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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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调整方案xx年7月8日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xx年度(xx年7月XX年6月)社会保险费标准公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525.6元上限为3360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于每月24日前实时缴费或于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缴费卡(南京银行梅花卡或建行龙卡储蓄卡)中由缴费银行代扣代缴由银行代扣社保费的参保人员应在缴费卡中存足用于扣缴当月应缴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须重新参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服务专线96400(南京银行)或95533(建设银行)向缴费银行核实、咨询相关缴费问题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服务专线12333或登录详细了解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

3、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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