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烹饪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明标明投发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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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烹饪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 工程明标明投发包文件项目编号:DQH180009-01SM建 设 单 位(章):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 发 放 日 期: 2018年01月31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发包文件三、发包价四、确定承包人五、授予合同六、信用评价第二章 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一、协议书格式及附件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三、专用条款及附件第三章施工组织要点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主材要求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明细第六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烹饪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地点秦淮区路子

2、铺20号 联 系 人及 电 话发包方式发包范围拟对烹饪实训室进行改造,含内墙贴砖、铺贴地砖、吊顶、包柱、隔断、强弱电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承包单位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不得有在建项目;企业已入秦淮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企业在明标明投信用评价系统中的综合信用积分在 70 分以上。建设规模350平方米工程类别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期30 天现场踏勘经发包人同意后投标人自行前往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投标时间网上投标时间:见网上发布的公告内容递交书面材料时

3、间地点时间:2018年2月5日14时30 分至15 时00分截止地点:糖坊廊28号建设单位: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摇号抽取时间地点时间:递交书面材料截止即行核验,核验结束后即行抽取地点:糖坊廊28号二楼工程预算价调整系数人民币: 49.57977万元下浮比率 8 %发包价人民币:45.613388 万元确定承包人办法在“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上,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承包人。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1、现场施工条件(1)该工程位于 秦淮区路子铺20号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满足施工要求 ;(3)施工用水、电 已通 ;(4)其它 / 。2、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3

4、、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二)投标注意事项1、招标人及代理不得以任何事由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但中标人应承担综合服务费中应承担部分。2.提交承诺书。3、投标人需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书面材料,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摇号发包活动。4、投标人需递交的主要材料: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是法人的,递交法人证的两份复印件);按发包文件附件12格式出具的承包人承诺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其所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5、到场人员及应携带材

5、料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原件)。上述人员应于递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参与核验。未按时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摇号发包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抽取活动,不到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摇号,对抽取过程有异议的须现场提出。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须保证入库时在“e路阳光”平台录入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等材料及时更新并真实有效),以上内容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投标人(含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已经进入行贿档

6、案的,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摇号发包活动。发包人有权对拟定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含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已经进入行贿档案的,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秦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号码:秦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址:大明路1057号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承发包活动中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名提出。招标人联系电话:8、本项目承发包活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秦淮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秦淮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二、明 标 明 投 发 包 文 件(三)发包文件的组成1、 发包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公告所列附件等。2、 本发包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及要

7、求、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3、 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及合同条款等内容)已由招标人审核把关,招标人对发包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投标人无需承担本发包文件内容以外的风险责任。4、 本工程发包文件、工程图纸、合同条款、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等有关资料随同发包公告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交易中心网,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三、 发 包 价(四)发包价1、发包价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2、发包价的计价方法按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8、计价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价,发包人在工程预算价的基础上总价下浮一定比率作为明标明投发包价。3、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的配套资料、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2009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及以上定额的配套费用定额、人工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17)721号规定计入、江苏省及南京市相关规定;2)相关的江苏省、南京市关于工程造

9、价方面的文件。3)有关文件执行2017年12月底以前的。4、发包价编制说明1)全部材料由承包人供应,发包价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中签后不作调整。2) 现行的材料信息指导价,现行的政策文件。3) 发包价按本次发包范围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4)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编制说明。5)发包价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要求及有关专家审核意见进行编制、修改。5、在领取中签发包通知书后,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完善施工组织设计。6、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合同,最终价款以 审计 为准。7、工程量按竣工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的工程量如项目

10、特征与发包清单中相同的,按发包预算清单的综合单价结算;对发包预算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发包人采取认量不定价的方法,即工程量按实计量,价格以区审计局 核定为准。8、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发包文件,了解拟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该工程发包价为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9、发包人已在发包价中考虑了可能发生的季节性限电等因素,承包人在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期间,应充分考虑。10、本工程图纸、合同条款、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等都是发包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发包文件仔细计算并自行考虑承包本工程的风险。11、本工程预算价 49.57977万元;发包价为

11、工程预算价下浮比率 8 %,发包价为人民币 45.613388 万元。(五)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发包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发包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踏勘目的进入发包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发包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四、确定承包人(七)确定承包人1、摇号抽取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以“资质备案、明标明投、随机选定、信用评价”精神为指导,采取明标明投摇号发包方式确定承包人。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由

12、合格投标人、发包单位、住建局和监察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现场明标明投抽取程序,在“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上,由发包人代表从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承包人,第一个被抽中的为第一中签候选人,第二个被抽中的为第二中签候选人,第三个被抽中的为第三中签候选人,由发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抽取结果签字确认。五、授予合同(八)中签1、发包方根据抽取结果的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后,向中签候选人发出中签发包通知书,同时在区住建局备案。中签发包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签发包通知书发出后,发包方督促承包方根据发包文件的条款内容及时完成施工组织方案(一式三

13、份)递交给招标代理,施工组织方案在区住建局备案前不得进场施工,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都由承包方承担。3、承包人收到中签发包通知书后,应及时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并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无理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视同自动放弃中签,取消其中签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被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承发包活动;同时发包人将与后续中签候选人发出中签发包通知书,同时在区住建局备案。(九)合同签订1、承包人在领取中签发包通知书前须缴纳综合服务费中应承担部分。2、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签订施工合同。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承包人将合同原件(两份)、廉

14、政协议(两份)、及中签发包通知书原件(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手续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4、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本票或汇票;同时,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总价 10 %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六、信用评价(十)信用评价1、明标明投承发包活动设企业综合信用分资格条件,企业综合信用分值在发包人设定的报名分值以下的企业,将被限制投标。2、发出中签公示至工程验收结束的过程中,发包人将按“e路阳光”明标明投信用评价系统的要求对承包人进行信用评价。3、评价内容包括:签订合同情况(占20%);按时进场施工情况(占10%);项目经理在岗情况(占10%);工程进度(占10%);工程质量(占20%);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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