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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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技术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医疗技术风险处置预案(一)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二)建立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对开展的技术或项目定期质控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该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三)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四)加强对临床科室技术操作者资质的管理,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全院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技能的培训。(五)出现医疗技术损害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置:1、患者当时无生命危险时,立即采取以下措

2、施:(1)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并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2)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务部,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3)医务部负责组织技术过硬人员,根据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和(或)减少其他并发症发生。(4)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5)按规定整理材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当患者有生命危险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医疗技术操作立即以抢救患者生命为主。 (2)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及医务部。(3)科室上级医师、技师及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事发地点组织相关技术专家

3、抢救患者生命。同时,讨论并采取损害补救处理对策。(4)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再进一步会诊讨论、研究详细补救处理对策。补救对策应防止发生患者的进一步损害,尽量减少损害和避免发生其他损害后果。(5)技术操作完毕后,必须派专人严密监护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并积极落实转往上级医院。(6)按规定整理材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六)医务部要定期对各科室实施检查、监督、指导,确保其专项医疗技术操作损害处置措施的有效。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在出现医疗技术损害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使一旦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

4、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特制定本预案。(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发现者首先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请示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三)尽快如实报告。技术损害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部、总值班人员或分管院长;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1、患者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时,立即暂停原

5、医疗技术操作,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由科主任或现场最高年资医师主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同时,做好患者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 2、科室负责人、医务部、总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研究进一步补救处理对策,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原医疗技术操作。医院和科室选派技术骨干,根据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其他并发症;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3、患者有生命危险时,立即抢救患者生命,同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医务部或总值班人员及分管院长。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

6、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抢救患者;必要时,由医务部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指导。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再进一步研究补救处理对策,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报医务部及分管院长。(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 (六)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 (七)如患者已经死亡,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意见。如亲属不同意尸检,应做好记录。 (八)如存在医疗差错或过错,依照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等处理,随时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应诉准备。 (九)

7、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十)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十一)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对其认真地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三、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患者安全保证方案(一)对本院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包括外科各类各级手术、有创诊疗项目等医疗技术逐项审核。1、废止

8、或淘汰未经批准或落后技术,终止本院技术或设备设施无法保证医疗技术使用安全的项目。2、严格按照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任何科室或医生个人,不得任意实施未经医院审核同意的医疗技术。 (二)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相关科室及参与人员要组织培训,充分了解或掌握技术要领,严格把握应用指征。1、开始使用前几例要请有实际经验的专家现场作技术指导或后盾,及时纠正或控制技术缺陷与风险,逐渐过渡到本院医师能独立完成。2、先集中1-2位医师操作待掌握并有经验后,科内再在其相应资质准入层面推行。 (三)任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都潜在风险,尤其是高风险诊疗技术,使用时必须认真掌握适应证,熟记禁忌症

9、,严禁无指证或有禁忌情况下使用;在选用时,要充分分析利弊,尽量选择风险少、安全性高的技术项目,并与患者充分说明诊疗措施的目的、潜在风险和利弊、可供选择的方法,在患方理解的情况下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 (四)严格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和人员准入管理。1、二、三类技术项目由省卫生厅审核,准入人员按发文名单执行,医院复核后予以准入。2、一类技术项目根据医生的职称、工作量、工作能力考核后确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公布后实施。3、科室及每位医务人员不能超范围越级手术和实施有创诊疗,一旦发现违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提高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意识。1、各级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对患者进行诊疗操作时,必须认真观察不良事件,

10、如手术不顺利、失血过多、组织导管解剖不清、病灶寻找困难、组织结构复位不佳、反复多次探索等;2、要及时请上级医生或有经验医生会诊,不得盲干,一切从降低技术风险和保证病人安全为原则。 (六)一旦出现技术损害,首先发现者应设法立即终止损害因素,减少损害扩大。1、当操作者处理有困难,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到场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2、如科室处理有困难,立即报告医务部或院总值班组织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指导。3、对威助患者生命或发生2人及以上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由分管院长和医务部统一协调指挥,尽全力救治。救护车辆、药品、设备人员必须统一听从院内指挥和调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懈怠和违背。 (七)接到有纠纷苗头报告时,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人员应及时到场调查、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配合诊疗、防止干扰救治和引发医疗纠纷。如发生纠纷,按有关程序妥善处置。 (八)发生医疗技术损害,要即刻收集和保管好原始证据,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价、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以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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