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 教学辅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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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一名词解释1、行政审判监督2、二审监督制度3、再审程序4、行政赔偿制度 二填空题 1、( )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2、审级监督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由( )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3、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 )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4、( )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

2、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 )进行。复核死刑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或者书面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不开庭审理。6、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 )审理。三多项选择题 1、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 D、终局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A、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B、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C、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D、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3、二审法院

3、审理后,对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A、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B、上诉不加刑C、依法直接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4、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人员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C、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D、符合条件的当事人。5、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D、合理责任原则四简答题1、简述无效行政行为。2、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3、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五论述题 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

4、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2、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3、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4、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二填空题 1、审级2、 合议3、 行政 4、 死刑复核 5、合议庭 6

5、、 开庭 三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CD 3、 ACD 4、 ABCD5、 ABCD 四简答题 1、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1) 行为主体不明确。(2) 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3) 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4) 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情形。(5) 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在

6、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2、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既有一些共同的司法原则,也有一些特有的司法原则。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司法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制原则。(4)回避原则。(5)公开审判原则。(6)两审终审制原则。(7)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8)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原则。(9)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10)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原则。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1)选择复议原则。(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3)

7、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3、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政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是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对相对人实

8、施管理的单方面行为。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与职权行为无关的个人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公务人员自己承担;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得到民事赔偿。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以确定。另外,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不具有物质赔付的内容。

9、五、论述题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

10、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第八章 行政机关的监督一名词解释 1、行政监督2、层级监督3、行政监察4、审计监督5、行政复议管辖6、行政复议范围7. 行政效能监察二填空题 1、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 )人员。2、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 )机关。3、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 )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5、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 )申请。6、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1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是被申请人。8、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 )审查的办法。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裁决机关或者裁决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 )。 A.行政复议申请 B.行政复议备案 C.行政复议审理D.行政复议决定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3.廉政监察机制由( )等部分构成。 A前提 B核心 C基础 D保障四论述题1.试述行政监督对象

12、的法律责任。2. 试述廉政监察制度。3. 试述行政执法监察制度。4. 试述政府财务审计。5. 试述政府绩效审计。6.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2、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3、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

13、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4、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行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纠正违法犯罪。5、行政复议管辖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职责权限范围。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哪些复议申请由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和审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如果不服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向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行政复议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

14、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范围既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行政争议拥有管辖权,同时也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7. 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二填空题1. 行政公务2. 专门3. 层级监督4. 县级5. 口头6. 行政7. 行政主体8. 书面三多项选择题1. ACD2. ABCD3.ABCD四论述题1、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包括赔付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恢复原状,亦即使行政相对

15、人的权利义务恢复到行政行为未作出前的状态。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惩罚违法行为主体。1)赔付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形式较多,例如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行政赔偿等。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有权机关(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等)撤除、注销违法行政行为,使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有权机关改变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使行政行为合理、适当;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是指有权机关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拒绝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2)惩罚性法律责任。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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