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 冷柏军第四章内容 第四章习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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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国际贸易术语一、判断题 (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2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应参照有关贸易惯例( )3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4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 ) 5在采用FOB术语成交,利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的交易中,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装船费用,可选择FOB Stowed 和FOB Trimmed。( ) 6FOB under Tackle 是指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脱离吊钩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7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

2、立运输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8FAS与 FOB的相同之处之一是卖方都要承担货物的装船费用。( )9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 )10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11CIF条件下,卖方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而不是目的港( )12按CIF术语成交,买方履行其交单义务。 ( )13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除此之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 )14按CIF Ex Ships Hold Louis port 条件成交

3、后,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为止的费用和风险。( )15按CIF Landed London成交的货物,在伦敦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16买卖双方按 CIF Liner Terms 成交,卖方发运的货物必须采用班轮装运。( )17CFR术语是在FOB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 )18采用CFR术语成交时买方若不负担包括驳船费在内的卸货费用,可采用CFR Liner Term和CFR Landed。( )19采用CFR术语时卖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租船订舱,将货物装船并支付正常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20采用CFR、CIF术语成交,合同中只

4、规定装运期或交货期;而采用CPT、CIP术语,合同中不但要规定装运期,还要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 ) 21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CIP、CPT与FCA的相同之处表现在当事人的责任相同。( ) 22按照国际贸易惯例,EXW条件下,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有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商业发票,提交有关的运输单据。( )23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FAS、DAT、DAT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4根据2010年通则的解释,DAT条件下,买方承担的义务中不包括办理海运货物保险,承担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 ) 25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DDP 、DAP、DAT贸易术语适用于

5、各种运输方式。二、名词解释 1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例如,业务中常用的FOB、CIF和 CFR 等。2 FOB Liner Terms: 即FOB 班轮条件。它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FOB的变形之一。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3FOB Under Tackle: 即FOB吊钩下交货。它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FOB的变形之一。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

6、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FOB Stowed :即FOB理舱费在内。它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FOB的变形之一。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 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5CFR Liner Terms :即CFR 班轮条件。它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CFR的变形之一。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6CFR Landed:即CFR 卸至码头。它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CFR的变形之一。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7象征性交货: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

7、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 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 8实际交货:实际交货是不同于象征性交货的另一类交货方式,它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实际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才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9、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简称W.O. Rules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波兰华沙开会,讨论并制

8、定了有关CIF合同规则的1928年华沙规则;其后,它又在1932年牛津会议上对华沙规则进行了修正,同时将规则定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全文共21条,主要阐述了CIF合同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10、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在最初的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的修正和完善而制定出来的,它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10通则的公布和实施,使通则更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实践,这不仅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法律的完善,而且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最新发展。如今,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惯

9、例,2010通则已成为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签约、履行及解决业务纠纷的主要依据。三、简答题1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答:贸易惯例不同于法律,它本身对当事人没有法律那样的强制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作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以排除惯例的约束力。但是惯例对于指导业务实践,规范贸易行为又具有重要作用。这体现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许多大宗交易的合同中也都作出采用何种规则的规定,这有助于避免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执。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

10、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2贸易术语有什么实际应用?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明确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以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方式和条件,即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从而划分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了合同的基本特征。所以,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应与买卖合同性质相一致,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应与合同性质相一致,与所使用的贸易术语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不应有所矛盾。3为什么不宜将CIF称作“到岸价”?答:在实际业务部门,有些人习惯称CIF为“到岸价”,这种

11、叫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在CIF条件下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所有责任、费用和风险,其实,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仍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 卖方承担的风险也是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仍由买方承担。还有,货物装船后产生的除运费、 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承担。4怎样理解CFR条件下装船通知的特殊重要性?答: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

12、担。这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条件下, 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5请指出FOB、CFR和 CIF的相同点和区别。答:FOB、CFR和CIF这三种常用贸易术语,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船舷为界进行划分;都是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FOB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

13、;CFR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F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由此可见,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6请比较FCA、CPT和 CIP的异同点。答: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按照FCA、CPT和CIP这三种术语成交时,卖方都是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第一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它们都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FCA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 CPT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P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由此可见,向承运人交货的这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也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所以,可以说,FCA、CPT与 CIP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和FOB、CFR与CIF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一致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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