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股东路在何方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122116836 上传时间:2020-03-01 格式:PPTX 页数:19 大小:885.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类股东路在何方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三类股东路在何方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三类股东路在何方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三类股东路在何方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三类股东路在何方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三类股东路在何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类股东路在何方(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录 三类特殊股东指契约型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简称 三类股东 等 非公开募集 的金融产品 一 三类股东 前世今生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12月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基金业协会2014年11月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 监管条线 中国证监会 基金业协会 契约型基金 法律依据 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2012年9月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保监会2013年2月 关于保险资

2、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管条线 中国证监会 基金业协会 中国保监会 资产管理计划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4月 信托法 监管条线 中国银监会 信托公司 信托计划 三类股东 的特殊性 工商登记时不被视为民事主体 无法登记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实践中 对非上市公司投资通常由管理人 受托人签署投资协议 约定由其管理的具体金融产品履行出资义务 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称则为管理人名称形式上系由投资者 委托人通过管理人 受托人名义进行投资 属于委托持股的一种表现形态此外 容易出现股份代持 利益输送等问题 部分 三类股东 背后的出资人众多 难以满足 股权清晰 之要求 加之部分三

3、类股东存在利用资金池资金期限错配进行 短债长投 的情况 通常认为容易导致拟上市企业股权结构不稳定 三类股东 与IPO 根据证监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的规定 发行人需满足 股权清晰 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的发行条件尽管 三类股东 在A股可以参与已上市公司的定增 但拟上市的公司从未出现过 三类股东 的身影 2012年9月20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12年末 新三板拓展至全国范围截至2017年6月13日 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为11287家新三板的快速发展 以及大量挂牌

4、公司拟申报IPO 放大了 三类股东 的问题 很多企业因为在挂牌期间交易或定向发行而发生了 三类股东 问题 成为了IPO之路上的绊脚石 甚至因此而受到敲诈 二 三类股东 遇上新三板后 三类股东 与新三板 证监会2013年12月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规定以私募股权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 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 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 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全国股转系统2015年10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业务问答 一 关于资产管理计划 契约型私募

5、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 明确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契约型私募基金可以投资拟挂牌公司的股权 且所投资的拟挂牌公司股权在挂牌审查时可不进行股份还原 但须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类股东 IPO的初现 2016年11月常熟汽饰过会 2017年1月5日上市 股东中间接包括两个资管计划 2016年12月海辰药业过会 2017年1月12日上市 股东中间接包括四个资管计划 2017年1月碳元科技过会 2017年3月20日上市 股东中间接包括两个资管计划 2017年3月长川科技过会 2017年4月17日上市 股东中间接包括近30个资管计划 契约型基金和信托计划 以上四个案例中 除

6、长川科技外 三类股东 均为资产管理计划 且最终投资者人数较少 其中海辰药业资管计划后仅4个自然人 此外 以上相关私募基金均已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规范运作 且投资人资金均来自自有资金或自筹 不涉资金池问题 三类股东 IPO的初现 续 2017年3月16日 上交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题为 新三板挂牌企业IPO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的问答文章 其中 企业改制30问 之二十三提示 拟上市公司引入该类平台股东时应在考虑股权清晰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审慎决策 对于股东中包含信托计划 契约型基金及资管计划等持股平台的拟上市公司 在IPO审核过程中 可能会因存续期到期而造成股权变动 影响股权稳定性 三类股东 IPO的症结

7、 1 三类股东 以契约为载体 不能进行工商登记 无法人资格 带来不确定性2 三类股东 一般存在期限限制 且投资决策 收益分配机制不透明不确定 对股权稳定带来影响3 三类股东 背后结构不透明 在IPO审核过程中 容易导致股份代持 资金池 突击入股 股份限售 短线交易 股东适格性 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以及国有股东认定等问题无法核查清楚 路在何方 1 投资人和交易结构越简单越好 由于监管系统对 三类股东 进行核查的标准 方式方法及认可程度有一个逐步完善 统一的过程 因此在现有阶段 建议尽量减少 三类股东 的投资人 受益人数量 且尽量简化 三类股东 的交易结构 方便披露及阐述 2 履行完毕法定的备案和批

8、准程序是必要条件 关注 三类股东 是否依法设立 规范运作并已履行相关备案或者批准手续 是否存在未履行或迟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或手续的情况 路在何方 续 3 持股比例最好不超过5 出于对股权稳定的考虑 三类股东 间接持有公司比例不能过高 另外需注意的是目前还未有直接持有拟IPO公司股权的案例出现 4 重点关注投资人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关联方 关注 三类股东 投资人的真实情况 并重点关注投资人中是否存在拟上市企业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权益变动是否真实 完整 合法 5 重点关注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关注 三类股东 投资人的资金来源 是否涉及通过委托

9、 信托或相关安排代他人持有相关权益 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是否存在权属纠纷 路在何方 续 6 重点关注影响股权结构和权属的纠纷和潜在纠纷 关注拟上市企业 拟上市企业关联方 三类股东 的投资人 管理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是否可能对拟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或股东权属状态产生不利影响 是否存在诉讼 仲裁等争议情况 7 关注 三类股东 本身的日常运作的规范性 关注 三类股东 的投资范围 投资活动 日常运作 信息披露等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 8 契约型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相比信托计划的接受程度可能会更高 三类股东 虽然本质都是信托关系 但契约型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均属于证券监管系统 受证监会

10、管理且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而信托计划属于银行监管系统 受银监会管理 展望未来 新三板一直被定位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 试验田 对于同样含有股权结构清晰 权属分明 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之要求的新三板 对 三类股东 专题发文明确放开 说明 三类股东 早已在证券监管机构的研究范围 且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试点 三类股东 在合适时间全面进入资本市场也是合情合理 展望未来 续 1 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股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目前优质企业的公开聚合地之一 部分挂牌企业具备吸引有充分价值投资意愿的 三类股东 进行投资的能力 尤其是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企业 三类股东 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入

11、股挂牌企业 如果挂牌企业因为采取流动性较强的做市交易反而失去了IPO的可能性 或者要因此受到敲诈 与新三板建立的初衷相违背 2 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契约型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之备案内容的不断细化 重大事项变更的备案及时性提高 为证券监管机构及中介机构对契约型基金 资产管理机构之投资人 受益人的核查提供了越来越有效的途径 展望未来 续 3 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越来越多IPO申请被证监会受理 其中多家企业存在 三类股东 三类股东 挂牌企业进行IPO的意愿不仅强烈 而且基数较大 监管部门有充分的理由重新考虑 三类股东 的监管原则 综上所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号召和证监会审核理念的转型风向 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 三类股东 企业成功实现上市 THANK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