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用工管理合同的差异和法律适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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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企业用工管理合同的差异和法律适用样本 现代企业用工管理合同的差异和法律适用论特殊劳动合同关系摘要随着企业的用工形式多样化,由于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劳动关系而作出明确的定义,人们经常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混用,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对劳动用工管理合同的分析,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从而正确适用法律。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The differentiatingand analysingof relationof thespecial

2、 labourcontract AbstractAlong withenterprises employing labor formdiversification,has notmade theexplicit definitionas aresult ofthe legallaws andregulations tothe workrelations,the peoplewill workfrequently therelations andthe servicerelations mixuse,to violateworkers legitimaterights andarticle to

3、employs laborthe managementcontract theanalysis,makes thepeople furtherto knowthe workrelations andthe servicerelations,thus issuitable thelaw workers legitimaterights andinterests,reduces theenterprise theemployinglaborcost.Key wordLabor contractsService contracts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

4、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目录引言44 一、用工管理合同的概述55(一)劳动合同的定义与特征55(二)劳务合同的定义与特征55(三)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理解66 二、几种合同关系的比较分析66(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66(二)特殊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88(三)特殊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0 三、几种合同关系的相互转化1111 四、特殊劳动合同关系的立法建议1133结论1144致谢语1144附表1166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引引言在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传统

5、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处于不同所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关系的变更与终止逐渐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向市场调节方式,用人单位根据本身需要与所雇用的的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务承包关系等多样化的用工方式。 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主体双方按市场规则自行决定,相对应的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特点,各种所有制劳动关系相互交错,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不断增多,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 让我们先看以下几个案例:例例 1、吴某现年25岁,于进入某服装有限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岗位为服装裁剪。 5月,公司与吴某

6、解除合同。 吴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某要求公司支付吴某 3、4两个月的工资及公司无故与其解除合同,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并支持了吴某的请求。 例例 2、陈某(男),62岁,退休前是某化工公司的开发技术人员。 由于公司技术人员的稀缺,一时无法找到象陈某那样的技术人员。 于是陈某退休后,公司返聘其为技术人员并为陈某配备了一名助手。 两年后,这名助手已经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 公司觉得陈某现在在公司已经没有太大的用处,于是与陈某解除了聘用协议。 陈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提前解除协议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驳回了陈某的请求。

7、例例 3、林某(女),于下岗后失业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 一天买菜回家的路上在小区月的广告栏里看到一则广告,某公司招聘中国结制作操作工,能够带回家做,每月1000元。 于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是林某按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某公司。 某公司简单地与林某交谈后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向取林某收取500元押金。 第二天某公司对林某进行中国结制作培训半天。 培训后林某领了一些制作中国结的材料回家制作。 一个月后,林某拿着制作好的中国结到公司,向公司交货。 公司告诉林某其所做的中国结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无法支付其钱及退回押金。 林某

8、到劳动争议。 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其制作中国结的钱并退回押金。 仲裁委驳回了林某的诉求。 例例 4、江某是一名在校生,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利用暑假业余时间在一家服装店打工并与服装店签订了一份短期用工协议。 开学了,江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支付工资,老板未按规定支付江某工资,江某找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帮其要回应得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告诉江某,其与服装店的争议应向法院起诉,不应向劳动部门反映。 以上几个例子都是劳动者向企业提供了劳动,劳动者向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 为什么有的劳动部门受理,有的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呢?作出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是什么呢呢?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几种用工

9、管理合同。 一、用工管理合同的概述(一)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 1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我第国劳动法第616条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因此,能够看出,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组织社会劳动、合理配制劳动力资。 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 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0、。 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特征是: 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法律保障求职者与招工单位通过相互选择确定合同当事人; 3、求职者与招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形成管理关系;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即价值的实现; 5、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二)劳务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劳务合同:在法律上并没有对劳务合同作为一个定义,而在教科书中也鲜为有劳务合同的定义。 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能够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

11、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为劳务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 从最广义的角度讲,第二类合同能够称为劳务合同,王全兴教授就是在这个角度上定义劳务合同的,他说“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 本人认为比较完整的劳务合同定义应为: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以劳务为标的建立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 它包括加工承揽合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

12、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等。 劳务合同的特征:与劳动过程伴随始终的活劳动形态,并以这种活劳动进入交换过程。 是劳动成果的实现。 (三)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成立的条件。 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年满616周岁以上,060周岁以下(女555周岁以下的)、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是非在校生,非兼职人员。 劳务合同的主体:能够双方都是单位,也能够双方都是自然人,还能够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劳

13、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法律要求或约定的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劳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并不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另一方也仅仅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某项相对独立的具体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 劳动合同的劳动风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劳务合同的劳动风险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因此

14、劳动风险责任有可能是劳动者自己承担。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它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缴纳保证金不同:劳动合同中,法律明确规定,用工方不得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用工担保。 而劳务合同

15、,合同当事人双方能够约定以货币、实物等作为担保。 工作时间方式,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已经将工作时间方式规定进去(标准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时间)。 在这三种工作时间方式中从中选择一种,用工方只能在规定的一种工作时间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就需多支付劳动者的报酬。 而劳务合同并没有规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方式,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人员每天、每月的工作时间,而是由劳务人员自行支配。 D D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劳动法、11月月1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当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未出现时,不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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