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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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 710 万股 新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 820 万股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 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一 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 710 万股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 售股份 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最

2、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建 设项目 二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树华 亦为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昕 公司董事 承诺 二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树华 亦为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昕 公司董事 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

3、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 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3 3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

4、价 若公司上市 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在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 将严格遵守 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荣媛 王树领 王树才承诺

5、 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荣媛 王树领 王树才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 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

6、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 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在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 将严格遵守 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发行人股东田少华 薛兴杰 孟鑫 张建东 李子良 持有公司股份 的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7、 三 发行人股东田少华 薛兴杰 孟鑫 张建东 李子良 持有公司股份 的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4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 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

8、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 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 在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 将严格遵守 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4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 发行人股东 监事白曼 白春梅承诺 四 发行人股东 监事白曼 白春梅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在实施具体减持时 将严 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

10、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中国证监会 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 3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5 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五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胡德源 蒋惠明 天津活力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河北金冀达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国瑞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陈松 李和平 赵广礼 谭桂云 白秀芝 李全成 李加元 何洪君 李明茜 曾宇 钱

11、永幸 路世华 李明焕 刘清兰 王延滑 杜立伟 李海军 王俊林 李润才 张云成 安静 孙风娟 尹红伟 孟庆保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6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

12、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证券法 的规定 股票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

13、 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7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 风险因素 部分 并特别注 意下列事项 一 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一 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 710 万股 且公开发行股票的 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建 设项目 二 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二 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14、制人王树华 亦为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昕 公司董事 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树华 亦为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昕 公司董事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 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15、个月期末 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中国证监会 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限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 在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 将严格遵守 上 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 1 8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16、则 等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荣媛 王树领 王树才承诺 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荣媛 王树领 王树才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 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则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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