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

上传人:万**** 文档编号:118989613 上传时间:2020-01-0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连接及敷设施工作业指导书8.1 管道连接一般技术要求8.1.1 聚乙烯管材与管件的连接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与管件的连接,必须根据不同连接形式选用专用的连接机具,不得采用螺纹连接或粘接。连接时,严禁采用明火加热。8.1.2 聚乙烯管道系统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聚乙烯管材、管件的连接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或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聚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或金属附件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或钢塑转换接头连接。 (2) 不同级别和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差值不小于0.5g/10min(190,5kg)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件、管件和管道附属设备,以及焊接端部标准尺寸比(

2、SDR)不同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 (3) 公称直径小于90mm的聚乙烯管道宜采用电熔连接。8.1.3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连接,应采用电熔承插连接或法兰连接;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与金属管或管道附件(金属)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8.1.4 管道热熔或电熔连接的环境温度宜在-545范围内。在环境温度低于-5或风力大于5级的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温、防风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在炎热的夏季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遮阳措施。8.1.5 管道连接时,聚乙烯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端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端面应垂直于管轴线;钢骨架聚乙烯

3、复合管材的切割应采用专用切管工具,切割端面应平整、垂直于管轴线,并应采用聚乙烯材料封焊端面,严禁使用端面未封焊的管材。8.1.6 管道连接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接头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进行接头质量检查。当对焊接质量检查有争议时,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检验。8.2 热熔连接8.2.1 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架应紧固稳定,并应保证加热板和铣削工具切换方便及管材或管件方便地移动和校正对中。 (2) 夹具应能固定管材或管件,并应使管材或管件快速定位或移开。 (3) 铣刀应为双面铣削刀具,应将待连接的管材或管件面铣削成

4、垂直于管材中轴线的清洁、平整、平行的匹配面。 (4) 加热板表面结构应完整,并保持洁净,温度分布应均匀,允许偏差应为设定温度的5。 (5) 压力系统的压力显示分度值不应大于0.1MPa。 (6) 焊接设备使用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5%。 (7) 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1年。8.2.2 热熔对接连接的焊接工艺及焊接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规定。8.2.3 热熔对接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管材或管件的规格,选用相应的夹具,将连接件的连接端伸出夹具,自由长度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10%,移动夹具使连接件端面接触,

5、并校直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错边不应大于壁厚的10%。 (2) 应将聚乙烯管材或管件的连接部位擦拭干净,并铣削连接件端面,使其与轴线垂直。切削平均厚度不宜大于0.2mm,切削后的熔接面应防止污染。 (3) 连接件的端面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设备加热。 (4) 吸热时间达到工艺要求后,应迅速撤出加热板,检查连接件加热面熔化的均匀性,不得有损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均匀外力使连接面完全接触,并翻边形成均匀一致的对称凸缘。 (5) 在保压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8.2.4 热熔对接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完成后,应对接头进行100%的翻边对称性、接头

6、对正性检验和不少于10%的翻边切除检验。 (2) 翻边对称性检验。接头应具有沿管材整个圆周平滑对称的翻边,翻边最低处的深度不应低于管材表面。 (3) 接头对正性检验。焊缝两侧紧邻翻边的外圆周的任何一处错边量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 (4) 翻边切除检验。应使用专用工具,在不损伤管材和接头的情况下,切除外部的焊接翻边。翻边切除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l 翻边应是实心圆滑的,根部较宽。l 翻边下侧不应有杂质、小孔、扭曲和损坏。l 每隔50mm进行180的背弯试验,不应有开裂、裂缝,接缝处不得露出熔合线。(5) 当抽样检验的焊缝全部合格时,则此次抽样所代表的该批焊缝应认为全部合格;若出现与上述条款要求

7、不符合的情况,则判定本焊缝不合格,并应按下列规定加倍抽样检验:l 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则应加倍抽检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要求进行检验。l 如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的同批全部焊缝进行检验。8.3 电熔连接8.3.1 电熔连接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连接机具的类型应符合电熔管件的要求。 (2) 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所有线路板应进行防水、防尘、防震处理,开关、按钮应具有防水性。 (3) 温度传感器精度不应低于1,并应有防机械损伤保护。 (4) 输出电压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设定电压的1.5%以内;输出电流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额定电液的1.5%以内;熔接时间的

8、允许偏差应控制在理论时间的1%以内。 (5) 电熔连接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定,周期不宜超过1年。8.3.2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厂家的规定。8.3.3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8.3.4 电熔承插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管材、管件连接部位擦拭干净。 (2)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或插口管件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和刮除插入长度加10mm的插入段表皮,刮削氧化皮厚度宜为0.10.2mm。 (3)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和公称直径小于90mm的聚乙烯管道,以及管材不圆度影响

9、安装时,应采用整圆工具对插入端进行整圆。 (4) 将管材或管件插入端插入电熔承插管件承口内,至插入长度标记位置,并应检查配合尺寸。 (5)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并应采用专用夹具固定管材、管件。8.3.5 电熔鞍形连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使其保持直线度和圆度。 (2) 应将管材连接部位擦拭干净,并宜采用刮刀刮除管材连接部位表皮。 (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管材连接部位。8.3.6 电熔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承插连接l 电熔管件端口处的管材或插口管件周边应有明显刮皮痕迹和明

10、显的插入长度标记。l 聚乙烯管道系统,接缝处不应有熔融料溢出;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采用钢骨架电熔管件连接时,接缝处可允许局部有少量溢料,溢边量(轴向尺寸)不得超过现行行业标准规定。l 电熔管件内电阻丝不应挤出。l 电熔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料溢出,但溢料不得呈流淌状。l 凡出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合的情况,应判为不合格。 (2) 电熔鞍形连接l 电熔鞍形管件周边的管材上应有明显刮皮痕迹。l 鞍形分支或鞍形三通的出口应垂直于管材的中心线。l 管材壁不应塌陷。l 熔融料不应从鞍形管件周边溢出。l 鞍形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料溢出,但溢料不得呈流淌状。l 凡出现与上述条款不符合的

11、情况,应判为不合格。8.4 法兰连接8.4.1 金属管端法兰盘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金属管道法兰连接的规定和设计要求。8.4.2 聚乙烯管端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端的法兰盘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法兰盘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的端部。 (2) 应按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要求,将法兰连接件平口端与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进行连接。8.4.3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相互平行,螺栓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规格应一致,螺母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的螺栓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不应强力组装;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母13丝扣。8.4.4 法兰盘、紧固件应经防腐处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8

12、.5 钢塑转换接头连接8.5.1 钢塑转换接头的聚乙烯管端与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连接应符合相应的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8.5.2 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的规定。8.5.3 钢塑转换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在钢塑过渡段应采取降温措施。8.5.4 钢塑转换接头连接后应对接头进行防腐处理,防腐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验合格。8.6 管道敷设8.6.1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规定。8.6.2 开挖沟槽埋地敷设管道,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

13、可敷设。8.6.3 埋地敷设时,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及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规定。8.6.4 管道埋地敷设时,应随管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带)、警示带或其他标识,埋设应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规定。8.6.5 插入管敷设时,插入起止段应开挖一段工作坑,其长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管道允许弯曲半径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规定,工作坑间距不宜超过300m。8.6.6 管道插入前,应使用清管设备清除旧管内壁沉积物、尖锐毛刺、焊瘤和其他杂物,并采用压缩空气吹净管

14、内杂物。必要时,应采用管道内窥镜检查旧管内壁清障程度,或将聚乙烯管段拉过旧管,通过检查聚乙烯管段表面划痕,判断旧管内壁清障程度。8.6.7 插入敷设的管道应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插入敷设时,应对已连接管道的全部焊缝逐个进行检查,并在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保证后,进行检漏,合格后方可施工。插入后,应随管道系统对插入管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8.6.8 插入敷设时,必须在旧管插入端口加装一个硬度较小的漏斗形导滑口。8.6.9 插入管采用拖拉法敷设时,最大拖拉力按下式计算: F=15DN2/SDR 式中:F最大拖拉力(N); DN管道公称直径(mm); SDR标准尺寸比。8.6.10 插入管伸出旧管端口的长度应满足管道缩径恢复和管道收缩以及管道连接的要求。8.6.11 在两插入段之间,必须留出冷缩余量和管道不均匀沉降余量,并在每段适当长度加以铆固或固定。在各管段端口,插入管与旧管之间的环形空间应采用柔性材料封堵。管段之间的旧管开口处应设套管保护。8.6.12 当在插入管上接分支管时,应在干管恢复缩径并经24h松弛后,方可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工业设计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