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标准)船舶设计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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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布发200 实施200 发布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Basic requirement and evaluation method of design condition for ship design organization(网上征求意见稿)CB/T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CB备案号:U 01ICS 47.020I 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暂略)。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船级社、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

2、所、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长江船舶设计院、国家海事局、上海交通大学船建学院、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舟山渔业船舶检验处、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江苏科技大学、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CB/T 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2009.10.1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一般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合同设计至详细设计的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

3、于船舶设计单位资质申报的评定。从事一般船舶和渔业船舶生产等其他设计的单位,其设计条件可参照采用本标准。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船舶设计 ship design为新建船舶所进行的设计和对现有船舶进行改变其尺度、用途或性能的设计。包括合同设计至详细设计的各阶段,但不包括生产设计。2.2船长 length 系指垂线间长,其中:海洋船舶船长:沿夏季载重线,由船舶首柱前缘量至舵柱后缘的水平距离;对无舵柱的船舶,由首柱前缘量至舵杆中心线的长度;但均不应小于夏季载重线总长的96%,且不必大于97%。内河船舶船长:沿满载水线自首柱前缘量至舵柱后缘的长度;无首柱的船舶的船长应自船体中纵剖

4、面前缘与满载水线的交点量起;无舵柱船舶量至舵杆中心线;但均应不大于满载水线长度,亦不小于满载水线长度的96%,无舵船舶的船长取满载水线长度。渔业船舶船长:水线总长度的96%,该水线位于自龙骨上缘量得的最小型深的85%处;或者是指该水线从首柱前缘量到上舵杆中心线的长度,两者取其较大者。如船舶设计具有倾斜龙骨,作为测量本长度的水线应平行于设计水线。2.3主机总功率 overall M/E power推进系统主机额定功率之总和。2.4载重量 deadweight (DWT)根据船舶入级规范规定的夏季载重线的排水量与该船空船排水量之差。2.5总吨位 gross tonnage (GT)按有关吨位规定丈

5、量核定的船舶总容积GB/T19429-2004。2.6装机总功率 overall power of all drivers (PH)驱动原动机功率之总和GB/T19429-2004。2.7一般船舶 ship各类排水或非排水型的民用船、艇。其中包括海上设施。2.8渔业船舶 fishery vessel从事渔业生产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3 一般规定3.1 船舶分类船舶分为一般船舶和渔业船舶。其中:一般船舶分为运输船舶、高性能船舶、其他船舶和海上设施。渔业船舶分为从事渔业生产和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船舶分类见表1。表1 船舶分类类别主要船舶类型一般船舶运输船舶:客船(客船、客滚船、车客渡船等)、

6、普通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干货船、散货船、矿砂船、油船、集装箱船、滚装船等)。高性能船舶:高速客船、高速滚装船、穿浪船、小水线面船、水翼船、气垫船等。其他船舶:特种船(科学考察船、海事训练船、冷藏船、起重机运输船、近海供应船、发电船、半潜船、救生消防船及类似船舶)、驳船、工程船(拖船、顶推船、起重船、挖泥船、打桩船、铺管船、布缆船及类似船舶)等。海上设施:自升式平台、半潜式平台、船式钻井装置、坐底式平台、固定式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FSO、TLP平台、SPAR平台、圆筒型钻井储油平台及类似海上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道、单点系泊系统、人工岛、大型

7、浮式结构、潜水系统、潜水器、大型模块等。渔业船舶海洋生物捕捞船舶、拖网渔船、延绳钓船、渔政船、渔业资源调查船等注:1、运输船舶:包括客船和货船。其中,客船: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货船:专门运输货物的船舶。2、高性能船舶:具有快速性、耐波性、两栖性、低物理场辐射性的非排水型船舶。其中,高速船:最大航速V3.70.1667(m/s)的船,不包括在非排水状态下船体由地效应产生的气动升力完全支撑在水面以上的船舶。式中系对应于设计水线的排水量m3。3、其他船舶:包括特种船、驳船、工程船等。其中,特种用途船:从事特种作业的船舶。工程船:专门从事水上工程作业的船舶。4、海上设施:从事勘探或开采注入液体或气体

8、碳氢化合物、硫或盐等海床下资源的各类平台和设施。3.2 船舶设计单位的分级船舶设计单位分级见表2。表2 船舶设计单位分级表单位类别设计能力 级别甲级乙级丙级丁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运输船舶客船不限国内航行II 级及以下内河航行100客以下客滚、车客渡船不限国内航行II 级及以下内河航行100客和20车以下气体运输船不限3000m3 以下内河航行800m3以下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不限国内航行船长L120m 内河航行 干货、散货、矿砂船不限船长L180m 国内航行船长L180m 内河航行 油船不限船长L150m国内航行船长L150m集装箱船不限2000TEU 以下500TEU 及

9、以下100TEU 及以下滚装船不限车道长度1000m车道长度100m高性能船舶高速客船、高速滚装船不限国内航行内河航行穿浪船、小水线面船,水翼船,气垫船等不限内河航行 其他船舶特种船不限船长L90m驳船不限不限液货驳、气体驳除外内河航行,液货驳、气体驳除外工程船不限装机总功率5000 KW装机总功率1000kW内河航行,装机总功率500kW 海上设施各类平台和设施等不限固定平台国内作业水深50米以内 大型模块国内作业水深50米以内 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渔业船舶从事渔业生产和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船长 60m,且单机功率1000 kW船长60m,且单机功率1000kW船长45m,且单机功率662 kW

10、船长30m,且单机功率295 kW注:1、在一般船舶中,船长、装机总功率、载重量、车道长度、装箱数、载客人数等指标之一符合要求即可。2、渔业船舶中,船长和单机总功率两项指标均应符合要求。3、甲级、乙级、丙级、丁级系指船舶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级别。4 船舶设计单位划分原则4.1 分类分级船舶设计单位分为一般船舶设计单位、渔业船舶设计单位共2个大类。在每个大类中,根据单位的通用条件、专业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以及技术装备等情况分为甲、乙、丙、丁4级。4.2 包容制原则船舶设计单位的分类分级采用包容制原则。在同一类别中,较高的级别包容所有较低的级别。4.3 设计资质的确定船舶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应经评价后确

11、定。5 对船舶设计单位的评价5.1 评价方法船舶设计单位的评价包括形式评价和现场评价两部分。5.2 形式评价对船舶设计单位提交的申请评价资质材料进行形式评价时,应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只有形式评价合格,才能进行现场评价。5.3 现场评价各类各级船舶设计单位的现场评价包括对通用条件要求、专业技术力量要求、质量管理要求、技术装备要求等四类要素的评价。见第6章第9章。5.4 现场评分和合格判定5.4.1 现场评价要素评分现场评价按船舶设计单位分类分级,由评价人员根据评价要素进行评分。每类要素有满分和合格分,每类要素又分为若干细目,且均规定了分值。评价时只允许

12、扣分,但每个细目的扣分不应超过该细目的分值。各类评价要素满分和合格分见表3表3 评价要素分数评价要素分数满分合格分通用条件要求7560专业技术力量要求175140质量管理要求150120技术装备和应用要求10080总分5004005.4.2 合格判定5.4.2.1 现场评价时,评价人员根据第6章第9章的要求,对申请评价的设计单位进行评分,并作好现场评价记录,参见附录A。5.4.2.2 经现场评价,设计单位达到合格总分,并且各类现场评价要素的得分也均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时,判定设计单位评价合格。如果任一类现场评价要素的得分未达到其规定的合格分,则判定设计单位评价不合格。6 通用条件要求及评价方法(满

13、分75分,合格分60分)6.1 细目与分值通用条件要求包括政策要求(否决项)、营业执照(否决项)、注册资(本)金(25)、工作场所(25)和机构职能(25)等五个细目。6.2 政策要求(否决项)各类各级船舶设计单位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设计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应设计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符合要求,通用条件要求评价为不合格,即设计单位资质评价不合格,并终止评价。6.3 营业执照(否决项) 各类各级船舶设计单位应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事业法人下属船舶设计部门其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中应明确标有从事船舶设计业务的内容。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

14、内,不符合要求评价为不合格,并终止评价。6.4 注册资(本)金(25分)各类各级船舶设计单位的注册资(本)金应符合表4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按比例扣分。表4 船舶设计单位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 单位为万元(RMB)类别级别甲级乙级丙级丁级一般150050015050渔业1005040306.5 工作场所(25分)各类各级船舶设计单位应提供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协议,且人均使用面积应符合表5的要求,若设计单位达不到规定的面积,每缺少1%扣1分。表5 各类船舶设计单位人均使用面积最低要求 单位为m2级别甲级乙级丙级丁级面积121086注:人均使用面积包括设计室、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房、资料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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