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19808654 上传时间:2020-01-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9.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勤管理)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考勤管理)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考勤管理)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考勤管理)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勤管理)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请假考勤实施细则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阳师范学院考勤制度,制定了我系学生请假考勤制度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安阳师范学院考勤制度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勤。第二条 考勤范围: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学校、系组织的集体活动,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假期已满或未续假或续假未准而缺席者,一律按旷课计。第二章 请假规则第三条 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

2、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体育教研部、各院系等)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第四条 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第五条 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第三章 准假权限第六条 授课进行中不超过2学时以内(含2学时)的请假,由任课教师审批,必须书面请假,口头请假无效;第七条 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审批

3、;第八条 47天的请假,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审批后报系主抓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第九条 815天的请假,由系主抓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报学校学生处审批;第十条 考试期间(包括补考、阶段性考试等)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如病假等),无论请假时间长短,须由学生处、教务处审批。第四章 请假程序第十一条 学生填写请假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和销假时间等信息。第十二条 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第十三条 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任课教师、年级辅导员、系领导,以及学生处逐级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

4、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第五章 销假第十四条 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到年级辅导员处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第十五条 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第六章 考勤第十六条 学生会学习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第十七条 学习部抽查时间为每节课上课前5分钟,5分钟内仍没有到班内者按旷课处理。第十八条 每次检查完后各个班级的学习委员(或者班长)和抽查人员必须在表格下端签字,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九条 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必须认真配合学习部考勤工作,凡发现没有请假条而又缺课的学生一律记录下来,如确实

5、有特殊原因,须向老师说明后方可销去旷课记录。第七章 其它第二十条 各年级辅导员要对无故旷课,缺席集体活动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批评。第二十一条 一学期请假时数超过学期授课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研究决定是否给予重修或休学。第二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谎报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第二十三条 旷课一天以内,以发生的实际学时计算。旷课一天及以上者,每天按8学时计算。第二十四条 请假同学原则上要当面向老师请假,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并及时向老师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旷课记录不予销去,手机短信等其他请假方式不予受理。第二十五条 学生请假使用统一的假条,假条到本班学习委员处领取。每班每周按本班人数10%的比例发放假条,特殊情况可以特批,否则不予追加请假名额。第二十六条 假条由各班学习委员保管、留存,方便任课老师课堂检查和学习部抽查。每周学习委员上交(年级辅导员)本周本班请假同学的假条,同时领取下一周的假条。第二十七条 坚持每周周一通报制度,对出勤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对出勤不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土木建筑工程系全体学生。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