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建材)供的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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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建筑材料(建材)供货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

2、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

3、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

4、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

5、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二篇:建筑材料(建材)供货合同 建筑材料(建材)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

6、,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第二条 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 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

7、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 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8、(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建筑材料供货合同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建筑材料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一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的工程项目概况 施工内容:日起至因工程需要延长,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第二条 乙方供应的建材范围及价格 1、建筑沙每立方单价50元。 2、石子每立方单价65元。 3、机砖每个单价0.3元。 4、空心砖每个单价0.56元。 以上建材的价格为综合价格,即上述价格已包括甲方采购建材在生产、销售、运输、装卸等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销售费用、

9、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金及其他费用。 第三条 采购及签证 1、 乙方应按甲方建材采购单通知的时间和送货地点及时间向甲方交付其所采购的建材;甲方向乙方通知供货时,应给乙方预留足够的备货、运输及装卸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供货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逾期视为乙方违约。 2、 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建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计量验收,计量验收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建材收货单,该单据作为甲乙双方结算货款的凭据。 第四条 建材的验收及计算标准 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将甲乙双方商定的供货样品送交甲方封样保存,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以上供货样品作为每次供货的验收依据;乙

10、方所供建材与封样样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的供货。 甲方拒收乙方所供货物时视为乙方未履行供货义务,因乙方更换货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生产、销售、运输、装卸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送货至甲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计量核准;乙方对甲方的计量结果有异议时,应当现场提出,甲方出具该批次所供货物的建材收货单后改不更改。 第五条 货款支付 1、 甲方以工程开工日为起算日,每月向乙方支付一次工程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时,应由乙方本人向甲方出具工程款结算收款单。 2、 乙方指定的付款银行账户信息为: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结算的所有款额均应支付至以上银行账户。 第六条 违

11、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货时,每逾期小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甲方采购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日仍未交付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货款时,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应付货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自行协调甲方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四邻关系、周边关系、村民关系。自行排除一切第三方的阻挠或干扰;若乙方无法履行以上承诺而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

12、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犯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附表系双方确认供货明细及结算的格式文件,双方应按附表文件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第四篇:建筑材料供货协议书 建筑材料供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决定由乙方供给建筑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定,钢材吨,折款为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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