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 识1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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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习近平总书记 2017年 11月 8日批示要求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2、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2018年:治标。部署开展并深入推进,迅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人人喊打的深厚氛围。 2019年:治根。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滋生土壤,人民群

3、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5.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6. 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哪些特征?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

4、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7.恶势力具有哪些特征? (1)成员一般三人以上,有相对固定的纠集者; (2)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七类行为,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

5、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等十一类行为; (3)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和公开性,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客观上对该违法犯罪组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确立强势地位能发挥积极作用。 8.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什么?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

6、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9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有哪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沙、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

7、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分,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指什么? (1)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2)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

8、不姑息。 1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指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扩展阅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09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

9、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0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的标准是什么? 做到“两个不发生”, 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 “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二个方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重

10、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

11、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3公检法三部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 14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应该对哪些人采取保护措施? 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 15 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6

12、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

13、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7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8 “软暴力”如何界定? 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明确“黑恶势力为

14、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这里的“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就是软暴力。 19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务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20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21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主要指什么?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22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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