负责人考核5001000元。

7、 第十二条、工程在保修期内,业主对质量问题投诉到项目保修负责人,保修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回访,并作好记录(一般应在24小时内),未及时保修的或保修质量不好造成业主投诉到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察办公室的,集团公司将对子(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考核5001000元。 第十三条、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保修负责人,应按照“保修管理记录”(见附表)中的有关要求,对其所保修期满工程的保修记录归档保存。 否则,由于保修记录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之责任,将由该工程负责人承担;与此同时,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还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工程负责人给予100500元的考核。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问题或建议,可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反映。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建设集团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