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定方法)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泰亮模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制定方法)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泰亮模板)(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 项目投资合 作 协 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署时间:2012年 月 日签署地点:中国 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委托方):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乙方(服务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一条:总 则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编制本协议。甲、乙双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市管辖区域内,由政府财政支付的公共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
2、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二条:节能服务内容及投资2.1 服务的目标: 市辖区内的公共照明系统节能减排。2.2服务的内容:乙方通过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及照明产品,改造甲方的公共照明设施。乙方根据核定的边界条件进行全额投资。投资总额不少于经_ 过改造后,乙方保证甲方经改造的公共照明系统节电不少于50%;乙方负责整个项目合同期内的运行管理。甲方将整个项目托管给乙方,直至合同期结束。甲方负责协调市政、经贸、建设、质监、知识产权、交通等部门,按各部门的职能,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推进工作。2.3 服务的方式:甲方全部委托乙方按EMC方式进行节能服务
3、,分享节能效益。第三条:节能效益分享方式3.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指标为:不低于60%,预计每年的节能效益约为: 万元人民币。3.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80%项目节能效益,预计每年分享节能效益约 万元人民币。3.3节能效益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另行约定。3.4甲方实际节能指标未达到4.1预计的节能指标时,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有权机构作出裁决后,由责任方承担效益降低的损失。甲方不得单方面停止支付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第四条:节能效益及设备归属4.1乙方作为投资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项目中的设备所有权属乙方所有,以租赁性质供甲方使用;十五年合同期满后,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拥有,其后续节
4、能效益亦全部由甲方受益。4.2为保证甲方节能减排方案的顺利实施及乙方能按约定收回投资款,甲方在取得测试路段的节能数据报告后,向乙方出具政府财政承诺支付函,地方人大代表大会通过合理合法按期支付的决议,该承诺函将作为双方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的附件。第五条:项目实施约定5.1甲方负责协调本市各辖区,积极配合乙方对整个 市公共照明系统进行节能减排投资改造,乙方将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职能管理部门签定项目实施合同。5.2在与甲方签定项目实施合同时,乙方将授权或联合乙方项下的控股、参股公司和有关战略合作伙伴与甲方签约,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第六条:合同附件本合作协议如有附件,可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地方,以附件的约定为准。第七条:其 他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定。7.2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MC) 项目合作协议签署页)甲 方: (签章)负责人:签署时间:2011年 月 日乙 方: (签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时间:2011年 月 日签署地点:中国 市-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