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三审稿(精选的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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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劳动合同法(二审稿)关于员工入职管理的规定解析 劳动合同法(二审稿)关于员工入职管理的规定解析 一、劳动合同法(二审稿)关于员工入职管理的规定解析 1.录用手续的办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今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终止合同的,须在终止后7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要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到2014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起签订劳动合同为

2、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上海市职工招工、退工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为全工时制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本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入职登记表 入职登记表是应聘者单方填写的表格,目的主要是保证应聘者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信息的准确程度,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公司决策、行为的正确性,乃至其他意料不到的事项。 2.劳动合同的签订 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

3、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办理用工手续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待遇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 现行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

4、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企业的告知义务与员工的信息披露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现行法律背景下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即便如此,你又将怎么处理双方已经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呢? 4.试用期规定 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与其他期限的区别: 所谓其他期限,主要是指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类期限,主要有见习期、实习期、培训期。 见习期、实习期、培训期均不等同

6、于试用期。 案例1: 叶某被某公司聘为销售经理,半年后公司发现叶某大学学历系伪造,遂予以辞退。 焦点问题:叶某欺诈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2: 小q应聘促销员,当天就经面试通过并被指派至商场开始促销工作,在去商场的途中,小q不幸发生车祸? 工伤乎?责任由谁承担?承担哪些责任? 案例3: 沈某于被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人招用为服务员,该承包人是公司员工,职工食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沈与公司及职工食堂均没订立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去年4月,沈因患甲亢请病假,职工食堂以此为由将其辞退,发生劳动争议。 本案焦点:两者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立法趋势及其对员工入职管理的影响分析 1.程序复杂书面化

7、 招聘面试中的陈述;录用与不录用的通知;书面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 录用通知书的重要性几乎等同于劳动合同,在尚未订立书面合同或者明确以录用通知书代替合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按照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主动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劳动合同文本的提供与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合同生效。(如何举证?) 违反书面化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办理用工手续

8、,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办理用工手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2.录用成本提高猎头化 显性成本:招聘成功成本 招聘失败成本 隐性成本:风险防范成本 “被动招聘”成本 “被迫招聘”成本 3.录用风险增大 “被动招聘”的风险 “被迫招聘”的风险 合同订立程序的风险 合同文本提供的风险 被欺诈的风险 录用手续的风险 三、规范员工入职管理以应对劳动合同法 1、

9、招聘面试全面化 严把进人关 宁可错过一千不可放进一个? 职业经历、工作能力不再唯一 个性品格、文化认同成为首要 健康疾病、历史纪录必不可少 严把进人关防伪! 1)“防伪”包括防止虚假陈述和虚假证明;2)涉及的主要事项包括年龄、身份状况、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等。 容易造假的几种事项:谎称自己已年满十六周岁。包括使用假身份证,使用他人身份证;谎称自己系“协保”等身份的人员;伪造学历证明;虚假工作经历;伪造专业证书。等等。 虚假陈述和虚假证明的防范 1)用足入职登记表的功能;2)面试时的进一步审查;3)珍惜现代电子科技所提供的查询便利不要轻信,也不要抱侥幸心理。 2、offer letter草

10、拟技术化 offer letter的内容要点;offer letter发出后的风险防范;信息不对称的防范 招工手续严格规范化 手续办理第一时间;手续种类分门别类,依法办理;手续资料完整齐备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化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机;劳动合同签订的地点;劳动合同签订的方式;劳动合同文本的选择? 第二篇:劳动合同法解读三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

11、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年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

12、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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