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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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庐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枯死松树清理项目(2020-2022年)采 购 文 件(编号:HXZFCG2019-GK-019 ) 采购单位 : 桐庐县森林病虫检疫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采购机构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总 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开标五、 评标六、 定标七、 合同授予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桐庐县

2、松材线虫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枯死松树清理项目(2020-2022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HXZFCG2019-GK-019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 购 内 容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技术及要求1桐庐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枯死松树清理项目(2020-2022年) 1项 72万元400元/吨按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桐庐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操作细则注:1.最终金额计算按过磅称重结算。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

3、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上自行查看和下载。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4、,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开标,投标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十一、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享商务报价分优惠。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5、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当日;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3、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4、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人:桐庐县森林病虫检疫站联系

6、人: 谢镇联系电话:0571-58567893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发军 电话: 0571-6461812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庐县财政局联系人:陈毅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217655 传真:0571-64217662地 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桐庐县松材线虫病示范区位于桐庐县富春江镇茆坪村、芦茨村、横山村,涉松530个小班,61430亩,其中核心区126个小班,9104亩,通过枯死松树清理和综合防治,松树死亡率3年内降到1%以下,实现有效控制疫情的防治目标。二、疫木伐除及清理技术要求1、枯死松树

7、清理。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疫情发生林分。作业要求: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对指定区域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装运至疫木定点企业集中除治或烧毁,山场采伐和枝桠清理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山场就地处置的要求进行除治。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除治性采伐任务。2、伐桩和枝桠处理。所有采伐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1厘米以上疫木枝桠不得遗留在山场,随同疫木运至指定场所集中除治,或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或烧毁。3、疫木

8、烧毁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难以运出山场的疫木处理。处理方法: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采用烧毁处理的,必须事先选取好用火地点并取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许可,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设施。4、运至疫木定点企业除害处理的除害补助,林权所有者的补偿费根据桐庐县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管理办法由桐庐县林业水利局支付。5、运至疫木定点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销售收入归投标人所有。三、项目服务期及采伐期要求1、项目服务期原则上为三年,桐庐县林业水利局每年对采伐及清理效果进行评估,对于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疫情控制效果不佳的,采

9、购人有权终止其次年起服务合同。2、采伐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经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同意可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4月20日。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清理人工工资、生产用具、运输、房屋租赁、保险、税费、个人保险(伐木人员施工中的所有伤害险)及其它为完成招标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为服务期第一年的价格。3、计量:所有采伐量均按实计量,采用重量单位(吨)计量。五、价格调整为体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效果,服务期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1、疫木发生率疫木发生率=当年采伐量/上年采伐量2、服务期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综合单价(1

10、)疫木发生率为80%-100%的次年服务费综合单价=上年度服务费综合单价(100%)(2)疫木发生率为50%-80%的次年服务费综合单价=上年度服务费综合单价(105%130%)(3)疫木发生率为30%-50%的次年服务费综合单价=上年度服务费综合单价(130%155%)(4)疫木发生率为30%以下的次年服务费综合单价=上年度服务费综合单价155%同时,疫木发生率降到3%-1%,采购人给与中标人上年度服务费总额5%15%的奖励六、罚则1、当次年疫木发生率为105%-120%时,项目所在地森林防疫主管部门将根据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的大小,处以中标供应商上年服务费总额5%15%的罚款。2、当次年疫木

11、发生率为120%以上时,项目所在地森林防疫主管部门将根据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的大小,处以中标供应商上年服务费总额15%30%的罚款,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服务合同。3、所有罚款从中标供应商服务费款项中扣除。七、服务款支付1、当年采伐期结束,中标人完成全部采伐及清理业务验收,在示范区专项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当年实际完成合同金额70%的服务费。2、当年服务费剩余款项待次年防疫成效秋季检查结束,全部违约金、罚款扣除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八、验收要求参照桐庐县枯死松树清理验收办法执行。1、验收方式。示范核心区小班全面验收,核心区外验收10-20%的小班。采用百分制评分的方法进

12、行,评分由平时检查、完工验收、台帐验收三部分组成,平时检查和台帐验收由验收组统一评分,打分采用倒扣分制,满分100分,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2、考核内容。平时检查打分标准:(1)、在清理过程中或堆放场地(包括经过的运输道路和堆放场地)管护不严被盗走造成流失,每起扣5分;(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村干部安排的,扣2分;(3)、牵涉到可能毁损经济作物、道路等,事先不向村干部通报协调造成纠纷影响恶劣的,扣1-2分;(4)、擅自采伐活树的,每株扣2分;(5)、未按规定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安全处置的,扣2分;(6)、施工过程野外用火或抽烟的,每次扣3分,发生森林火灾的,扣除全部

13、工程款,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7)、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清理又无正当理由的,每超期1天,扣0.5分。(8)、清理人员将清理物带回家或不按规定销售给指定地点造成枯死松树流失等故意行为的,则判定该工程为不合格工程,数量较大不能及时找回的扣除全部清理费,情节严重的取消专业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完工验收打分标准:(1)、遗漏枯死松树每株扣2分(清理后枯死的除外,但需补工);(2)、伐桩高度5-10厘米,每株扣0.2分,超过10厘米,每株扣1分;(3)、遗漏2-5厘米枝桠,每处扣1分,5公分以上枝桠、树梢每个扣2分,10公分以上树梢每个扣5分;(4)、采伐活松树,每株扣2分,擅自采伐阔叶树,每处扣2

14、分。(5)、村民房前屋后有枯死松树的,每处扣1-2分。台帐验收打分标准:(1)、无作业台帐的,扣5分,台帐不全的,扣12分;(2)、无调运单运输的,每次扣1分,调运单不规范的,每份扣0.1分;(3)、未与施工队签订协议的,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每人扣0.1分。3.验收要求。总分90分以上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当年实际完成合同金额70%的服务费。89分以下的,则判定该工程为不合格工程,按比例(分数/100)发放工程款(例:验收分数85分,则补助款等于补助标准乘以0.85),但仍须补工直至验收通过,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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