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作业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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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物权法作业与答案 1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种类问题。动产物权,顾名思义,只能在动产上存在的物权。所有权的客体,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抵押权的客体,既包括动产、不动产,也包括权利。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故本题选项为C。 2甲、乙、丙三人各出货2000元买一条船后,甲欲投资开商店,故想转让自己的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出15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丁知道后愿以2000元买下,丙即表示愿2000元买下。根据法律规定,甲应将其份额卖给谁?( ) A乙 B丁 C丙 D丁或丙都可

2、以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依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乙只愿出1500元购买甲的份额,不具备同等条件。丁不为按份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项为C。 3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已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一物两类问题。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债权有

3、效。甲在交付标的物之前仍有权处分该标的物,甲与丙之间的合同债权因此有效。甲又将标的物交付给丙,丙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丙成为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因此,乙无权要求丙交付标的物,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4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已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交付的方式问题。简易交付是指义务人实际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让人。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

4、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付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故本题选项为B。 5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已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 A归某甲所有 B归某乙所有 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 D归甲、乙二人共有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孳息归属问题。某乙代某甲购买电视机,其所得奖券为孳息。对于孳息的归属,依民法原理,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归原物所有人所有。故本题选项为A。 6甲乙(均为某村

5、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流质条款的效力问题。依担保法规定,流质条款不具有效力。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担保合同的无效不能决定借款合同的效力。故本题选项为A

6、。 7下列现象中,不属于先占的是( )。 A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遣赠的遗产 B从垃圾桶中捡得旧电视 C回家途中拾得一撞树死亡的野兔 D马路上拾得一落叶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先占的问题。先占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遣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国家或集体组织取得所有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是基于先占。从垃圾桶中拾得旧电视机,拾得人依据废旧物品回收条例的规定,可基于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回家途中拾得一撞树而亡的野兔及在马路上拾得一落叶,拾得人依习惯可以先占取得所有权。故本题选项为A。 8李四为一精神病人,将家中的1万元现金抛洒在自家门前,为他人所检。因李四的监护人要求拾得人返还而引起纠

7、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1万元现金为抛弃物,拾得人享有所有权 B1万元现金为抛弃物,国家享有所有权 C李四的抛弃行为不具有效力,拾得人应予返还 D如果1万元现金为李四的个人财产,则抛弃行为具有效力,拾得人不予返还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抛弃行为的效力问题。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如果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一般应认定无效。本题中,李四将1万元抛洒在自家门前,其抛弃行为无效,拾得人应予返还。故本题选项为C。 9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无国库券。乙发现后,欲据为己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

8、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国库券的所有权消灭 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原则应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 C此国库券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 D甲能证明其对此宗国库券的所有权,故己应将国库券返还给甲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抛弃物、遗失物的问题。对于抛弃物,所有人丧失所有权,但抛弃物一定是基于所有人的意志而抛弃。虽然,表面上存在抛弃物,但抛弃物夹层的钱款、票证等并非基于所有人的意志而抛弃,故对其应视为遗失物。对于遗失物,拾得有返还之义务。故本题选项为D。 10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

9、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答案AD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解析本题涉及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间转让的效力问题。依担保法解释第67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物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本题中,房屋抵押合同必须办理登记方可生效,抵押人甲未通知抵押权人就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仍可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受让人明知抵押物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

10、,仍受让抵押物,并办理过户登的,应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但应承担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给其带来的损害。故本题选项为AD。 11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手表卖给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丙可因善意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本题涉及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让他人之物,依合同法之规定,其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但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无代理权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其代理行为属于无

11、权代理行为,其行为效力亦属于效力未定行为。在无权处分中,善意第三人可基于善意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无权处分中,善意第三人亦可基于权利人的追认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12.某日某地暴雨倾盆,山洪暴发,张某在村边的河里发现了一头顺流而下的绵羊,张某将绵羊打捞起来,带回家中据为己有。几天后,李某找到张某,告诉绵羊是自己的,要求张某归还绵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 B.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不必返还羊毛 C.张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答案及解析AC。根据物权法第243条规定,无权占有人在返还占有物时,应返还原物及其孳息,善意

12、占有人有权要求扣除其因维护该不动产或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则没有此项权利。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和绵羊的孳息羊毛。张某系恶意占有,所以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13.张某的手机丢失,被王某捡到卖给了陈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张某无权索要 B.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 C.如果陈某从信托商店购得该手机,其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D.张某有权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BCD。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

13、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该规定可知,遗失物在任何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权利人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如果受让人陈某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信托商店购得手机,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14下列情况中成立共同共有关系的有( )。 A小王和小张各出资2万元,准备合伙购买化肥在本村销售 B甲与其邻居乙对两家的分界墙归属发生争议,甲主张为按份共有,乙主张为共

14、同共有,双方均无证据 C甲将其经营的地毯厂折为1000股,卖给乙、丙各200股 D兄弟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生活用品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共同共有的认定问题。A选项因不存在共同关系,因此不为共同共有,形成按份共有;B选项依民通意见,在发生争议且双方无证据的情况下,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推定为按份共有;C选项可能形成合伙关系,也可能形成股东之间的关系,无论哪种关系,均不形成共同共有关系;D选项因有共同关系的存在,即家庭成员关系,而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15.甲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座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很好的欣赏海景。乙公司取得了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担

15、心乙公司修建高层建筑,会妨害在旋转餐厅的客人的视野,遂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10年内不修建20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如果乙公司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 B.丙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因此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 C.甲公司的地役权对丙公司有效 D.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按照乙公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答案及解析AB。根据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因此如果丙公司对地役权的设立不知情,是善意第三人,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 16.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甲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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