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体关系下医患矛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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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客体关系视角下的医患矛盾研究姓名: 李广强 学号: 2016400036 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主客体关系视角下的医患矛盾研究摘要:在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是相互依赖的,没有患者就没有医生,没有医生也就没有患者,两者之间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过程中互为主客体。而当前,医患关系已经处于一个相对比较紧张的状态。应当明确医疗活动中的主体权利者首先是患者,医生对于患者的需要如果不能远远满足,那么两者之间的矛盾势必会更加激化。了解了当前我国医患矛盾的现状,那么从主客体关系视角下探讨构建和谐医患矛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关键词:主客体关系 医患矛盾 医患关系1.主客体关系与医患矛盾1.1

2、主客体的含义主体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客体是指外界事物,是主体的认识对象和活动对象。主体和客体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总的来说就是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对于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两者也是相互作用的。主客体之间也有密切的联系,但不能等同起来。认识的主客体是说明认识过程,它立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一切客体都是现实的片断,但并非一切现实的片断都是客体。客体和主体是相对应的哲学范畴,是主体在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时所指向的一切对象,在医疗活动中,医生作为医疗活动的主体,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医疗活动,在医疗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处于主动地位,而患者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医生要面对不

3、同的患者,能动的、有意识的去对待患者,那就是给患者减轻疾病痛苦,治疗好患者的疾病,使患者能够成为一个健康的人。当医生在给患者治疗疾病时的这种关系应称为是一种实践关系,也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掌握与被掌握,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医生把一个患有疾病的人改造成为一个健康的人,在改造的过种中掌握疾病发生的规律,因人而异的患者治疗疾病, 从而能更好的预防和治疗疾病。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是社会进步的需要,那么就应该更明确医患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并且在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是相互依赖的,没有患者就没有医生,没有医生也就没有患者,两者之间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过程中互为主客体。医

4、疗过程是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1.2 医患矛盾含义我们所说的医患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医与患之间的关系,既包括医,也包括患,是医方与患方在医疗过程中为解决患方身体健康而结成的一种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在互动过程中表现的既对立又统一。对立是因为双方处于供需矛盾的不同面,所处的角度和立场不同;统一是因为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为解决患者病痛。此外,影响和制约医患关系的因素又不仅仅局限于医患双方,更是涵盖了社会制度、伦理价值、道德观念等社会的方方面面。1.3 当前医患矛盾的现况传统医疗模式的观点认为,医师在医疗知识与经验方面拥有绝对权威,有权决定对患者采取何种治疗方法,而无须向患者进行充分说明

5、并进而征得其同意。患者只能听从,一般不会反对医师的决定。随着人权运动的兴起,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上述传统模式日渐式微。于是出现了“人道模式”的观点,该观点主张:医疗行为应当首先遵循患者的意志,且医师应当就所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向患者作出充分说明并得到患者的同意。由此,患者摆脱了医疗关系中的被动地位,转变为医疗关系的主体,并能够决定是否允许医师对自己实施医疗行为以及实施何种医疗行为。而当前,医患关系已经处于一个相对比较紧张的状态。一方面,作为患者和家属对医院及医护人员满腔怨气,不仅仅因为看病难、看病贵,而且有时还要看医生的脸色,有的还要按照所谓的潜规则请客吃饭送红包,甚至最后的诊断和治疗结果不是自

6、己所期望的,很多甚至是大失所望;另一方面,医院和医护人员同样是苦不堪言,既要承受医疗风险,面对不成比例额的病人工作负荷,有时还要遭受人生攻击。同时,医院更是苦不堪言,既要考虑医院的生存、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又要考虑患者的承受力,还要接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经常是因为作为强势的一方而不得不给患者进行经济赔付,时不时还要接受媒体的曝光以及社会的舆论谴责,背负着太多的社会压力和负面影响。总之,当前医患关系总体仍然是处于一种紧张、不和谐的状态。 从表面上看,医患关系似乎是医和患之间一种服务产品的买卖关系,病人购买医院的医疗服务,医院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而进一步从实质上来看,是病人在身患病痛时将自己的生

7、命权、健康权基于一种对医院高度信赖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委托,医院基于本身职责和救死扶伤的社会价值体系以及高度的责任感,对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权益给予保障和维护。双方所依存的是一个基于信任与责任的无形的价值体系。因此,医患关系不能简单理解为是一种服务的社会关系,更是一种体现社会价值观的人文关系。从哲学角度来说,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患者就医,医方为患者解除病痛,从身体与精神层面维护和保障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从而体现了医方对人实现自身权益的人文关怀。患者病痛解除,兑现了医患之间基于高度信任的委托协议,患者收获的不仅是健康,更是一种对医方的信任依赖。因此,维系和谐医患关系的内

8、在因素应当是高度的信任纽带和人文的关怀。当前医患关系的不和谐,正是由于外在的一些因素冲击这种信任和人文关怀所致。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也在飞速发展,特别是在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科技方面,近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在医疗水平和技术提高的同时,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医患关系也逐渐成为社会备受瞩目的一个重点。医患关系紧张、不和谐,特别是近些年来医患关系频频出现危机,世界各国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阻碍医学科技的发展,更威胁到公共卫生的安全,最终受害的不仅是患者,还有医疗行业。2.主客体关系视角下对当前医患矛盾的分析2.1 医患关系下的主客体关系所谓医疗

9、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属于医学哲学范畴,包含多重涵义。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主动与被动关系;二是指二者在权利和地位上的主要和从属关系。具体说来,医疗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是双重的,一方面,医生是主体。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占着主导地位,起着主要作用;另一方面,患者也是主体。患者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医院甚至医生的,选择哪一家医院或医生看病是患者的主动权利,医生和医院则是被选择的客体。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在受医生作用和影响的同时也影响和作用于医生,并可以主动地对医疗过程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提高或降低医疗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医疗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患者的康复,患者是作为目的而

10、不是手段而存在的。患者的需求支配着整个医疗过程,医生则是为患者服务的。因此,患者是理所当然的主体权利者。医患主客体关系的这种二重性,对医疗实践过程中如何去处理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提供了理性指导。2.2 正确认识主客体关系下的医患关系在当前社会,医患关系紧张局面不容忽视,医生治疗病人,只是单纯的治疗,并没有把病人当做一个个体去对待。而且在医疗过程中缺乏沟通和尊重,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产生诸多误解, 怨声载道,甚至做出一些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和谐。同时,医务人员的各种权益也没有得到合理保障,致使医务人员消极治病,从而延误了病人的病情,致使病人和患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化,这样恶性

11、循环下去,势必造成社会危害,医疗改革也将功亏于溃,为了更多的患者能够得到健康的保障,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对待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法治文明社会,必须重视医患关系,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现状。有了和谐完美的医患关系,才能获得良好的医疗效果,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才能进入良性循环。3.从主客体关系视角下探讨构建和谐医患矛盾的途径3.1 推进新型医疗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宏观层面上应以制度伦理为基点,制定合理的法律规范以完善当前医疗卫生体系的管理、监督体系,从而保证整个医疗卫生体系下的医患关系得到相应的关注和改善。“所谓制度伦理是指一定的制度赖以建立和存在的伦理基础,即制

12、度本身是否合乎公平与正义的伦理原则,以及制度中所蕴含的伦理追求、道德原则和价值判断,亦即制度中的伦理。一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要依据某种特定伦理原则;人们又依据一定道德标准,对制度是否符合道德性及符合程度进行评价”。法律、法规是保障整个医疗体系正常运转不可或缺性要素,但对于医患关系来说,仅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整个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伦理道德和伦理原则的规范和约束。也就是说,对于医患关系来说,存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要求”,医患双方的行为,不仅要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要合乎伦理道德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促使医患关系向积极的方向发展。3.2 从主客体的角度加强医学

13、职业伦理建设哲学的生命观认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只有用生命去理解生命才能真正体会到其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的生命一直是哲学所关注的内核,尤其是 20 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人类对生命问题更为关注,生命哲学以不同的形式得以进一步发展,可以说,随着生命问题成为世人瞩目的中心议题,生命哲学也不断崛起。医患关系是因健康需求而形成的,是医护人员和患者人群在具体的医疗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 首先应当明确医疗活动中的主体权利者首先是患者,也就是说,患者选择了某一医院和医生来治疗病患,并承担了为医疗服务付费的责任后,医疗活动的权利就是以患者为主要一方.医院和医生应把患者

14、作为主体权利者,以医治患者为最高目的,尊重患者的权利、意愿和人格,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当前我国医疗活动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患者的主体权利常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些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者只是从自己的权利出发,只顾追求医院的效益,只把患者当作自己获取收入的来源,乱开药、乱检查、乱收费,而放弃以患者为目的和救死扶伤的根本宗旨,忘记了自己应对患者承担的责任和对患者权利的尊重,医疗上马虎了事,医疗事故时有发生.要克服这种消极现象,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根本的一点,就是要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使医务工作者确立一种患者主体权利意识,真正认识到医疗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患者,根本宗旨是救死扶伤.没有这种观念和意识

15、,就不可能有真正好的医疗服务.3.3 主客体关系下的医患关系对于我们的启示当前我国医患冲突的表现和特点主要是:一、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第二,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医疗成本仍居高不下,除少数富裕阶层外,工人、农民、普通的工薪阶层,日益不堪治病的重负。普通公民对医疗机构追求商业利润的行

16、为,怨声载道。第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没有很好地考虑中低收入者承受能力,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热衷于追求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显然,其收入差别大,享受的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实际待遇反差较大。医院在所谓成本核算、自负盈亏的压力下,追求、利润也不择手段。医生救死扶伤的仁术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医疗机构公益性、福利性光环的消失,使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承受。第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医患冲突更加复杂化。第五,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患方强调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而医方也需要全面了解病史、正确把握病症。医患间戒备心理严重。当然,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它的形成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主客观因素,也取决于各种因素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任重而道远。细节决定成败,在医疗服务日趋完善的今天,有些看来不起眼的小事,产生的实际意义却不可小视。在人性化服务的过程中医患双方以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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