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气合同协议书范本商用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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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用气合同协议书范本商用版样本 供用气合同协议书范本商用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编号:_供用气合同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供气方:_用气方:_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市区,路,号。

2、 二、用气种类为。 三、额定用气量:立方米/小时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424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价格根据江宁区物价局江宁价字号文件规定,乙方为非居民用气客户,价格为元/m33,其中每年冬季(212月至次年22月)加收元/m?,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政府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

3、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1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采用型号为燃气流量计。 2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 “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 3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用气方付清气费。 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 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4、天然气计量装置如出现故障或因检修停止计量,该期间的用气量按下列第方式确定: (11)最近一个结算周期的平均日用气量。 (22)其它方式:。 55、气费的支付:气费采取月结月清的方式。 用气方在每

4、月用气前,按月支付元(大写:)燃气费,抄表后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 月支付燃气费根据用气方所使用燃气流量计的额定流量值来确定。 (手写) 6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方式支付: (1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对日用气量超过1000Nm33的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方的用气设施应具备能够使用其它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 每年月至次年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燃气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它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供、用气

5、双方燃气设施维护更新改造责任 11、供气方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22、用气方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阀门、调压设施、流量计、报警设施等),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该等燃气设施如系供气方提供的,供气方负责保修一年。 保修期满后,用气方委托供气方维护保养的,供气方按实收取每次上门维护保养及更换零部件、备用器具的费用,流量计检测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77-膜式燃气

6、表检定规程、JJG633-气体容积式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37-涡轮流量计检定规程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送检,检测期间的检测费用及交通费由用气方承担。 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 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供气方依照合同约定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违约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违约金,供气方经燃气管理部门批

7、准,能够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小时通知用气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

8、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七、如用气方停止使用燃气,需向供气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遵照供气方相关流程办理停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

9、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外因引起的管道抢险、抢修,或国家政策限气等非供气方单方过错导致的无法正常供气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供气方应当及时通知用气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供气。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的违约金。 3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安全供用气 11、供气方应对用气方人员进

10、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 用气方如需了解燃气专业知识和管理规定,应主动向供气方电话咨询或到营业厅现场咨询。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22、用气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33、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用气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1)使用各种设备或方法盗用燃气; (22)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 (33)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44)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66)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

11、77)将装有燃气表、燃气管道的房间作为卧室或临时搭铺睡人; (88)施工、装修时将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包裹在内; (99)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它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和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它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10)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11)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4、供用气双方的安全责任分界点为燃气调压箱出口(如调压箱位于用气方的建筑红线内,则以用气方的建筑红线为界限)。 分界点顺气流方向由用气方负责,分界点逆气流方向所有燃气管线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由供气方

12、负责并承担自检责任。 如果用气方按照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供气方维护、维修其燃气设施并且缴纳了相应维护费用的,由供气方负责用气方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 第十条其它约定_第 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日止。 合同到期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如无任何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年,依此类推;任何一方若有异议,需在本合同到期前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通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供用气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

13、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以上条款双方均已认真阅读,无任何异议,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供气方执份,用气方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用气方(盖章):住址:住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税务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代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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