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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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系统财务统一核算规程(试行)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核算,规范收入行为,明确操作流程,使会计统一核算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财务统一核算规程。一、岗位责任1、核算单位负责人(1)负责主持财务统一报支全部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完成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组织和督促各岗位会计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及时规范地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3)建立健全监督实施财务统一核算内部制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内外关系,确保财务统一报支各项工作健康有

2、序,规范运行。(4)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搞好后勤保障工作,支持学校工作有序开展,对局领导负全责。2、总会计(1)依照国家预算法规和财政部门规定,掌握各校收入、支出的考核,监督各校的收费是否严格按财政、物价、教育局三家下发的收费标准。(2)指导和组织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做好资金结算帐务处理和其他各项会计基础工作,督促统一报支结报凭证的传递和核对。(3)负责预算内外资金拨款、审核和总核算,复核各单位支出原始凭证,对合规合法的凭证要加盖“核算中心核报”印章传递给资金会计办理付款,对不符合规定支出要做出记录,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教育局分管领导处理。(4)定期对审核中发现问题进行归类,提出

3、建议和意见,供有关方面参考,以利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3、资金会计(1)根据总会计复核的支出报支单在单位有余额内及时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业务,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印章,执行本单位统一财务结算制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整。(2)及时登记银行存款、银行日记总账并将凭证隔日后传递给单位核算会计登记入账。(3)定期与核算会计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收、支、存数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支余额表,出现差异要及时标明原因,确保账账、账款一致。(4)负责单位的往来资金审核划解。4、核算会计(1)按照事业单位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现行法规的要求,指导各单位财务经办人员编制用款计划,分初中、小学进行会计

4、核算,实施会计监督。(2)审核核算单位的支出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与资金会计核对收支、存款数额,编制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并按规定时间送有关部门和单位。(3)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提醒单位清理债权、债务,维护核算单位的权益和信誉。(4)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要及时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5、票据核销经办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的票据领用和与核算单位的票据核销工作,妥善保管票据,不得丢失或领用不登记。6、核算单位财务经办员(1)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开展本单位的财

5、务监督检查工作。与核算会计共同做好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2)负责经办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具体业务,负责将单位的收入足额缴入当地金融机构的待解户,按时缴入县教育局统一账户,并报送用款计划书。(3)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备用金,审查归集原始凭证,把好凭证报销审核关,按时把原始凭证归集报教育核算中心,并办理报支手续。(4)负责登记本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往来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备查账、辅助账。建立各种票据的领发、使用、存登记簿,定期编制各种票据领用存报告单。(5)定期与教育局计财科核算会计、资金会计核对财务。定期向核算中心编报现金收付存报表、缴款书或进账单。(6)根据财务核算机构的资

6、金收支数据,及时向单位领导通报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7)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其他财务工作。二、内部复核制度1、规范支出凭证。单位报送的原始支出凭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详细的具体内容,并符合支出规定;(2)凭证合法完整;(3)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注明事由)及指定的负责人审批。2、严格复核程序。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专项支出由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审批,经核算会计初审,总会计复核后,交资金会计办理付款。未经审批的凭证,不得入账。3、明确支出责任审核中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支出凭证,应及时作出处理,必要时可退回原单位,其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违反支出规定,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支出凭证,要从财务账目

7、剔除,由经办人员承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三、报销规定1、原始凭证的内容:(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6)经济业务内容;(7)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位和金额,如果发票中无法填写清楚,应附清单,清单上必须盖有商店专用章。2、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1)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2)内容完整:即该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3)填制

8、及时:当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都要立即填制。(4)书写清楚:字迹端正、易于辩认。3、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单位或地址并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单价、数量、金额要填写齐全,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3)职工公费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返还副本,不得返还借款借据。(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交批准文件

9、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宗号。(5)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金额有错误的必须由原开出单位重开。4、报销凭证的几项规定(1)职工报销的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和单位行政领导人或有授权审批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批人员自己报销的凭证不得由本人审批。(2)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3)报销的经济业务必须符合现行的财务制度。政府采购的具应附有必要的附件,标准适用、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5、几项报销凭证的具体要求:(1)差旅费:单位差旅费报销单应填明出

10、差日期、出差事由、所附单据张数及报销人、审批人签字,其中所附单据也必须由报销人签字,补助标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填制报销单位必须用黑色墨水。(2)会议费:会议费实行货币制,报帐时必须附有会议通知单,参会人员报到册等附件。(3)招待费:报帐时除有正式就餐等发票,还必须注明单位的招待事由,如在本单位食堂就餐的请按会议费报销要求执行。(4)打印费:报帐时必须附有打印清单。(5)修缮费:报帐时必须有合同,预算或修理清单等。四、杂费支出预算及范围目前,全县各校收入款项有限,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能正常开展,各校均应做好本单位的收支预算计划,并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用好管好本单位的有限资金。

11、根据各校的收支情况,现将杂费支出列一标准,望各校遵照执行。1、公务费:35%,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差旅费等支出。2、业务费:15%,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宣传费等支出。3、“四制”:12%,指“四制”方案改革的配套资金,该资金的使用必须结合“四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方可动用。报销时须经教育局有关领导核实审批后才可报支。4、购置费:10%,主要用于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的购置支出。5、维修费:10%,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各类设备维修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的支出。6、其他支出:10%,除上述费用以外的支出,如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等。由于各

12、校的情况不同,规模大小不一,加上地理位置的区别,因此,各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需安排支出计划,但总的要求不能离开上述规定。五、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杜绝收费单位坐收坐支、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更好地做到收支两条线,特制定票据管理的规定。1、各单位必须由专人管理票据,实行责任到人。2、中小学(含幼儿园)必须到教育主管部门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中小学专用收费收据三种),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收据,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对数额较大的将按财务管理有关条款处以1-3倍的相应经济处罚。3、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各单位收取的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解入预算外资金待解户,于当月25日前解入县教育局预算外资金待解户,同时,各单位将所解资金相对应的收费、收款收据加以整理,填写票据使用情况表一式三份。教育主管部门见票据使用情况表与相关收据相一致时,再办理核销手续。实行一边收费一边缴费,一边缴费一边核销的办法,加强监督力度,保证收支两条线的真正贯彻执行。4、奖优罚劣。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每年度进行一次财务工作考评,对工作业绩好的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所有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我县教育财务工作发挥应尽的能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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