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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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丰采招G(2019)10037 项目名称: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 购 人:丰县民政局二一九年十月1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一、招标项目名称3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价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4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5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八、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6九、公告期限6十、开标有关信息6十一、终止招标6十二、询问和质

2、疑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一、说明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14六、评标14七、中标人的确定17八、合同的签署18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20一、说明20二、评分细则24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8第五章 项目要求32一、项目概况32二、技术服务要求32三、服务期36四、付款方式36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7第一章 招标公告丰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丰采招G(2019)10037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就下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招标项目名称丰县民政局智慧养

3、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价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本项目为丰县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积极应对丰县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村)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拟建设智慧养老平台,通过此平台提供居家上门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家政、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内容。同时积极协助采购方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每年采购预算价 2016万元(约2.1万人)。本次采购两家服务商,开展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分期、分批次的方式完成政府购买服务人数,具体服务地点、服务对象由

4、甲方指定,服务时间均为三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养老服务;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江苏”网();“诚信徐州”网(sdf.lkj/)。“信用丰县”网。(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

5、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前(到账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6、户,本中心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06031,行号:313303100014,保证金联系人:李敏杰,联系电话:0516-89320860(本项目以保证金到账为准,不需另外报名!)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sdf.lkjccgp-)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免费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

7、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sdf.lkjccgp-)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八、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

8、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14室);九、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14室);采购代理机构: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代晓曼 联系电话:0516-89220212地址: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西厅采购人:丰县民政局地址:丰县向阳南路联系人:史经旭 联系电话:0516-68890757十一、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

9、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十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与丰县民政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民政局(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民政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民政局(采购人)依法处理。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10、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16-68890757 通讯地址:丰县向阳南路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1月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项目描述1.1 投标资料表列明的采购人(即合同的买方(甲方)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 招标方式2.1 招标将以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4. 合格投标人4.1 除投标资料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4.

11、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4.3 投标人应不属于本章32规定的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4.4 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对标的、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文本第六章 合同附件第七章 项目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

12、相关格式6.2 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项目要求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以下传真一词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更正公告和澄清修改文件的形式在原公告媒体进行公告(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7.2 经采购人的允许,投标人的指定代表可以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的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13、。投标人为准备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考察现场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在考察中使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7.3 如果举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的指定代表可以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会议。会议的目的旨在澄清和解答问题。投标人须在标前答疑会召开7 日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问题。8. 招标文件的变更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14、部分。8.2以更正公告方式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截标日期,但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如果使用其它语言应译成中文,否则无效。10. 投标文件的构成10.1 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0.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构成以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1. 投标函和价格表11.1 投标人按本章12、13的要求,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2. 投标价格12.1 根据项目要求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或投标资料表指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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