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

上传人:Q** 文档编号:121848476 上传时间:2020-02-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县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指南一、复工前准备工作建筑工地复工前要进一步加强工地防疫管理,并做好以下复工准备措施。(一)工地复工专项防疫方案。建筑工地应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复工防疫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人员清单、人员接送、人员隔离、工地防疫措施等内容。成立工地防疫领导小组,明确工地防疫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职安保人员等。(二)工地防疫管理措施。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完成工地消毒工作,疫情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人员应急值守、项目领导带班制、从业人员日常体温检测和口罩佩戴制度、工地定期消毒制度、分餐制就餐和错峰制就餐等相关制度。(三)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防疫物

2、资存量要能保障未来5天需求量。(四)工地从业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建立工地人员清单,清单应包括工地管理人员、工地务工人员、工地后勤人员、参建单位临时驻工地代表等所有工地人员;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应分别与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订防控管理责任书,建筑工地各分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复工前签订防控管理责任书;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对返工人员、新进人员完成“一人一表”登记,凡外地入蓬人员一律隔离观察24天,无症状方能进入现场作业。同时建立人员出入登记测温制度;建筑工地应在复工前逐一联系本工地在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其暂缓返蓬,对于发现本工地存在重点地区回流人员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所

3、在乡镇(街道),同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疾病控制部门并及时采取人员隔离措施。(五)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复工前联合检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支模架、基坑、机具等现场安全措施、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同时认真做好复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确认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复工要求。二、项目复工条件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备案申请。(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

4、,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已实行封闭管理,设有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可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我县疾病控制部门要求。(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用品。(四)排查复工人员近三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六)设置工地食堂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统一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无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的情况,无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的情况,且所有工地人员

5、实行错峰和分散就餐。(七)已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八)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业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管理规范。(九)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并实行日消毒制度。(十)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相关证照齐全、风险隐患排查彻底、安全设施设备齐全、重要岗位人员齐备、安全培训到位。(十一)符合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保障措施。 三、复工备案(一)复工备案需提交材料1.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核符合

6、要求的疫情防控专项方案。2.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名单。3.拟复工人员登记表建设工程人员健康情况卡。4.复工备案申请书。(二)复工备案现场核查内容1.建设工程人员健康情况卡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及复工人员体检表。 2.建设工程复工从业人员统计表。 3.项目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4.项目疫情防控小组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5.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设立专人专岗。6.按要求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7.防疫物品配备充足,备有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口罩、消毒液等储备不少于五天用量)。8.排

7、查开工人员三周内往来史、接触史相关资料。9.按要求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项目为单位,施工总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真实采集和上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信息。11.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12.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复工要求等。(三)复工备案符合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提出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复工备案书后即可有序组织复工。四、复工管理(一)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工地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测温

8、计、防疫药品等物资。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保安和值班人员。(二)加强工地人员管控。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四个一律”管理。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检测体温,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发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疾病控制部门,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妥善进行处置。3.对具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其有过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24天,确保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4.对须出差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制和严格管控,尽量减

9、少人员流动。(三)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工地出入口测温制度,各出入口必须由专职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安保人员;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救护车通行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县城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张贴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四)加强工地内部防疫管理。要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等相关防疫工作。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

10、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2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工程项目部实行分餐、错峰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工程项目部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并及时清运。工地安排专人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卫生间、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

11、工作应留存记录。4.实行日常体温检测制度。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检测情况应留存记录。(五)加强人员上岗管理。工地复工后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防疫教育培训,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县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交底工作应留存记录。五、加强疫情防控信用评价管理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纳入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范畴,参照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建筑业企业未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全面排查、未达到复工标准擅自开工、复工后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疫情防控、发现疫情后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等造成疫情防控不力、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作出不良行为记录、扣减信用分值、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及增项申请、限制其承揽新的工程等相应的行政处理。六、做好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建筑工地应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保障通讯通畅。一旦发现在建工地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县疾病控制部门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治疗,同时做好工地消毒防疫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