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建工作范文 村党委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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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党委议事规则 制定村党委议事规则可以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小组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村(居)民小组议事行为,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推进村(居)民自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村党委议事规则范例,欢迎大家阅读。 村党委议事规则范例一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

2、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 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 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

3、举行。 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 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

4、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四、执行和反馈 1、村两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村两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

5、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3、村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 五、本议事规则自村两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村党委议事规则范例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有效改善和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

6、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受镇党委的领导;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它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 第三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工作、规范议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原则,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水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支部领导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

7、。 (二)保障村民自治原则,保障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落实,重点保障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 (三)依法依章办事原则,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确保依法依章办事落到实处。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进行议事。 第二章 议事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内容和范围为: (一)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引导村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政策; (三)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 (四)上级党委

8、、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 (五)村会计、出纳、治保、调解、护林员、电管员等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 (六)宅基地的安排与报批、土地征用和使用权调整等的确定; (七)村建道路、自来水和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 (八)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九)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十)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及其它需要共同商议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的方法程序 第五条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主要方式为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村两委会联

9、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会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不是村两委会成员的党员村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社长等人员可列席会议,也可邀 村党委议事规则范例三 一、党支部组织形式 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议事范围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总结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经济联合社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确立建党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

10、员作出奖惩决定; 4、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5、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研究决定村支部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 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 2、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 3、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讨论确定各业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 4、研究制订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 5、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6、研究

11、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办法和途径,确定建党对象,做好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 7、听取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 8、讨论研究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 9、决定需要提交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10、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办法及措施。 三、议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研究问题,制订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效果和办事效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讨论决定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不搞一言堂,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拟定工作计划,决定

12、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 5、坚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和对支部大会负责相一致原则。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在讨论决定前后,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及时地向镇党委作好请示汇报,求得理解和支持,并接受监督。支委会作出不适当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作出修改和否决,上级组织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有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可以修改和否决。 四、议事程序 1、支委会、党员大会由书记召集、主持,根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上级领导参加会议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提交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的方案或议题,由分管支委做好事先准备,然后向支部书记提议,经同意后方可列入讨论范围; 3、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2天通知到各位委员,会前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议事质量; 4、所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5、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 6、支委会、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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