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套表)某公司请假休假管理规定(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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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 号FND24共 3 页第 1 页请 假 休 假 管 理 规 定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行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 例假日: 元旦; 春节; 妇女节(限女性); 劳动节; 国庆节。(二) 每星期六日;(三) 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四) 例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经批准不予补假。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一) 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天为限。 (二) 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天为限;住院者,以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年。(三) 婚假(包括例假日): 员工

2、结婚可请婚假天,晚婚者加天; 子女结婚可请假天。(四) 产假(包括例假日): 员工生育可请假天,难产加天,晚婚者加天,领取“独生子女优证”者加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护假天。(五) 丧假(包括例假日):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丧假天。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天。(六) 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 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一) 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天内由主管核准,天以上由经

3、理(主任)核准。 编 号FND24共 3 页第 2 页请 假 休 假 管 理 规 定(二) 主管级人员,假期天内由经理核准,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三) 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 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 年内事假积计超过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 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之假期抵销, 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

4、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在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 均自每年月日起到月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

5、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 病假期比照中途到以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年以上满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天。服务年以上未满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天。服务年以上未满年者给予特别休假天,服务满年者给予特别休假天,满年以上每增满年加给天,但至多以天为限。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 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 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编 号FND24请 假 休 假 管 理 规 定共 3 页第 3 页(三) 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 事、病假积计逾天者。(二) 旷工达天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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