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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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可编辑打造劳动保障监察一小时维权服务圈的探索和研究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不断优化执法模式,拓展职工维权的渠道,打造多功能便民的服务平台,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格局,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但是,随着经济下行趋势,企业效益下降的影响,企业用工矛盾日益突出,职工维权时效诉求越来越高,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劳动监察维权模式,着力打造劳动监察一小时维权服务圈,整合利用资源,有效缓解案多监察力量薄弱等问题,为职工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和高效的维权服务,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2、,值得探讨和思考。一、当前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的现状分析当前,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却仍然不容乐观,其效果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劳动者维权诉求仍不相适应。(一)职工维权案件量大,现有执法力量薄弱。今年以来,欠薪案件呈现早发、高发,且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金额高的特点,发生的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欠薪金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5.7%、57%和138%,与往年欠薪问题多集中在年底不同,今年仅二季度就发生了16起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案件已由以前岁末年初偶发事件发展成频发事件;此外,部分行业由于产业链冗长,或民间借贷造成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欠薪时间延长、金额较大、恶性循环,处于链条末

3、端的劳动者成为最终风险承担者,极易引发集访事件,如扬中某集团、中电某公司欠薪人数都在500人左右,涉及金额超千万元;新区齐航某公司拖欠435名职工工资达300.6万元;新区丁卯片区的奔驰、大众、斯柯达等5家汽车4S店,由于经营困难,或将歇业、裁员,欠薪投诉时有发生。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和面广量大的监管范围,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特别是辖市区基层力量明显不足。(二)群体性案件情况复杂,维权维稳要求高。今年以来,全市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性集访事件激增,已处理的有135起,涉及职工8239人,欠薪金额10468.8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400%、342%和553%。欠薪职工采取集体停工、封堵道

4、路、围堵政府、网络扭曲夸大,甚至跳楼要挟等极端方式进行讨薪;同时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件也有上升趋势,今年全市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8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1%,群体性事态易扩大,职工维权偏激,案件处理难度大。主要是一些建筑领域,由于发包方层层转包,劳动法律关系复杂,落实兑付资金界定难,这些都给解决欠薪问题增加了难度,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三)农民工维权时效诉求强,办案时效滞后。每年“两节”期间,是职工维权举报投诉的高发期,农民工的“突击讨薪”也常常成为年终岁尾的一道别样风景,而“集中清欠”又不可避免地成为专项治理的“突击任务”。虽然,“欠薪入罪”已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提供了法律支撑,

5、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已协调好部门之间职能,政府也对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召开专项会议,强调提出“限时处理”、“当天立案”、“7日结案”和“挂牌督办”等措施。但是,劳动监察实际办案中取证标准高、时间长,尤其是欠薪逃匿案件,涉及移送公安部门、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等办案环节,结案时间较长。难以满足多数农民工返乡心切,讨薪效果“立竿见影”的要求。二、打造一小时维权服务圈的思考打造劳动保障监察一小时维权服务圈,要充分利用网络网格、联动平台优势,建立统一指挥调度平台,有效拉长“短板”,确保维权服务快捷、周到、准确,实现维稳权效率最高化。(一)要不断夯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基础。一是要不断加强

6、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专职机构标准化、中队实体化、协理员专职化、经费保障化”组织架构建设目标,要将机构建设标准纳入各辖市区政府目标考核。目前,全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达105人,增编增人52人,三个辖市均达14人以上,四个区均达10人,其中XX市实现劳动监察中队实体化,其它辖市和区每个镇(街道)中队兼职监察人员不少于2人,2015年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协理员625名,实现村社区专职协理员全覆盖,协理员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达到2500元左右,其费用由就业再就业基金专项保障。二是要有效提升信息管理水平。要结合“金保”工程,建立贯穿市、辖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的信息网络,与劳动就业、社会

7、保险、劳动关系等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就业用工登记、社保参保缴费、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仲裁等各项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对其劳动保障诚信情况实施A、B、C三类监管。三是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管效能。广泛开展“一走访二帮扶三引导”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难点问题;建立基层网格“三色预警”制度,对发现问题的按照轻重分别发出黄、橙、红三色警示信息,实行“二级网格处理、一级网格管理、监察大队跟踪”。(二)要建成劳动保障维权综合服务体系。要按照全市一体的工作思路,高效整合资源,加强市县联动,着力建设劳动保障维权“一中心、两平台”。

8、一是建立综合一体的市人社矛盾调处维权服务中心。将市局机关一楼大厅进行改造,建成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信访维稳、政策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功能一体化、窗口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的综合维权服务大厅。二是建设市县联动的劳动关系预警处臵指挥调度平台。按照“1小时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圈”的建设要求,在全省试点打造现场视频传输覆盖全市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报警、人员指派、案件处臵、跟踪指导全过程监管;整合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税务等数据库资源,建成劳动关系预警监控指挥系统,实现数据间互联互通,智能化预警监控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同时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的等级管理、信息发布、信息处臵制度,明确

9、指挥调度中心组织架构、层级分工、人员职责,高效快速应对和处臵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三是打造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平台。整合窗口、电话、网格三大举报投诉渠道,全市60个一级网格全部上线运行,实现“一点投诉举报,全市联动受理”,实施举报投诉案件全过程监管,加强立案、批转、查处、结案等各个环节实时监控,确保案件网上运行率、按期结案率、准确率均达100%,形成“内控中规范、阳光下运行”的网络办案监管机制。(三)创新职工欠薪预防处臵机制。按照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将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机制建设列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改革项目。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首先,落实政府属

10、地责任。针对*关于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妥善处置*范围内企业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处置民工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1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民工利益,用足用活保护民工权益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民工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民工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征收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民工的说服教育,引导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确定民工群体性突发事

12、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科室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民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

13、掌控。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企业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民工上访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聚众阻挠*工程建设实施的;4、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事件;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的;7、其他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范围内企业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

14、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四、现场处置 1、凡出现民工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企业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

15、。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后,涉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区域内城管局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护由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信访局、*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人员应诚恳听取民工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民工的工作,对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企业限期研究解决;对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

16、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公安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五、善后工作民工上访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和*相关科室迅速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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