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商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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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商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一、名词解释1 承兑【答案】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明确表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承兑的概念包括以下几个要素:承兑是一种附属性的票据行为,它以存在有效的出票行为为前提;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其他票据的付款人不可能为承兑行为;承兑是汇票付款人表示愿意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承兑是要式行为,必须由付款人在汇票正面记载一定事项并签章。 2 破产抵销权【答案】破产抵销权系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不依破产分配程序以自己享有的债权与该债务相抵销的权利。破产抵销权系民法上债的抵销制度在破产法

2、上的运用。破产抵销权的设立是有依据的,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互享的债权于破产宣告时均未受偿,但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因其性质转化为破产债权而可能仅获比例清偿甚至得不到清偿,如果不允许两者抵销,清偿和分配的结果必然对一力一过重而对另一方过轻,形成对破产债权人过苛的结局。债权人在债务人受破产宣告前,因有抵销的事实原因存在,可能有恃无恐而怠于对破产人所欠债务实施追索,这样做对债务人并无不利,相反却给债务人带来较多的期限利益。破产程序的价值目标在于保证公正分配的前提下突出程序的经济、效益和速率,允许抵销无疑能起到程序迅速之效。 3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答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船舶发生营运事故

3、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责任人依法将其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的赔偿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特征包括: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赔偿总额的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同时责仟限制:海事赔偿责仟限制是船舶责仟限制。4 破产费用【答案】破产费用是指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旨在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并在破产程序中优先拨付的费用。包括三部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5 违宪责任【答案】违宪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

4、责任。违宪通常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某种行为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 6 证券发行信息公开【答案】信息公开是指证券发行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的制度。建立证券发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均等获得信息的权利:有利于规范发行公司的行为。 7 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合并【答案】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上市公司(日标公司)股份控制权或将该公司合并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兼并是指一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企业资产或股份,

5、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将另一企业合并的行为;合并,是兼并的一种结果,是收购行为可以选择的一种结果,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收购与兼并相比,目的是相同的,但收购仅是兼并的一种手段或方式。企业兼并除了通过收购股份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行,如资产或股份的受让、股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委托等。8 复保险合同【答案】(1)复保险合同,又称重复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2)

6、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金。 二、简答题9 试述近因原则的含义。【答案】在保险法中,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的损失负赔偿责任。(1)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原则。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要求保险人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

7、损害之间存在最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赔付保险金,否则,保险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2)我国保险法未直接规定近因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近因原则己成为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 10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相比具有哪些特征?【答案】单独海损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所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害。对于单独海损,应由受害各方自行承担责任,或者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处理。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相比,具有如下特征:(1)共同海损是有意地采

8、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共同海损是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 而单独海损则是由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不是任何人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2)共同海损是为了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损失。如果仅是为了一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则不属于共同海损; 而单独海损只涉及损失方单方的利益,不存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问题。(3)共同海损是为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而单独海损应由损失方自行承担,或者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处理。(4)共同海损可以是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但这并不影响共同海损的

9、成立。海商法第197条规定,共同海损事故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 而单独海损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不涉及当事人的主观过失问题。 11简述公司的核心思想一一“法人的概念”。【答案】法人概念的确立标志着现代意义的公司法的核心思想形成。(1)法人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上的法人主要是指企业法人。(2)法人的法律特征与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相比,法人具有以下特征:依法设立。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经过法人登记而取得法人主体资格,获得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财产来自股东的投资,但一旦股东实际出资或认定出资完成,其财产独立于股东,由法人独立占有、使用和处分。有独立的组织。有自己独立运转的组织管理机制,有职员的劳动人事管理权。独立承担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独立承担无限清偿责任。(3)法人的优势一、名词解释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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