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渝滨江一号C号号楼预售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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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渝滨江一号C号号楼预售合同样本 中渝滨江一号C C号号楼预售合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合同登记号:()商字第()号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合同同批注11:批注12: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C (02)-09-0062 (0612)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重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制特别告知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 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买卖

2、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 签约之前,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由市国土房管局解释。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包括期房和现房)。 3、在签订本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 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被司法机关查封、抵押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阅。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4、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

3、,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实行实名登记制。 因此,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购房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全部填写。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能够对。 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 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的供双方约定。 7、对本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增补的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特别告知或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责任、扩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8、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它需要增补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9、房屋买卖是双方当事人自身的民事法律

4、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10。 、本合同同时适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甲方(卖方):重庆瑞昌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管理委会员综合办公大楼8208室号邮编:404000营业执照号码:330资质证书号码:0604269法定代表人:史虎联系电话:67625968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联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国籍籍:

5、【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它它:】号码乙方身份【本市城镇居民】【本市农村居民】【市外城镇居民】【市外农村居民】【港澳台】【外国】【其它】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话:【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国籍籍:【身份证】【护照】号码: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方乙方(买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它它:】号码乙方身份【本市城镇居民】【本市农村居民】【市外城镇居民】【市外农村居民】【港澳台】【外国】【其它】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国籍籍:【身份证】【护照】号

6、码:地址:邮编:联联系电话:方乙方(方买方):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它它:】号码乙方身份【本市城镇居民】【本市农村居民】【市外城镇居民】【市外农村居民】【港澳台】【外国】【其它】地址:邮编:联联系电话:】【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国籍籍:【身份证】【护照】号码:地址:邮编:联联系电话: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乙方(买方):国籍:份【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它它:】号码乙方身份【本市城镇居民】【本市农村居民】【市外城镇居民】【市外农村居民】【港澳台】【外国】【其它】地址:邮编:联联系电话:

7、】【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国籍籍:【身份证】【护照】号码:地址:邮编:联联系电话:(乙方不得超过四人,否则显示不出来)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本商品房项目【现定名】【暂定名】中渝滨江一号C5/C6C7号号、9号号号楼楼。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

8、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301D房地证字第004001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77年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12月25日止,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至2047年12月25日止。 第二条本商品房销售依据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 (2)项: 1、现房。 房地产权证号:。 2、预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待定万万房管( (301)预字第 (12040)号、万房管 (301)预字第 (12041)号万房管 (301)预字第 (11062)号号,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待定重庆市万

9、州区房地产管理局。 第三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区县万州重庆市:(一)本商品房座落为。 南滨大道街(镇)江南新区(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待定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 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待定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的楼层)。 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第第待定层(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它结构】(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待定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待定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待定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单

10、间】【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三室三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四室三厅】【五室以上】【其它】(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式公寓】【别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其它】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办公】【商务公寓】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酒店式公寓】【摊位】【门面】【商场】【车位】【仓储用房】【其它用房】(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平层的层高和净高不做要求,可不写) 1、; 2、; 3、;(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

11、面与地面。 之间的垂直距离。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待定整元整(大写:待定),建筑面积单价为待定定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待定元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整元整(写大写:元整),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建设农村商业银行万州支行。 (二)乙方按下列第待定种种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

12、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额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待定元整(大写:待定元整)。 ( (1)( (1)买受人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1)( (2)( (2)( (2) 2、分期付款额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元整(大写:元整)。 (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4) 3、按揭付款:额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待定元整(大写:待定元整)。 ( (1)买方于待定年年待定月月待定日日首付房款定待定(¥定待定),余款待定(¥待定)办理待定银行按揭。 带格式的:项目符号和编号带格式的:项目符号和编号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

13、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 (2)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对自己的付款能力、还贷能力、获得贷款批准的可能性做了足够充分的咨询和考虑,乙方有能力申请购买该房产的贷款,准备相关文件并满足贷款银行的要求。 (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应一并向按揭贷款银行提供银行所规定办理按揭贷款的相关资料,并办理完善后相关贷款手续。 如在签定本合同后15日内仍未完善贷款手续的,视为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按本合同第十条及补充协议约定逾期付款执行。 (4)(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14、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1%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一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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