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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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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road panting designCJJ xx – xx主编部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XX年XX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北京1 总则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提供舒适出行、丰富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环境,提高道路绿化设计水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社会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立体交通的绿化设计1.0.3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应以人为中心,遵循安全、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1.0.4城市道路绿化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道路绿带 Road planting strip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包括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2.0.2 分车绿带 Green dividing strip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3 行道树绿带Sidewalk planting strip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条形绿带2.0.4 路侧绿带Road-side planting strip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行道树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间分车绿带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路侧绿带道路红线图2.0.4 路侧绿带位置示意2.0.5 绿带净宽度Net width of the planting strip指路缘石内侧之间、可实际栽植植物的绿带宽度2.0.6 交通岛绿地Traffic island greenbelt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2.0.7 立体交叉绿岛Interchanged greenbelt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2.0.8 通透式配置Transparent planting design道路绿带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至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2.0.9 园林景观路Landscape road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和园林绿化特色的城市道路2.0.10 道路绿化覆盖率Road green coverage指道路红线范围内乔木、灌木、草本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道路用地面积的比例。

2.0.11 胸径 Diameter of trunk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2.0.12 分枝点高 Height of trunk指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2.0.13 道路绿化更新Road planting update由于安全隐患、道路改造、生长不良、自然灾害等原因,对道路绿化植物采取科学的复壮、补植、更换等措施,使植物恢复正常生长状态,保持道路绿化各项正常功能的活动 3 基本规定3.0.1 道路绿化设计应与城市道路的功能等级相适应,符合上位规划对道路的交通组织、设施布局、景观风貌、环境保护等要求绿化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0.1的规定表3.0.1城市道路功能等级与绿化要求道路分类城市功能要求绿化要求快速路为城市长距离机动车提供快速交通服务保障畅通安全、防护功能为主、兼顾绿化景观,宜与两侧景观相融合主干路为城市组团间或组团内部的中、长距离联系交通服务保障交通安全、突出城市风貌、兼顾防护和生态要求,宜增强道路识别性,注重慢行交通的遮荫需求次干路为干线道路与支线道路的转换以及城市内中、短距离的地方性活动组织服务保障通行功能,注重与街道景观和功能协调,保持慢行连续遮荫,绿化配置突出多层次和多样性支路为短距离地方性活动组织服务保障通行安全,注重慢行的畅通和舒适,绿化配置凸显生活性3.0.2道路绿化设计应与道路红线外相邻的城市其它绿地相结合,与沿街建筑、广场、街道铺装、小品、公共设施等要素共同构成城市景观风貌。

3.0.3 道路绿化不得进入道路建筑限界,不得干扰标志标线、遮挡信号灯以及道路照明,不得影响通行的安全性道路建筑限界的要求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年版)的规定3.0.4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要求,不得进入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在行车安全视距范围内不宜种植分枝点低的乔木,应采用通透式配置3.0.5道路绿化应考虑台风、暴雪等极端天气对绿化植物及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和栽植方式3.0.6 园林景观路路段的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60%,宜大于80%其他城市道路路段的绿化覆盖率可参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的规定3.0.7 历史文化街区内新建或改建道路的绿化应符合风貌保护要求3.0.8 绿化种植应统筹安排好与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管廊、安防监控等设施的关系,保证树木必需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3.0.9绿化种植土壤质量应符合《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6的规定绿化种植土壤厚度应符合表3.0.9的规定表3.0.9城市道路绿化种植土壤土层厚度要求植被类型土层厚度(cm)乔木深根性≥200浅根性≥150灌木高度≥50cm≥90高度<50cm≥60竹类≥60多年生花卉≥40一二年生花卉≥30草坪植物≥303.0.10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道路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避免绿地内长时间积水和水土流失。

道路绿地内布置下凹绿地时,应不影响植物正常生长3.0.11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鼓励使用再生水3.0.12道路绿化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严格保护 4 道路绿带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4.1.2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宜和谐有序4.1.3同一连续路段的各类绿带植物种类和配置不宜变化过多,应相互配合,形成协调的树形组合、空间层次、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4.1.4 道路绿带植物配置的节奏韵律应符合不同通行速度的观赏规律4.1.5 道路绿带应重视乔木的高度和道路宽度的比例关系4.1.6 毗邻山、河、湖、海、林、田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共同形成景观,并留出透景线4.2 分车绿带设计4.2.1 分车绿带内乔木树干中心距路缘石内侧距离应≥0.75m4.2.2分车带内植物配植应防止人流穿行,当无防护隔离措施时,应采取通透式种植4.2.3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停车视距内的绿化应采取通透式配置,长度根据道路设计速度确定4.2.4中间分车绿带最小净宽度≥1m时,宜种植灌木和地被植物;最小净宽度≥2m时,宜种植乔木;最小净宽度≥4m时,宜乔灌木结合,可采用自然式群落配置。

4.2.5 中间分车绿带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4.2.6中间分车绿带绿化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单独栽植的植物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也可采取连续的绿篱式栽植4.2.7分车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不得影响绿带内乔灌木的正常生长;两侧分车绿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不得影响乔木的连续性4.3 行道树绿带设计4.3.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充分考虑遮荫效果,保障行道树种植的连续性4.3.2行道树定植株距宜以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种植株距及树木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大乔木最小种植株距宜为6m;胸径不应小于8.0cm,主枝3个以上,进入路面枝下净高不小于2.8m2 小乔木最小种植株距宜为4m;枝下净空满足行人通行4.3.3 行道树绿带净宽度不得小于1.5m;种植大乔木的树池,树木中心点距树池围牙内侧宜≥0.75m4.3.4 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树池宜覆盖树池篦子,并保障行道树绿带地下土壤的连通性在行人少的路段,宜采取连续树池4.3.5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4 路侧绿带设计4.4.1 路侧绿带应根据道路功能等级、相邻用地性质、绿带宽度等因素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路侧绿带设计应与道路红线外侧绿地统一考虑,保证路段内绿化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主要承担防护功能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树木种植的连续性,宜采用乔灌草复层栽植形式;噪音污染较大的城市路段,应根据噪音来源的高度范围进行绿化栽植;3体现道路绿化景观时,应突出城市的地域特色和植物景观特色; 4作为城市生态廊道时,宜应用丰富植物材料和异龄、复层、混交的配置方式增加生物多样性;5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总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为带状公园时,并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的规定;6位于商业设施集中的路段,应结合外侧建筑功能与建筑退线空间进行统一的景观设计,宜增加与外侧建筑底层商业间的通行空间4.4.2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4.4.3路侧绿带承担城市绿道功能时,宜保证绿道夏季遮荫的连续性,可采用乔草型通透式配置或乔灌草型复层配置方式,灌木层不宜配置得过密4.4.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生态修复工程措施栽植护坡植物4.4.5 道路弯道外侧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应加强视线引导。

4.4.6路侧绿带应结合场地雨水排放进行设计,并可采用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景观水体、植草沟等具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化方式种植设计应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的规定 5 交通岛、停车场及立体交通绿化设计5.1 交通岛绿化设计5.1.1 交通岛绿地不宜布置成开放式绿地5.1.2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安全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5.1.3 立体交叉绿岛的绿化种植宜采用疏林草地模式,营造疏朗通透的景观效果5.1.4 导向岛绿地植物配置应以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为主,平面构图宜简洁5.1.5 符合条件的交通岛,其绿化设计可因地制宜布置雨水调蓄设施5.2 停车场绿化设计5.2.1 停车场绿化应有利于汽车集散、人车分隔、保证安全、不影响夜间照明5.2.2停车场宜设计为林荫停车场,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绿化覆盖率宜大于30%5.2.3 停车场种植的乔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大型汽车、载货汽车为4.5m5.2.4 停车场地面宜选用透水透气性铺装,宜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满足雨水净化和雨洪管理要求。

5.3 立体交通绿化设计5.3.1 立体交通绿化应根据环境和气候条件,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经济、可持续的原则,其设计不得影响道桥设施及相关构筑物的强度及其他功能需要5.3.2 立体交通绿化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高架桥柱、快速路声屏障、道路护栏、挡土墙等的垂直绿化;2.高架道路、天桥等的沿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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