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19850978 上传时间:2020-01-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3.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绩效考核)教师考核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高中教师考核办法教师考核办法1、思想政治考核:50%量化,10%群众评议,20%领导小组评议、20%考核小组评议。2、业务考核:(1)教师:90%量化,10%群众评议。(2)领导、职员:37%量化,63%评议。(3)因考核标准不同,领导、职员和教师的考核分开。教师量化考核办法第一部分思想政治情况考核(100分 办公室负责)一、政治态度(30分)1、政治理论学习(10分)(1)政治学习不参加,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5分。(2)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等的笔记或作业每少一次(份)扣1分。2、执行政策法规(20分)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及学校制定的各项

2、规章制度,违者每次扣2分,直到本项为0分。(思想政治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分值允许出现负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项为0分,思想政治考核为不及格:(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影响;(2)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收取家长贿赂;(3)弄虚作假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4)私自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编印、乱征订、强迫学生购买物品者。(5)违法乱纪而受处分或被处罚、拘役、判刑者。二、思想品质(30分)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利益,有集体荣誉感。(10分)(1)损害学校名誉,故意损坏公物,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者,本项为0分。(2)因失职出现责任事故或学校财产受到损失者,每次至少扣2分。

3、(3)升旗仪式每缺一次扣0.25分(不包括半天以上事假、病假),经学校允许长期不参加升旗仪式,也不得此分。(按升旗次数扣分)2、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合作共事。(10分)3、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公益活动,助人为乐。(5分)每少一次扣1分。三、职业道德(40分)1、在工作量之内,不服从学校分配给的教育、教学等任务者,每次扣20分;2、无故旷工一天,每次扣20分,每学期出现两次以上者为0分;3、歧视“后进生”,逼迫学生转学或造成学生辍学者,有家长和社会反映,情况属实,每次扣20分;4、不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伦理道德,拨弄是非,造谣中伤他人,影响团结,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本项为0分;5、职

4、业道德差,不能为人师表,有违反教育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影响较坏者;(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本项为0分)6、当年受学校处分,每次扣20分;7、违反工作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本项为0分。8、无私奉献,班主任每次0.005分,任课教师每次0.015分;9、联检旷工(无故不在校20分钟以上),每次扣5分; 10、上课:无故丢课每节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处以行政警告处分。1)、利用各种手段勒索学生、家长,接受学生、家长钱物或在招生中索贿、受贿、收取招生学校回扣折合人民币200元以内的。2)、未经教辅征订委员会批准的各

5、种资料、书刊或诱导学生购买其它用品,每名学生折合人民币20元以内的。(教育法第78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接受节假日学生或毕业班级馈赠礼品折合人民币200元以内的。4)、经常散布不利于团结或工作话语的,蓄意破坏他人形象的。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6)、利用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有偿补课3人以上5人以下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处以行政记过处分1)、利用各种手段勒索学生、家长,接受学生、家长钱物或在招生中索贿、受贿、收取他人好处费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100

6、0元以内(教育法第76条)。2)、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组织学生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3)、未经教辅征订委员会批准的各种资料、书刊、学生用品或其他商品,每名学生折合人民币20元以上100元以内的(教育法第78条)。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但尚未造成明显后果的(教师法第37款第二项);侵犯学生在校上课、自习等学习权利的(宪法第46条)。5)、参与赌博、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6)、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3天以上7天以内的。8)、利用手机传播不健康或骚扰他人短信的。9)、接受节假日学生或毕业班级馈赠礼品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内的。10)、利用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有偿为学生补课在

7、6人以上9人以下的。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高职低聘一级。情节严重且影响较坏的,处以行政留职察看一年处分。1)、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志及学校名誉的谣言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有损他人家庭和睦的。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义务教育法第42款第三项,教师法第37款第二项细则)。3)、擅自离开工作岗位7天以上15天以内的。4)、未经教辅征订委员会批准的各种资料、书刊、学生用品或其他商品,每名学生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教育法第78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组织学生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5)、利用各种手段勒索学生、家长

8、,接受学生、家长钱物或在招生中索贿、受贿、收取他人好处费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高职低聘一级;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的,给予行政留职察看一年、取消教师资格,按待聘处理(教育法第76条)。6)、利用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有偿为学生上课(特别是讲授新课的)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7)、接受节假日学生或毕业班级馈赠礼品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的。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处以解聘教师职务、取消教师资格直至开除公职处分。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否定态度并见诸行动的。2)、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在学校宣传、从事宗教迷信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参与

9、邪教活动经教育不改的。3)、赌博、酗酒、吸毒,触犯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破坏他人家庭和睦造成事实的。4)、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义务教育法细则第42款第三项)。品行不良、道德败坏、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5)、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或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6)、未经教辅征订委员会批准的各种资料、书刊、学生用品或其他商品,每名学生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教育法第78条)。7)、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组织学生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5000元以上。8)、利用各种手段勒索学生、家长,接受学生、家长钱物或在招生中索贿、受贿、收取他人

10、好处费折合人民币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5000元以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教育法第76条)。9)、利用节假日或业余时间有偿为学生上课(特别是讲授新课的)30人以上。10)、接受节假日学生或毕业班级馈赠礼品折合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部分业务工作情况考核(100分 教务处负责)一、出勤(10分)1、应出勤天数:198天(1)多次请假累积达到200分钟则按半天计算;累计达到400分钟则按一天计算。事病假一天扣1分(手术或住院除外,婚丧嫁娶按国家规定)。说 明:a、班主任每周给假三节,科任教师二节,不计算在内。b、请假需在

11、所请假时间段之前提出请假的有效。c、在学校检查过程中别人代给请假的一律无效。D、凡请假必须经办公室签字,包括监考期间。(2)长期无顾事假或长期病假经诊断可以上班,不予以定级。2、(1)迟到(20分钟以内),一次扣0.5分,(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早退,一次扣2分。(2)业务学习、继续教育、校本培训迟到一次扣0.5分,不参加扣1分(会议与上课发生冲突,须有教务主任的书面证明)。(3)经学校允许,因事因病弹性一天扣0.05分。(4)接送孩子的时间按弹性扣分(每8小时扣0.05分)(5)大型活动、监考或外出监察请事病假者每天扣2分。(6)通勤教师的时间按弹性扣分,每天2小时。除周五前有晚辅导的

12、第二天。二、工作量(10分 教务处负责)1、每周10节课或虽不到10节课,但另有学校指派任务的兼职者为满工作量,得10分(不含周六、日)。2、扣分标准:1)累计缺勤每20天扣1分,没出勤0分;2)每周不到10节课,每少1节扣0.5分。3、加分标准:1)按学年每周超一节课加0.25分,满工作量的管理人员每周超一节课加0.2分;2)任高考学科加0.5分;3)跨学年加0.5分,文理兼跨,快慢班兼跨(教案不同)加0.4分4)同一学期科任教师中途接班加0.5分(新分配教师不包括在内);5)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体育教师依次加3、0.5、0.4、0.3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任只取其一)。6)由学

13、校指定的指导教师按备课组长加0.4分三、课堂教学(15分 教务处负责)1、根据“满意率”评价结果赋分,上课“满意率”90%及90%以上为10分,90%以下每减少数1%(四舍五入)减0.25分。2、课堂教学(10分 扣分允许出现负值):(扣分标准):1)、无因私丢课满分2分,因私丢课(无后补也无他人代课)一节扣0.3分(除公出外),经学校允许他人代课每节扣0.2分,私自代课扣0.25分,串课(私自串课)一节扣0.25分。(注:补课不允许在自己晚辅导时间进行)2)、课堂秩序较好2分,较差,一次扣0.5分;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满分2分,否则一次扣0.5分;4)、不违反课堂教学常规满分1分,否则

14、一次扣0.2分;5)、正常书写教案满分1分,教案书写不合格,每次扣0.5分;6)、有教案上课,满分2分,无教案上课,每缺一个教案扣0.5分。四、辅导(6分 教务处负责)1、“辅导”满意率90%,且完成学校规定辅导工作量,为3分,90%以下,每减少1%(四舍五入)减0.2分。2、晚辅导3分,扣分标准(允许出现负值):1)事假、病假一节扣0.2分;2)无故缺一节扣1分;3)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4)违反辅导规定一次扣0.1分(未经值班领导允许乱串辅导、中间外出等);5)辅导班级自习纪律差一次扣0.5分。五、监考(6分 教务处负责)1、扣分标准(允许出现负值):(1)迟到一次扣0.5分;(2)违

15、反校监考制度一次扣0.5分;(3)失职一次扣2分(有违纪现象被学校发现,漏收试卷、学生涂卡出现错误、收试卷正反混乱等);2、加分标准:发现作弊并上报学校者一人次加1分。六、批改(4分 教务处负责)1、“批改”满意率95%以上,且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者得4分,每减少5%则减0.1分。2、加减分标准:(1)语、数、外加0.5分,物、化、政、史、地、生各加0.4分;(2)课后批改(包括小测试)次数,达不到学校规定次数每次扣0.25分。七、教研、科研、进修等(9分 教务处负责)1、按时上交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试卷分析、试卷原稿及各种材料。(2分)扣分标准:(1)每缺一份扣1分; (2)每迟交一份扣0.5分。2、听课(2分)扣分标准:(1)弄虚作假,每次扣2分; (2)缺一节扣0.1分。3、集体备课与业务学习(2分):每缺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中间外出,一次扣0.1分。4、教研、科研成果(2分):取最高级别一次加分:校级0.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