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气象法建设处理 结果报告

上传人:1522****302 文档编号:120165275 上传时间:2020-02-04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5.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违反气象法建设处理 结果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违反气象法建设处理 结果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违反气象法建设处理 结果报告(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县宇泰花园17号楼违反气象法建设的处理结果报告 *市气象局: *县宇泰花园小区17号住宅楼,由*县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工程取得了*建设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因该工程处于*县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内,所以从该工程建设开始就受到我局的高度重视。6月4日执法人员通过工程负责人王 ,了解到工程规划,其建筑楼房高度约为14.5米,由航拍图上测算,观测场距17号楼最近距离为158.06米,符合相关规定。 我局安排值班人员对搞工程建设进行跟踪监测,并多次找到开发公司宣传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重要性。当该楼建设至6层时,我局感到该建筑物高度有可能超过观测场围栏与周围障碍物边缘距离的保

2、护标准,于7月29日与县建设局沟通,要求对该建筑物进行实测、超高部分必须予以拆除。建设局责成县规划处、宇泰房地产公司与我局对该建筑物距观测场围栏最近点距离及该建筑物高度进行实测。8月1日,在三方共同参与下,采用GPS卫星定位仪进行了实测。实测结果显示,该建筑物属成排障碍物,有部分住宅单元与观测点围栏间距离不满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附表1的要求(实测结果见附图)。经与规划部门,宇泰地产共同协商,宇泰花园17号楼西侧的四个单元中,西数两个半单元取消六层,只建至五层(与观测场高差不超15米,超高建设的墙体已于8月2日开始拆除),另一个半单元建成平顶(与观测场高差不超17米,不再起坡),东侧的五个单元按照原计划建设(与观测场高度不超18米)。按照新的建设方案,17号住宅楼满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要求。宇泰地产明确表示,17号楼按新的建设方案建设,不违反气象部门的要求,我局将继续跟踪宇泰花园17号住宅楼的建设,直至建设完成。 *县气象局 2011年8月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