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垃圾通告-禁止焚烧垃圾 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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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焚烧垃圾通告|禁止焚烧垃圾 倡议书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一些区域禁止焚烧垃圾下面xx给大家带来禁止焚烧垃圾通告,供大家参考!禁止焚烧垃圾通告范文篇一各位居民:垃圾燃烧产生的恶臭气体对人体的健康危害极大,尤其是对孕妇以及胎儿的健康危害更大,有百害而无一利。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禁焚烧各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所有垃圾全部运到垃圾池内统一收

2、集填埋。让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我乡境内不发生焚烧垃圾的行为。从即日起,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设举报电话38810xx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并举报露天焚烧垃圾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特此通告xx乡人民政府年12月14日禁止焚烧垃圾通告范文篇二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

3、、皮革)等。二、严禁在古冶区域范围内焚烧各种垃圾和其它废物,所有垃圾等可燃物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三、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对于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环保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非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城管局依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四、公安分局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可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5-35100x

4、x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11月25日禁止焚烧垃圾通告范文篇三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乡各村严禁焚烧各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所有可燃物垃圾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区的管理,积极落实禁烧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治理。要做好宣传和督导工作,让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焚烧垃圾的行为。从即日起,因焚烧垃圾造成严重危害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进行全县通报。xx县xx乡人民政府6月16日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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