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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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笔记(一)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民商法】“公司”首先要进行“招投标”,为了避免“物权”被“侵权”,需要依据“民法通则”签“合同”;【行政法】在“城市”“建”房子,首先要办理“规划”“许可”,并通过“环评”验收,否则会被“复议”甚至被“处罚”;【经济法】搞经济的,就要按照“标准”去“统计”“土地”“税收”,经“审计”后按“预算”交由“政府采购”,这样才能“节约能源”,避免“反垄断”;【社会法】在“矿山”工作的“残疾人”,应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以防在“安全生产”中患“职业病”。2、宪法:组织法、自治法、选举法、国籍法;民商

2、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反垄断法、能源法;社会法:劳保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环境评价法;刑法:刑事处罚法;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3、法律效力: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 下位法; 3)特别法 一般法;4)新法 旧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1)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2)部门

3、规章。4、建设法主体是建设法律与建设行政法规。 与其他法律部门发生的关系主要是与行政法、民商法、社会法的关系。 1)制定法 的形式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2)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内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3)建设法 的主体由: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构成。5、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一国所有的法律部门构成该国的法律体系。七大法

4、律部门: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法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即一国所有的法律部门构成该国的法律体系。(七大法律部门)6、【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做题技巧】看题干,有民字就选民法,有商字就选商法,有经济俩字就选经济法,有社会两个字就选社会法。7、1)法律法规-主席令,全国人大制定,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 2)行政法规-国务院令,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条例; 3)部门规章-部门制定,部

5、门首长签署公布-*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4)地方性法规、条例-地方人大制定,人大主席团签署公布-*地*条例; 5)地方性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省长或自治区主席或直辖市市长签署公布-*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6)国际条约-我国与外国制定;*条约,公约等8、根据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

6、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9、立法法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规章。10、施工企业承包医院项目,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1)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属于行政监督,

7、因此他与医院和企业的关系属于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法律地位不平等; 2)而企业与医院之间属于合同关系,属于民商法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 3)审计机关的行为属行政行为,法律地位高。11、1)行政法规(XX条例);2)地方法规(地名XX条例)。3)部门规章:XX规定、XX办法、XX实施细则。 记住: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条例属于地方法规!地方性法规:地名+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地名+规定、办法;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行政法规:条例。12、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的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8、;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级别形式等级效力)。 法的形式包含:谁创造,长啥样,能管谁,在哪管。不针对人,只针对物。13、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制定。有争议时因为全国人大不是常设机构,无法裁决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但全国人大一年一会,所以由全国人大常委决定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制定。有争议时因为全国人大不是常设机构,无法裁决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国务院是老爸,部门规章是大儿子,地方政府法规是小儿子。地方性规章是人大的儿子。 大儿子和小儿子打架由老爸判断,大儿子和人大的儿子打架,老爸认为人大的儿子对,那就人大儿子胜利,老爸认为他自己的大儿子对,那么就得让人大常委来确定到

9、底谁对。(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1)法人具备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独立承担

10、民事责任 2)法人分类: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行政、事业、社团法人) a)企业法人: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分立合并应登记并公告。 b)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有法人资格。 c)不办理登记的非企业法人,成立之日起有法人资格。要办理登记的非企业法人,自核准登记 有法人资格。3)建设单位可能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有法人资格。2、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表,其在行使职权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施工企业承担,所以由施工企业承担法律责任,而建设单位是发包单位,是出资人,按合同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和决算款给施工企

11、业的。3、委托代理人:公司指派; 法定代理人:法律指定; 指定代理人:法院指定; 职务代理人:工作忙不过来,项目指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属于企业委托代理人。4、1)国家机关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属于法人的范围(法人内部机构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2)非企业法人是指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5、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 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表述:具有民事

12、行为的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钱、有名、有人、有场所、能独立承担责任。6、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能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知道但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2、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代理人明知道代理行为是违法的,仍然进行代理活动,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而不表示反对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总结:两个人都知道不对,就一起受罚

13、。两方有错(连带),一方有错(过错方承担)。3、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三种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例如,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常发生在诉讼中。 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法定代理人一般是【孩子和傻子】的监护人。 委托代理以律师最多,指定代理包括孩子

14、和傻子。 指定代理指法院, 表见代理指善意第三人 比记忆四种代理:【委托:律师】【法定: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法院】【表见:善意第三人】【代理人转托的代理人,为复代理人】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用益物权】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地役权】;4.【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人对他所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称为【用益物权】

15、。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全民所有制为国务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农村土地】归【集体】,【城市土地】归【国家】。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一般来说, 【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2、1.所有权包括: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权利,核心); 2.用益物权不动产或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是权

16、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或者发生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1)抵押权:不转移占有,需双方同意约定;(2)质押权,转移占有,欠A扣B,需双方同意约定;(3)留置权:转移占有,欠A扣A,法定的无需对方同意。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全民所有制为国务院),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农村土地归集体,城市土地归国家。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 权利人对他所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称为用益物权。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全民所有制为国务院),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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