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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规与管理体制 安全主任培训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概述第二章安全生产法规概述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五章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与义务第六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章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安全生产概述 安全生产定义 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 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 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目的 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维护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安全生产范围 包括工业 商业 交通 建筑 矿山 农林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经营服务对象
2、的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的安全 还包括铁路 公路运输及航运 民航安全 水利电力安全 消防 农药 农电安全以及工业 建筑产品的质量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状况一 安全生产工作回顾1 解放初期 起步阶段 1949 1956 特点 政治上 中国人民翻身解放 在共产党领导下 通过人大制定 宪法 改善劳动条件 享受劳动保护 经济上 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 有条不紊进行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良好发展 2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十年 受到挫折阶段 大跃进 期间 由于忽视科学规律 冒险蛮干 只讲生产不讲安全 大量削减安全设施 事故明显上升 形成第一次事故高峰 3 文革 期间 倒退阶段 文革 期间 工业生产秩序混乱
3、 劳动纪律涣散 安全生产工作倒退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急升 形成建国以来的第二次事故高峰 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和倒退的阶段 4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恢复 国家领导人反复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 国务院建立安全生产监察 监督机构 这是安全生产工作恢复和迅速发展 提高的阶段 二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三 安全事故特点 原因分析 1 安全事故特点责任事故较多 人的因素乡镇 私营企业事故较多 企业内部问题 管理 设施未跟上农民工 临时工 容易发生事故 人的素质有关交通 第三产业重大 特大事故增多工程 产品质量差 违法开采引发事故 2 安全事故原因综合分析 1 重生产 轻安全 的思想 及安全
4、知识欠缺 2 非法经营 要钱不要命 3 三违 严重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4 法律未跟上发展要求 5 安全监督不力 监督力量不足 6 执法不严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 是国家基本国策 发展经济的重要条件 企业管理基本原则 1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 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 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2 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3 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4 安全生产关系着社会安定和劳动者的家庭幸福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一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 1 安全生产是政府
5、 经济部门 企业头等大事 2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首先解决安全问题 预防为主 1 预防对避免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 预防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 2 事故的预防 首先是防止事故的发生 其次要防止事故扩大而造成更大损失 法律知识 法规的效力问题级别1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法规 称 法律一级2 由国务院颁布的管理国家事物的行为规范性条文 称 行政法规二级3 由省人大及常务委员会颁布适用于本辖人区的法规 称 地方法规三级4 由中央各部委或省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称 行政规章四级说明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 可以依据第1 2 3 这三个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即其具有法律效力 第4
6、条是行政规章 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可以作为参考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规概述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规一 安全生产法规概念与特征1 安全生产法规概念 安全生产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以及财产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安全生产法规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条例 规范的总称 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行为准则 用来强制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2 安全生产法规特征 1 保护对象 劳动者 从业人员 国家和集体财产 2 强制性 3 政策性 科学性 4 多层次性 二
7、 安全生产法规作用 1 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提供法律保障 2 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建设 3 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4 提高生产力 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 三 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规定 1 空间适用范围 在中国领域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2 法律竞合 安全生产法是广义的范畴 实际操作中 按照不同领域法律来执行 如果没有 则按照安全生产法执行 3 调整对象 横向 政府与违法的单位 个人 纵向 违法的单位 个人与受害单位 个人 4 安全生产法的时效 2002年11月1日实施 关于空间效力问题 由于法律空间效力
8、范围的普遍原则 是适用于制定它的机关所管辖的全部领域 安全生产法 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其效力自然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就是说在中国领域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调整的事项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当然按照我国香港 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 只有列入两个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才能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适用 安全生产法 没有列入两个基本法的附件三中 因此 安全生产法 不适用于我国已恢复行使主权的香港 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关于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 鉴于消防安全问题已有消防法调整 道路 铁路 水运 空运等交通运输
9、的安全问题 已在交通安全法 铁路法 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或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专门调整 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公共场所集会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正在使用中的民用建筑物发生坍塌造成的安全问题等不属于 安全生产法 调整范围 四 安全生产立法的宗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追求的就是经济效益好 安全效益也好 是要求把安全生产内容融化在生产经营活动各个方面中 保证安全生产一体化 解决安全 生产两张皮的弊病 五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
10、则安全生产法中所确认的基本原则有 1 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2 预防为主的原则 3 权责一致的原则 4 社会监督 综合治理的原则 5 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原则 6 奖惩的原则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一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的层次结构按照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法规 据统计 建国50年来 颁布并在用的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 内容包括综合类 安全卫生类 三同时类 伤亡事故类 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 职业培训考核类 特种设备类 防护用品类和检测检验类 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 对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有 安全生产法 矿山
11、安全法 劳动法 职业病防治法 与此同时 国家还制订和颁布了数百余项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 根据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 以及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范围不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若干层次构成 按层次由高到低为 国家根本法 国家基本法 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和专门性安全法律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安全生产部门行政规章 安全生产地方行政规章 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国家根本法 国家基本法 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和专门性法律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法通则 各省 市 自治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规定 办法 规则 实施细则 通告等
12、 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例 办法 实例细则 规程 规定 安全生产部门行政规章 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 办法 规则 实施细则 通告 各省 市 自治区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条例 办法 规程 规定 规则 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矿山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 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政府行政规章 二 宪法 刑法 民法关于安全生产规定1 宪法安全生产规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可以说是宪法是各种法律的总法律或总准则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
13、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总纲中的第一条明确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规定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保护以工人 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的政治属性 宪法 中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 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 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 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宪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宪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 的这
14、些条款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原则性规定 2 刑法安全生产规定 P22 3 民法关于安全生产规定 P22 三 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 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 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 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 理念认识层面安全生产的三大目标任务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安全生产的五方运行机制 政府监管与指导 通过立法 执法 监管等手段 企业实施与保障 落实预防 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 员工权益与自律 8项权益和3项义务 社会监督与参与 公民 工会 舆论和社区监督 中介支持与服务 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政府的两结合监管体制 国家
15、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公安消防 公安交通 煤矿监察 建筑 交通运输 质量技术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 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表明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四个责任对象 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 包括如下四个具有责任的方面 政府责任方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 从业人员责任方 中介机构责任方 2 技术方
16、法层面三套对策体系 安全生产法 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 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 第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 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八大权利 合同保障权 知情权 建议权 批评权 检举 控告权 拒绝权 紧急避险权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劳动法安全生产方面内容 劳动法 在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8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中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 劳动法 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以下几种权利 1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 休息休假的权利 4 获得职业安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