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119776083 上传时间:2020-01-25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38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年产600吨木粉项目环评报告表(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木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 编制日期: 2019 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600吨木粉项目建设单位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法人代表杨洪学联系人杨洪学通讯地址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联系电话15153934666传真邮政编码276000建设地点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行业类别

3、及代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占地面积1000m2绿地率/总投资(万元)3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评价经费投产日期2020年2月项目背景、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木材打成的粉末叫木粉,一般是指家具厂、密度板厂、多层板厂木材加工剩余的边角废料。木粉用途广泛,是新型节能环保原料。可作为蚊香、皮革、服装、造纸、电器、生活用品、涂料、猫砂、化工、绝缘材料、室外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等多种产品的原料。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成立于2019年12月,位于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总投资30万元,建设年产600吨木粉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4、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费县宗乾木材加工厂委托我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建设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令2013第21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

5、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土地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项目;项目位于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申请查询用地方位内土地类别为建设用地(附图7),符合薛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根据根据费县薛庄镇总体规划(见图8),本项目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建设符合费县薛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薛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

6、家、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4、环境管理符合性及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根据前述分析,项目类型、规模、布局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第21号令修正版)、临沂市现代产业

7、发展指导目录(2013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附图8,项目建设符合临沂市薛庄镇总体规划要求。(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费县PM10、PM2.5均超标,但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根据预测结果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三)建设项目

8、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根据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已采取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土壤、生态破坏预防及控制措施。(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要求。(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表2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

9、”: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距离本项目最近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浚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

10、D-13-B1-07)。 本项目位于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中心坐标为N352050.47,E1180518.51附近。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周围1公里内无生态红线保护区,本项目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影响较小,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临沂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见图9。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

11、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距离许家崖水源地保护区约为2

12、000m(详见附图6),且项目未位于费县水源地保护区内,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来源为自备井,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指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第25号令)和临沂市现

13、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本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三、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费县薛庄镇黄山村西南160m处,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东侧为生产路,南侧为空厂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本项目生产过程较为清洁,各项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此次报告从工业布局、环境规划、环境保护目标

14、、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厂址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是基本可行的。四、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厂区地形平坦,厂区只设一座生产车间,项目厂区大门向东敞开面对大路,是工作人员、原料产品及其它货物的出入口(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布置紧凑;做到了人货流动畅通,保证了人身安全和货物的畅通运输;厂房平面布置亦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间距、卫生防护、物料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便于生产管理。因此项目的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五、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表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产品规模1木粉t/a600二年工作时间h/a2400300d三劳动定员人6均不在厂内住宿四项目用地情况1占地面积m210002建筑占地面积m210003建筑面积m210004绿化面积m20六、工程内容:1、项目名称:年产600吨木粉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主要原辅材料:见表4主要原辅材料清单表4 主要原辅材料清单序 号名 称用 量包装情况备 注1砂光粉600 t/a市场采购4、主要产品:见表5主要产品清单表5 主要产品清单序 号名称数 量备 注1成品3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